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3-12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临淄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淄博市制定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本区制定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全区城乡建设计划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年度工作目标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城建工程、三改三建、村镇管理、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保障房、清洁能源气代煤等方面涉及本部门相关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机关文化建设、系统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2.《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

(1)《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linzi.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d_n_1605680376.4687/)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赠阅点: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方式:0533-7177777,开放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3.临淄发布(微信号:LZTV777)、临淄云APP(客户端下载链接: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7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80094。
         2.
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79号,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400;联系电话:0533-7180094。
         3.
网上申请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linzi.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79号515室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7180094

    传    真:0533-7151101

    电子邮箱:lzqzjjbgs@zb.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

 

附件1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8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7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0094;邮箱:lzqz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淄区住建局锚定“阳光政务、服务为民”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5年,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1余条。主要公开内容为:机构设置及职能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关政策法规、最新财务信息、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市政行业、燃气热力行业等各主管行业的相关信息、城建重点工程情况、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坚持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线上申请、窗口申请、信函申请等多元渠道,建立“受理登记—科室协办—法务审核—限时答复”的全流程办理模式。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所有申请均已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规范要求答复,答复率、合规率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区住建局聚焦信息公开的规范化与精准化,对全局信息管理体系进行了系统性优化。我们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新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维度、明确时限要求、压实岗位责任。在信息发布环节,我们升级了“先审后发”机制,新增政策合规性审查和内容通俗性打磨双环节,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合法性、保密性、准确性的全链条校验,清晰界定公开依据、内容与范围,确保每一条信息都严谨权威。同时,我们设立了信息公开专职岗,统筹全局信息的采集、筛选、编辑、发布及归档全流程,并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建立动态更新的信息公开台账,让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区政务公开办的统筹指导下,区住建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平台的迭代升级。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施动态运维,确保线上信息实时更新;同时,拓展了大厅公示栏、电子屏、电梯广告机等线下渠道,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发布矩阵,让政策信息触达更广泛的群众,提升服务效能。我们严格落实“谁公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核、运维、监管全流程责任体系,持续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平台向更规范、更便民、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开展3次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条例》新规解读、信息审核要点、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确保全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要求、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保障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核心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加大考核权重,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1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1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互动性解读内容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存在短板,应对复杂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制作短视频、漫画图解、在线访谈等多元化解读产品,提升政策传播效果;二是是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案例研讨,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项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办理结果公开29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5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4条。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严格落实《2025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轮次业务专题培训,系统性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实操能力。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破传统工作模式,将政务公开要求嵌入办文、办会的各环节关键节点。通过构建“全流程嵌入、全要素公开”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要求,让政务信息可查可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监督权利。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7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0094;邮箱:lzqz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区住建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4余条。主要公开内容为:机构设置及职能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关政策法规、最新财务信息、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市政行业、燃气热力行业等各主管行业的相关信息、城建重点工程情况、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我局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及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合法性、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查、明确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我局安排专职人员对本局信息公开信息进行采集、管理、编辑、发布等。根据各科室重点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及时、有效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监督、指导,保证公开事项、信息及时动态更新,保障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区住建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临淄住建”微信公众号信息。同时,利用大厅公开公示专栏、电子屏、电梯广告机等设备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便民性、及时性,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政策信息的知晓率,并按照“谁公开,谁管理、谁服务”原则,落实责任,严格审核,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多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体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熟知各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确保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底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流程仍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要求,根据各科室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每月公开信息数量,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培训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台账,严格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规范答复表述、法规适用,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办理结果公开32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5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7条。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4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44余条,充分的利用政务新媒体扩大了宣传效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政务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中,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确保公众看得到、能监督。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7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0094;邮箱:lzqz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5余条。主要公开内容为:机构设置及职能变化、建设系统相关政策法规、最新财务信息、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燃气热力等各主管行业的相关信息、城建重点工程情况、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我局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7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区政务公开办的集中指导下,区住建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维护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科室均确定一名人员,负责信息的上传、维护,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住建局多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体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熟知各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确保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底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材料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流程仍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台账,严格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规范答复表述、法规适用,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办理结果公开30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1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9条。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85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淄住建”积极进行公开,充分的利用政务新媒体扩大了宣传效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本年度暂无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7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0094;邮箱:lzqz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淄区住建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备案和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78条。主要公开内容为:机构设置及职能变化、建设系统相关政策法规、最新财务信息、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燃气热力等各主管行业的相关信息、城建重点工程情况、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按照《条例》要求,还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各级信息公开办要求,制定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对各科室信息管理员进行统一培训,确保上传信息的格式和质量。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各科室上传信息的质量和格式,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融公开”平台,在临淄区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科室均确定一名人员,负责信息的上传、维护,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并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变动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由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使全体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熟知各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各科室年底考核中,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对各相关科室进行加减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6

0

0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多为单位日常工作,其他业务方面少;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明确报送数量要求,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的信息上传的数量;二是制定信息公开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间要求,各相关科室应公开信息出台后,要7日内进行上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本年度办理结果公开24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6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8条。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两清零一提标”,管仲、齐城、杨坡南、中兴南、辛三、辛化立交辅路等6条市政道路和管网同步完成改造,改造雨污水管网7公里,乌河方向所有主干管网均实现雨污分流。二是齐都、齐城两处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提标扩容改造,出水水质已达标排放。三是计划启动凤凰镇刘地村、齐都药业家属楼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892户,正在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四是继续实施裕丰花园片区、南二路片区、教师生活小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确保年内完工,筹划对流入乌河的管仲片区、齐都花园片区、虎山片区一期、山王片区、桓公路片区、国家村片区等6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实现彻底雨污分流。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要求,2021年,临淄区住建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27条。主要公开内容为:机构设置及职能、建设系统相关政策法规、财务信息、规划计划、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物业行业、燃气热力行业相关信息、重点项目、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各级信息公开办要求,制定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对各科室信息管理员进行统一培训,确保上传信息的格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融公开”平台,在临淄区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科室均确定一名人员,负责信息的上传、维护,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各科室上传信息的质量和格式,单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各科室年底考核中,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对各相关科室进行加减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5

0

0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三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四是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五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六是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

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二是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三是做好宣教,优化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本年度办理结果公开42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2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30条。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快速推进“五区十七路”,加快启动城南、西北、东北、东部片区及齐鲁化工区5个片区17条道路改造工作。二是推进提升中心城区品质,把“绣花功夫”嵌入城市建设过程,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发展活力。三是推进棚户区改造突破。启动稷下街道东孙村、辛店街道铁路小区和水资源家属院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突破。投资1.74亿元完成闻韶东部片区、裕丰花园片区、南二路片区、教师生活小区4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4852户。五是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以自建、购买等方式落实人才公寓1100套,做好房源分配工作。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2019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国务院令第 711 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25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本报告由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z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79号; 电话:0533-7180094;邮编:2554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住建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2019年,区住建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住建重点工作,通过大厅LED屏、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区住建局把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按照政策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成立由班子成员参与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法定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法定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范围要求,对2019年以来形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和发布,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49条,占18.3%;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18条,占81.7%。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9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7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2)重点业务工作。公开各项业务信息17条,涵盖城建道路、三改三建、气代煤工程等。

(3)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如:《馨香园公共租赁住房空余房源配租人员选房结果公示》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1.公开平台

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9条。

2.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目前,政务公开办兼职工作人员两名。

(四)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信函申请7件。申请办结数7件,其中按时办结数7件,延期办结数0件。申请答复数7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7件。

(五)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数量0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数量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党组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为便于掌握、调度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网络联系表。为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为下一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七)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依托81890民生热线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落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受理流程和工作标准,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良好运转。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前应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拟发布信息要经过录入人员录入、初审,由分管领导保密审核后,再由录入人员对外发布。三是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保障信息安全。

(九)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严格按照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每月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科室、中心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栏目之间不够均衡,部门动态信息多而其他栏目内容少,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梳理教体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组织各业务科室进一步梳理向公众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宣作用,及时将相关的政策解读、住建动态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公众,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8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投诉监督电话。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8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8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局信息26条。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本局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18起群众政府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2017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投诉监督电话。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7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7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局信息59条。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本局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3起群众政府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2016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投诉监督电话。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6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6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局信息20条。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本局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6起群众政府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其中4条同意公开,1条因保存时限的原因不予公开,1条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后申请人未补正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2016年度政务公开统计表.doc2016年度政务公开统计表.doc

2015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投诉监督电话。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5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5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局信息26条。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本局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19起群众政府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其中17条同意公开,1条因涉及隐私不予公开,1条不属于本机关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53起,投诉举报5起,均进行了应诉和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2014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投诉监督电话。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4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4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将本局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完善。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本局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13起群众政府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2013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投诉监督电话。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3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3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将本局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完善。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本局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5起群众政府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对于政策规定把握还全面、不清晰;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重点、敏感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具体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落实,各科室协同配合,办公室将继续牵头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抓实抓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服务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业务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督促检查,促进落实。通过阶段性自查网站公开的信息,督促本局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注重队伍,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使负责业务的同志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着力提升业务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012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2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2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将本局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完善。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本局未受理有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本中心未发生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没有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2011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1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1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将本局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完善。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本局未受理有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1年本中心未发生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2010年临淄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开通了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533-7180094)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单位、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进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地址、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工作职责等)、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如姓名、领导职务、照片、工作职责、个人简介等情况)、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政务公开内容等。
 (二)公开形式
  2010年我局按照区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1.公开目录。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基本按要求做到了对政府部门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站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0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将本局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完善。
  3.公开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每一季度政务运行情况。
  4.公开资料。在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等多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本局未受理有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0年本中心未发生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没有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2009年临淄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7

2009年度临淄区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区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按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要求,确保每月按时按量的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100余条。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须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核须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投标、协议确定开发者须知、建设项目报建备案须知、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及备案须知、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许可核准须知、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许可核准须知、建设项目确立审批须知等。
  三、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对公开信息经领导及分管责任人审查后,通过宣传材料、网站、广播、报刊、电视等,以最快、最方便的途径让公众知晓。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2008年临淄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6

2008年度临淄区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区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按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要求,确保每月按时按量的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100余条。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须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核须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投标、协议确定开发者须知、建设项目报建备案须知、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及备案须知、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许可核准须知、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许可核准须知、建设项目确立审批须知等。
  三、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对公开信息经领导及分管责任人审查后,通过宣传材料、网站、广播、报刊、电视等,以最快、最方便的途径让公众知晓。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