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14-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3-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国土分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1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有关规定,及临政办发〔2014〕7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国,推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首先,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包括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都及时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公开。其次,公开内容完整。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査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成立了局信息中心,从信息平台维护管理和服务上进一步提升了水平。按照“局党组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单位)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増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国土、密切党群政群关系、推进国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梳理,逐条细化土地招拍挂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在建立了土地招拍挂电子监控系统、对土地招拍挂全程监控的基础上,把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常态化。我局2013年的土地招拍挂信息,通过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查后,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我局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开,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参照《条例》,根据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严格界定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土及地矿业务等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着力加强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使其栏目设置和功能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 土地日和与临淄电视台合作制作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并认真予以执行。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相关科室确定制作、更新,并交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说明具体事由,有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审查领导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发布。2013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未发现涉密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是保密工作的教育力度需要不断加强。以宣传教育为主,强化保密意识。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重视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到位。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保障。虽然已经建立了有关保密审查制度,但审查的依据范围广,有时难以找到依据,因此,必须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保密审查依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能力。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国土资源工作是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值很高,下一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要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接照上级相关要求以更加积极地态度及时、准确地公布政府信息,有效提高民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知情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

2014年1月2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3年度)

填报单位: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80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3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0

3.业务公开信息

57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8

     5.财务预决算信息

2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査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2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人次

64

单位负责人:张海萍               

填报人:吴倩倩
联系电话:7180494               

填报日期: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