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临淄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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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23-542003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合理配置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空间资源,构建优质均衡发展的学前和义务教育设施空间体系,优化教育设施选址布局,同时为下一步深化教育设施用地落地提供依据,我局组织编制了《临淄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下称“该规划”)。该规划已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该规划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期:30天(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止)。
一、规划范围、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临淄区行政辖区范围。区域总面积约607.44平方公里。(注:不包含2020年4月7日后划入先创区管理范围的区域。)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规划对象
本规划主要涉及的教育设施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五种类型。
学前教育:本次规划指的是幼儿园,针对3-5岁的幼儿,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级中学,针对年龄段在6-11岁的小学生和12-14岁的初中生。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普通高中教育:针对15-17岁的高中生,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
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要面向全体人民、面向整个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本规划指的是中等职业教育。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
三、规划目标
统筹临淄区内各类教育设施,促进教育设施空间分布均衡,提升教育设施总体质量与能级,以适应未来对教育设施的需求。根据未来实际需求,按照规范对区内教育设施进行规模与空间结构上的调整与完善,通过加快实施、调整、新增等各种可行策略与手段,对区内教育设施进行全面优化。构建与教育强市相匹配的一流教育体系,各类教育资源集约高效,符合临淄区城乡结构变化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详细内容见附图)
意见反馈电话: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0533-7851023
电子邮箱:lzqjtjxck@zb.shandong.cn
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
电话0533-317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