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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81C/2012-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2-03-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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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人民政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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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的要求,综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临淄”门户网站(www.linzi.gov.cn)下载。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经区政府研究,区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区信息产业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了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2011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75条,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6条,其中各镇(街道)390条,区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736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布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布了《关于临淄区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淄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二○一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一一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意见的通知》等信息。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布了《2010年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09年临淄区财政决算的报告》、《临淄区2010年财政年鉴》等信息。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情况。公布了《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09年临淄区财政决算的报告》等信息。

5、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布了《道路运输证》办理程序、《稽查车辆处理流程》、《道路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报名流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等信息。

6、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服务信息。公布了《关于拟调整中国古车博物馆门票价格及导游讲解费的公示》、区物价局定期及时公布《临淄区部分粮油肉蛋菜价格监测表》等信息。

7、城市建设管理、房地规划等方面。《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二○一一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办法的通知》、《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信息。

8、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关于举行二○一一年临淄区首届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关人员联系学校活动的通知》、《关于表彰二〇一〇年度全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科室(站)、先进个人和“十佳好新闻”的通报》、《关于成立“临淄区家庭教育培训学校”的通知》、《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须知》等信息。

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公布了《关于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对全区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节电情况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等信息。

10、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布了《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据》、《临淄区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临淄分局行政执法事项及执法依据》、《齐鲁化学工业区国税局执法依据和执法事项》等信息。

1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公布了《临淄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中国临淄”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淄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各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子栏目。2008年建设了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218.201.121.112)。

2、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文化体育重大活动等诸多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话题,如举行中国•临淄第八届国际齐文化旅游节新闻发布会等。 

3、其他渠道。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7个,接待公众查询数量627人次。部分单位在政府办公大厅等重要场所设置了触摸屏等设施,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底,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本区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各单位严格按照《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区政府督查室每半年一次对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区信息产业办在每月10日前对各单位上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中国·临淄”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排行”栏目中进行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一些部门对某些主动公开重点内容缺乏系统的研究和思考,对主动公开范围和程度把握不准。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强化。部分单位在机构、经费等方面缺乏必要的保障。一些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或岗位调动频繁,缺乏培训,对《条例》、《通知》精神领会不到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了解不全面,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及用途尚不明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与为驱动,以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为支撑,贴近需求,扩大公开,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府公开透明。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严格执行省、市各有关公开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获取便捷性为目标,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三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政府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增强工作推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