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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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切实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形成了运作规范、务实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全部及时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收信息、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信息等,其中应当在相应现场张贴公告的,均规范张贴公告。

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均按照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处理每一件申请,答复及时,公开信息准确、完整,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机制建设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全体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工作中按照局党组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内各科室提供原始资料的办法分工负责,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热点问题回应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政策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公众、企业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公文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指定专人进行解读。

我局网站合并于区政府网站后,及时对我局涉及的板块进行完善,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栏目及时更新,方便广大群众在线查询。

四、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严格界定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动产登记业务、国土及地矿业务等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着力加强网站建设,使其栏目设置和功能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与临淄电视台合作制作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度,我局在媒体、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共公开35宗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出让结果。我区土地供应计划由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在市政府网站、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2件,包括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络申请和其他形式四类,其中其他形式包括区政府转办申请和市自然资源局转办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对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及网络申请,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转办件,均按照区政府或市局交办单的要求作出调查报告或直接依法答复申请人。

针对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明确告知申请人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并说明理由;针对申请信息不明确的,依法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告知逾期未补正的不利后果;针对申请信息数量过多的,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告知申请人调整后另行申请;针对申请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或者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依法予以明确告知。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因信息公开涉诉情况

对于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予以高度重视,由局监察室负责,指定专门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全面配合案件的处理工作,并且将案件具体信息进行记录留存,及时向司法部门报备。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收到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

八、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相关科室确定制作、更新,并交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说明具体事由,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报经领导审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2018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未发生泄密信息。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统一负责。

十、下一步打算

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以更加积极地态度及时、准确地公布政府信息,有效提高民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能力,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把关,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认真落实保密审查管理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新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