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5年度区级公租房配租公告(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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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57U/2025-553842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区级公租房空余房源共21套,分布在3个项目:馨香园6套,大顺胜利花园8套,城南邹阳里7套。
详见附件1空余房源表。
物业咨询电话:馨香园物业7186336;大顺胜利花园物业15169209833;城南邹阳里物业7168368。
二、配租范围
对区级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库(以2025年6月12日区政府网站公示轮候库名单为准)中排名151名(含)之后的家庭,进行公租房资格复核。按时提交复核材料,并经复核合格的家庭,及截止2025年9月10日前取得公租房资格证的家庭,按照《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综合计分排序规则的通知》(淄房发﹝2017﹞59号)计分排序,纳入本次配租选房名单。
详见附件2选房排序表。
三、租金标准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文件相关规定,政府投资筹建的公租房,根据保障家庭类别标准,实行差别化租金。
1、Ⅰ类(低保特困)家庭的租金标准为配租房屋市场租金的3%;Ⅱ类(低收入)家庭的租金标准为配租房屋市场租金的15%;Ⅲ类(中低收入)家庭的租金标准为配租房屋市场租金的30%;Ⅳ类(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租金标准为配租房屋市场租金的80%。
2、政府投资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市场租金由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3、本次配租公租房项目的市场租金标准执行9.5元/平方米/月。
4、租金计算方法:
(1)所选房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60平方米的,月租金=房屋建筑面积×9.5×对应家庭系数;
(2)所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月租金=60×9.5×对应家庭系数+(房屋建筑面积-60)×9.5。
5、选择馨香园房源的,缴纳2025.10.1-2026.11.30共计14个月的租金;选择大顺胜利花园、城南邹阳里房源房源的,缴纳2025.10.1-2026.5.31共计8个月的租金。
四、选房时间及地点
选房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
选房地点:晏婴路179号,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226会议室。
五、选房流程
1、上午8:30在区住建局2楼226会议室签到;
2、根据叫号依次选房,领取选房确认单、明白纸;
3、到215室计算房租、领取押金交款单;
4、到齐商银行晏婴路支行(住建局向东500米,晏婴路北侧)交押金,带回回执;
5、到区住建局215室签订租赁合同、缴纳房租、领取押金收据;
6—①、选择馨香园房源的,到225室领取钥匙、水卡、气卡,到小区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手续;
6—②、选择大顺房源的,到225室领取钥匙、气卡(23号楼无天然气),到小区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手续;
6—③、选择城南房源的,到邹阳里物业公司领取钥匙,验房,办理入住手续。
六、注意事项
1、选房开始后,按顺序依次叫号选房,如有连续叫三次未到的,依次顺延由下一个序号家庭进行选房。如选房过程中有家庭迟到者签到后,其选房序号比正在选房的家庭序号靠前,正在选房的家庭选房后,迟到家庭可依次进行选房。当天签到家庭全部选房完毕,仍未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2、需携带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足额房租(尽量微信、支付宝电子支付,持现金需自行到齐商银行存入),押金现金2000元。
咨询电话:0533-7166796。
附件2:临淄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排序名单(2025-9-15).xls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