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1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1-02-1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国土分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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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本年报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1〕3号)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临信办发〔2011〕2号)要求,由临淄国土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Email:lzgtzyj@126.Com,电话0533-7180494。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国家“双保工程”要求,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年初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按照局党组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国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国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做好查问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基层国土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分别是(一)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为机构领导2条,内设机构4条。(二)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

改进措施:进一步办好临淄国土资源分局网站,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