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15-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5-12-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国土分局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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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会议纪律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事关单位形象,体现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为进一步转变会风,提高会议质效,现就严守会议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参会要求。各单位(科室)要按会议承办单位(科室)要求及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或参会人数,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会的,要向会议召集人或承办单位(科室)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代替。召开大型会议(包括集体学习)时,各单位(科室)实际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参会人数的90%。

二、严格履行签到制度。会前,参会人员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由本人签到;会后,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承办单位(科室)要求再次签字确认,不允许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参会人员要向会议召集人或承办单位(科室)请假。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要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会场摆放桌签时,要按桌签就座;没有摆放桌签时,要往前聚中就座,或按会务组织人员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不得看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资料。严禁在会场内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上网聊天、玩游戏、玩手机、随地吐痰。

四、严格通报批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会议承办单位(科室)要加强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做好有关记录。对大型会议(包括集体学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视情起草情况通报,经会议主持人审签后印发。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局将对有关单位(科室)和人员在全市系统内通报批评:(1)没有按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或参会人数的;(2)没有正当理由,实际参会人数少于应参会人数90%的;(3)无故不参加会议的;(4)未请假,不按时到会、提前离会的;(5)会前本人不签到、会后不签字确认的;(6)会议期间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影响会场秩序的;(7)需要通报的其他事宜。

五、严格考核管理。市局将对各单位(科室)执行会议纪律情况检查记录在案,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一年内,单位(科室)或个人因违反会议纪律,被通报批评累计达3次以上的(含3次),取消单位(科室)或个人评先树优资格。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