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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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58B/2023-542613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1 | 0425050 | 临淄区金山镇十字坡对面河道旁,华银水泥厂北侧有一家石灰厂,该水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且违法占地存放石灰; 张店区沣水镇高炳东村北侧有一条旱沟,里面堆放建筑废料,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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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以下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3-7181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