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落实“减证明”事项梳理 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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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58B/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21〕5号)和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专班最新要求,我局对2018年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以来,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证明材料免提交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形成了工作报告报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将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部门之间函告的形式取得,不再让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无证明城市”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