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反馈问题三十三)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24-54373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反馈问题三十三)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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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反馈问题三十三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验收的通知》和市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 相关工作流程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反馈问题三十三)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不严不实。部分地方的发展改革部门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把关不严,2018年以来全省审批的166个耗煤项目中,有110个煤炭消费 减量替代方案数据不实,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其中菏泽、滨州、潍坊等市95%以上的方案数据不实,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先后 两次上报虚假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1.我区2018至2021年共涉及3个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把关不严问题,已重新寻找替代源编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优化方案。2021年已完成整改。2.严把新上耗煤项目入口关,严格落实《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耗煤项目替代源合规性、替代量真实性的核查把关,确保新上耗煤项目合法合规。2021年至今共新上3个耗煤项目需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减量替代,确保替代源及数量来源真实、可靠。

以上公示日期:2024年4月8日至4月22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33-7220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