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23-09-22
  • 字号:
  • |
  • 打印

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无证明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提高服务质效

一、全面梳理“减材料”

政务服务事项中办事群众需求方、证明材料开具方以及审批机构等源头进行全面梳理,“法无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法有规定”的证明材料无需企业和群众提交为导向,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变“群众跑腿”为“数据共享”。“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梳理明确了69项证明事项,涉及164项证明材料,实现提供证明的责任由“百姓之肩”换到“政府之肩”

二、数据共享“高效办”

开展“扫码亮证”服务,助推“无证明城市”建设。企业和群众可登录“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通过数据共享调取身份证明,也可通过“爱山东”等平台出示“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工作人员扫码核验后即可替代实体证件进行办理。通过“爱山东”自助查询的不动产证明,电子证明印有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电子印章,与物理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共办理业务194件。

三、实时更新“规范化”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增、取消或变更的证明事项即时作出调整,同时调整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保证证明事项实时更新;畅通排忧解难渠道,设置咨询窗口和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反映、咨询问题,并将反映的问题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按时答复。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的诉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今年以来,已解决群众诉求40件,解答群众疑惑61次。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充分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能归集尽归集、能共享尽共享”,真正做到服务企业、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