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政府召开2020年度第3次常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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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0-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4-2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会议时间:
2020年4月23日
会议议题:
关于精准招才引智十条措施有关事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有关事宜;关于畜禽养殖禁区划定调整有关事宜;关于人才公寓购置及分配办法有关事宜;关于加快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有关事宜。
参会领导:
白平和、李玲、刘恩慧、张磊、王俊涛、郑忠出席会议。
会议内容:
会上,研究了区委组织部起草的《临淄区精准招才引智十条措施》;研究了区发改局起草的《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方案》;研究了临淄生态环境分局起草的《关于畜禽养殖禁区划定调整方案》;研究了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起草的《关于人才公寓购置交易及分配办法》;研究了区教体局起草的《关于加快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会议认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进一步提升全区招才引智工作精准化水平,为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集聚人才支撑,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尽快修订出台新的精准招才引智措施很有必要。
会议认为,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是上级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方案》并加以组织实施,对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增强城市的“年轻气质”和“活力指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认为,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区畜禽养殖禁区进行重新划定调整,有利于促进我区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通过购买商品房和将原高层次人才安居房纳入人才公寓管理的方式按时完成2021年底前交付120套人才公寓的工作任务,依据市有关政策,制定出台的我人才公寓购置交易及分配办法要符合我区实际并认真执行到位。
会议指出,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淄政办发明电〔2020〕5号)有关要求,为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我区整治工作意见,尽快组织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很有必要。
列席情况: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王守国,区纪委监委派驻三组副组长于家欣,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磊、刘建行、孙海滨、张春利,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市民投诉中心主任郭敏,齐鲁化工区综合管理局副局长、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许宝新,区委编办主任付兴文,区发改局局长张成刚,淄博工业学校党委书记、区教体局局长刘学军,区科技局局长徐昭玲,区司法局局长王立军,区人社局局长朱伯学,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刘先伟、副局长刘明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富涛,区住建局局长李家刚,区商务局局长崔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边继俊,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磊,区文旅局副局长刘志平,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区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齐志华,临淄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维国,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洪波,区畜牧农机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齐世民,区政府法律顾问孙鸿雁。
邀请媒体: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
邀请利益相关方:
区齐故城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主任齐文铎。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