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3-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国土分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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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信办发[2013]1号)精神和要求,我局对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整理,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概述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推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首先,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包括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都及时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公开。其次,公开内容完整。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成立了局信息中心,从信息平台维护管理和服务上进一步提升了水平。按照局党组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单位)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国土、密切党群政群关系、推进国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参照《条例》,根据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严格界定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土及地矿业务等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着力加强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使其栏目设置和功能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另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与临淄电视台合作制作节目的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了应该公开且宜于公开的,全部进行了公开。

国土资源工作是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值很高,做好此项工作,对于更好的保护全区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以及美丽临淄建设至关重要,对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因此,做好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们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切实把握好“度”,审慎、准确地公布政府信息,有效提高民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健康开展。


2013
年1月2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2年度)

填报单位: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63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2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4

3.业务公开信息

57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0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査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2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人次

68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2012年度,临淄国土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2011年度相比,更加注重了制度建设,抓好责任落实,强化了基础建设,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从完善机构、增设科室、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入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了分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加强调度和督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有序进行。


单位负责人:张海萍   

填  表  人:王德亭   

联系方式  :0533-7180494

填表日期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