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24-54352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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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成效
1 X2SD202109160007 举报人对D2SD202109050012公示处理结果不认可,回复称“ 采伐由负责开发的淄博中岳建设有限公司组织,采伐时间为8月26日21:30至22:00。”举报人称以杨某为首的砍伐人员与淄博中岳建设有限公司无关;砍伐实际应为22:10-23:20之间,22:20第一次报警,110民警到达现场,将一部分人员带走,10分种后剩余人员就把树推倒。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以下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3-7181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