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多举措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24-543588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多举措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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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增强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区自然资源局以“林长制”为抓手,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遏制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区野生动物资源。

一、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

为有效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区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行动”,结合临淄区实际,制定了《临淄区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办切实落实巡查巡护责任,通过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人工繁育和收容救护以及积极开展宣传等方式,真正守牢野生动物保护底线,维护全区生态安全。

二、加强巡查巡护,打击违法行为

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自然保护地以及农村大集等重点场所开展了巡查检查,重点打击违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先后巡查了太公湖、马莲台等栖息地7处、自然保护地2处、花鸟鱼虫市场1处、孙娄大集等重点农村大集20余处,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节日,以发放宣传单页、张贴宣传海报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先后在公园、普法基地、农村大集等处发放宣传单页1000余份、宣传海报200余份,悬挂横幅近20条,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四、扎实开展收容救护,切实维护资源

本着“及时、就近”原则,临淄区结合实际,在辖区内设立了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已先后救助红隼等保护动物5只,切实维护了我区野生动物资源。

下一步,临淄区将继续推动辖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化、常态化,广泛宣传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严厉打击违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生态临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