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标题: 关于临淄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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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6-28 发布机构: 临淄区财政局

关于临淄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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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临淄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7年6月14日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王守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临淄区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牢牢把握“一个定位、四个坚持” 和“十个新突破”总体要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有效防控各类风险,扎实有序推进各项财税工作,全区和区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720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69%(同口径增长6.16%)。其中:税收收入490085万元,增长13.67%;非税收入157123万元,增长5.9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为936885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184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增长-3.4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936885万元。收支相抵,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15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8.40%。其中:税收收入295514万元,增长26%;非税收入150641万元,增长5.87%。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为678966万元。

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72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3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为678966万元。收支相抵,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4万元,增长-27.59%,主要是2015年政府西楼资产回购增大同期基数;公共安全支出25125万元,增长19.07%;教育支出105757万元,增长-4.35%;科学技术支出4410万元,增长-27.7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19万元,增长-41.17%,主要是2015年文物保护形成一次性支出5747万元,增大同期基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69万元,增长40.73%,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因素导致;医疗卫生支出38836万元,增长8.90%;节能环保支出10853万元,增长-24.62%,主要是2015年污染防治形成一次性支出5000万元,导致同期基数过大;城乡社区支出40508万元,增长-33.49%,主要是2015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基数较大;农林水支出16864万元,增长24.16%,主要是我区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新增扶贫贷款、新型农业融资增信财政担保金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42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073万元,增长-31.46%,主要是2016年公路改建支出较2015年有所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329万元,增长247.68%,主要是2015年结转棚户区改造中央专项1130万元,以及2016年新下达棚户区改造中央专项2580万元,集中于2016年拨付;其他科目支出5694万元,增长-10.96%,主要是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减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2016年,区级支出中“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398.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7.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01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33.68万元,公务接待费177.4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减少761.38万元,下降35.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79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7.18%。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专项债券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6682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417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3.59%。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66820万元。收支相抵,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受土地出让大幅减少影响,政府性基金收支不及预期,201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4429万元,比2015年减收508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影响实际支出完成情况。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79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7.18%。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专项债券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66820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177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1.39%。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66820万元。收支相抵,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目前在我区国资局管理的国有企业有淄博王庄煤矿、淄博天润供水有限公司、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企业。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0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是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缴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0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用于新增参股区农商行区及保障房建设公司注册。收支相抵,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当年平衡。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在区级,镇(街道)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2015年结余174205万元;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0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3%,增长-0.1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440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4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463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235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收入93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9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24.45%,增长15.6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0378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61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317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844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支出919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914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5057万元。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在区级,镇(街道)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1.我区债务限额情况

2016年,市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42990万元,较2015年增加20000万元。截止2016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42525万元,政府性债务率87.45%。总体来看,当前我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处于合理区间、风险可控。

2.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16年,市共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16333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额度20000万元,要求重点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置换存量债务债券额度143330万元,要求专项用于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债务本金。具体使用情况是:

1.新增政府债券额度2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000万元、专项债券15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城市污水管网改造、省道102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

2.置换债券额度1433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8830万元、专项债券14500万元,依据我区2014年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置换债券额度,全部用于偿还2016年和2017年到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其中:置换金融机构融资70108万元,偿还历年工程欠款59901万元,拨付镇(街道)偿还债务13321万元。

二、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6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财政运行面临较大挑战。我区按照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提升国有资产运行效能,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全面落实上级政策,助力新旧动能转换。2016年,我区营业税加改征增值税合计完成5.48亿元,增长-39.9%,较去年同期减少3.64亿元,营改增为企业减负效果显著。认真落实上级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共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负担1105万元。积极对上争取并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7874万元,用于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强化镇(街道)组织收入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征管力量下沉,充实协税护税力量。积极应对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划分体制改革,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营业税及附征欠税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效确保本区税源收入不流失。集中财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区财政用于脱贫、支农、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支出37.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80.44%,较2015年提高0.38个百分点。

(三)科学谋划规范运作,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方面,理顺公有资产运管架构,2016年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更名为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形成“一局两中心多层公司”的公有资产运管架构。紧抓国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利契机,精心运作工业学校校舍改造建设项目、徐姚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等5个PPP项目,总投资超过90亿元。另一方面,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共拨付预算资金31765万元,用于张皇路二期、新S102道路改建、齐文化博物院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动态监控功能,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6年区级“三公”经费支出1398.18万元,较2015年下降35.26%。印发《临淄区区级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一律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2016年共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4500万元,收回或统筹部门预算结转资金7300万元。持续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印发《临淄区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全区85家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

2016年财政运行整体态势良好,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实际财力不能与收入实现同步增长,财政支出压力逐年增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盘活存量资金占沉淀资金比例仍需提升,专项资金还存在固化僵化的问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入推进,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准确把握财政运行态势,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收入征管机制,优化支出结构。结合区镇财政体制改革,重新划分各镇(街道)税源企业归属,科学合理界定税源企业征管范围。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共用,力争经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2017年投入使用,提高税源管控能力和税收征管效能。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合理安排扶贫、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加快体制改革步伐,调整理顺区镇财政体制。在目前中央和省市确定的财税体制框架下,进一步调整理顺区镇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区镇收入分成比例。在确保现有财力分配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镇(街道)功能定位及承担的支出责任,实行“差别定位、分项核定”的分成方式,确保镇(街道)财政收入和财力的合理、均衡配置。

(三)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项目库管理,积极探索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机制。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扩大预算绩效评价的层次和范围,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的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资产管理向资本管理转变,以市场化手段运营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创新监管模式,实施分类监管,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升国有经济运行效能。推进国有企业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融资平台向政府与社会资本对接平台转变,由国有资本平台向投资运营平台转变,由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向市场化运作平台转变,助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推动建设“家敦民富、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