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标题: 残疾人福利政策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448/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4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民政局

残疾人福利政策

发布日期: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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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认定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临淄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补贴对象具有临淄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残疾人和低保边缘18岁以上60岁以下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精神、智力残疾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

申请审批程序:①申请。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申请人从“齐助迅捷”小程序)提出申请。也可由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填写《临淄区困难(或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②公示。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经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后,在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进行公示。③审核。镇、街道残联、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区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残疾人办证服务、证件资料审定和合格材料转送等工作,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回镇、街道民政部门。符合申请条件的由镇、街道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审批通过。

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前通过一本通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