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齐鲁化学工业区被评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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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28J/2018-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8-01-2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和省企联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命名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通知》,认定了一批“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全省共表彰11个劳动关系和谐园区,齐鲁化学工业区名列其中。
此次评选活动是由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单位联合组织评选。经过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申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有关单位的评选推荐,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等程序,最终评选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切实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引导全区企业、园区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家敦民富 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