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申报临淄区2021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28J/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区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集中受理2021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申报补贴期2021年1-10月。申报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
一、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市直下放企业及在临淄区登记注册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已纳入政策享受范围的人员可执行至补贴享受期满);
2.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3.单位须与员工签订一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之前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存在有效的登记认定信息人员;
4.单位按规定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二)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补贴申请范围内:
1.在单位失业后12个月内又被原单位或原单位关联单位招用的;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政策累计已达3年的;
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
4.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股东身份或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
三、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材料
1.金融机构代发工资明细;
2.填报《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注: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各有关用人单位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申报资料提交到所属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政策咨询电话
1.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7161919
地址:临淄区桓公路9号
2.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829258
3.金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485886
4.金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506778
5.敬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704090
6.朱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750078
7.皇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886775
8.凤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2347695
9.辛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110224
10.闻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859110
11.雪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182882
12.稷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871909
13.齐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7081187
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