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旺因保管不善,将鲁(2024)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112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明旺
2026年3月9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