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24-543733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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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成效
1 X2SD202109180161 举报人对D2SD202109010008回复情况不认可,1.举报人认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严重,质疑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违规;2.回复称“截至2021年8月底,项目一直处于考古阶段,监理单位未出具开工令,通过调取8月26日-31 日工地东路口监控,未发现工地有外运情况”举报人称项目从2019年7月10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一直存在违法施工(例如3.22-3.24施工、4.11-4.12施工、5.22-5.24施工),不断在夜间外运垃圾;3.举报人2017年也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当时公示要求“在12月底前对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沿街房进行拆除”,但此次的回复称“该宗地占地面积3.23亩,为合法用地,不动产证编号为:N037016384723”,该地块从需拆除的违建变为了合法建筑。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以下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3-71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