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凤凰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村居消防管理小组的通知

凤政发〔202063

 

为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消防安全风险,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淄博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委会委员、治保主任、妇女主任、村民小组长等为成员,负责本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制定《村民防火公约》

防火公约是针对当前农村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结合农民生产、生活等活动,对村民涉及消防安全行为的约束,以建立和谐、规范、安全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村庄的消防安全。《村民防火公约》要印发每家每户并喷涂在村内醒目位置。

三、制定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每周对村内进行消防安全巡查,重点对灭火器材设施、消防车通行、村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村民防火公约》遵守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并记录,积极协调整改火灾隐患。在收获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要加大巡查频次。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针对不同季节,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对广大村民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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