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临淄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利局

临淄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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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239;邮箱:lzqsl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载体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力保障服务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5(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饮水安全信息截图

 

3.河湖制工作情况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条我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组织召开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4次,工作培训会2次有效提升公开能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台账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水利局微信公众号、齐都来护河公众护水平台、融平台、巡河、入户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公开水利政策信息及工作成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持续工作自查、认真梳理并及时更新信息,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足进展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的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渠道较少宣传力度较弱,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理论、政治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实质,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通过持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二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一事一审、一审再审”,通过所属科室及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公开,有效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实效,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不断梳理完善公开内容,持续细化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别是在涉及民生公益、生态环境及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服务意识,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交易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托区政府网站及临淄区水利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做好水质检测、河湖长制、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信息的动态管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做好区水利其他主要工作情况的信息更新。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建立我区的公众护水平台,及时发布共召开信息,引导群众参与爱河护河,共建美丽幸福河湖。

临淄区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