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遗失声明【2025】临淄区0070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25-55099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遗失声明【2025】临淄区0070

发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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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玲、陈伯林因保管不善,将淄国用(2010)第E00136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延玲、陈伯林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