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24-547273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3-28
  • 字号:
  • |
  • 打印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  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型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1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对种子质量的检查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检查 1、苗木质量情况;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3、作业设计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4、种苗招投标文件中对种苗的要求情况 全区范围内的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苗木使用单位 部门内部抽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区抽取1-2个造林地或2-3个苗圃地,每年抽查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
2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矿产资源勘查 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矿业权人年度勘查信息公示情况 非油气矿产探矿权人 部门内部抽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勘查项目总数的5%,每年抽查1次 1.《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办法》第四条
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第五条
3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矿山开采与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矿山开采与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部门内部抽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
4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全区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 部门内部抽查事项 现场核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省级风景名胜区数量的10%,每年抽查1次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