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字〔2026〕31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6-5591427
统一编号
LZDR-2026-0010001
成文日期
2026-07-20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通知
关于继续执行《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一步遏制非法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维护我区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经研究,继续执行《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登记号为:LZDR-2026-0010001),有效期至2031年8月22日。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