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临淄区金山镇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392U/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机构: 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临淄区金山镇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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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建设路中段化建医院北院区北侧;邮编:255400;电话:0533-7500087;邮箱:无)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山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镇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为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定期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流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推进政府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金山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大美金山”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途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截至2022年底,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主要包括金山镇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业务工作、民生实事、重大项目、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大美金山”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243条,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做到积极主动、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金山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条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管理,细化办理流程,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审核公开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规范发布程序,按照相关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做到整理草拟、审核审查之后进行录入发布和页面检查,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金山镇继续积极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专人管理,以镇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二是充分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大美金山”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及时发布政府相关信息,在加大宣传的同时注意对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建设和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由相关办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分级责任制,做到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负责人负主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制定由专人负责工作机制,每个办局的信息报送员组成微信群,定期发布办局工作信息,再由专人汇总,递交审核后进行发布。三是定期学习加强各办局间日常交流、沟通协调,从而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是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办局贯彻落实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论知识学习不够、业务水平不高,造成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完善,通过政府网进行信息公开,人民群众关注度不高,便民性还有待加强,适合农村、老年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仍需完善,由于政务公开信息涉及面广、政策性内容多,在公开的及时性和流程上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充分利用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社会企业的监督,特别是注意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人大代表议案、意见0件;政协提案0件。

3.本年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等活动,在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政务公开体验活动,组织有关办局人员集中开展村居(社区)协理员培训,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认真受理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让群众全面了解办事程序、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