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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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58B/2024-54352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1 | X2SD202109160007 | 举报人对D2SD202109050012公示处理结果不认可,回复称“ 采伐由负责开发的淄博中岳建设有限公司组织,采伐时间为8月26日21:30至22:00。”举报人称以杨某为首的砍伐人员与淄博中岳建设有限公司无关;砍伐实际应为22:10-23:20之间,22:20第一次报警,110民警到达现场,将一部分人员带走,10分种后剩余人员就把树推倒。 | 无 | 无 | 无 |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以下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3-7181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