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及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4XB/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04 发布机构: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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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领导分工

赵启敏: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

胡学国: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公共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分管公共服务科;分管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刘志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全域旅游、文化旅游市场开发促销和招商引资工作。分管产业科教科、资源市场科。

解衍平: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分管党建、精神文明、纪检、工青妇、老干部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党建宣传科。

赵中良: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分管行业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加区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马国庆:党组成员、齐文化博物院院长。负责齐文化博物院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挂人才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档案、机要、保密、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后勤服务、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统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协调督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部门预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专项经费。负责统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人才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监测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督促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文物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公共服务科。贯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以及全区音乐、舞蹈、戏曲书法、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和全民阅读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等全区群众文化工作。协助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送演出文化惠民工程,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指导区内文艺院团发展,鼓励发展演艺事业。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研究传承和宣传普及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落实乡村人才乡村文化等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及相关新型业态发展。协调、推进文化、旅游项目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拟订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统筹文化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基金等资本投资文化和旅游业,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资本化运作。

(四)市场资源科。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审核全区文化旅游区域发展规划。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责推动临淄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承担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文化公园、红色旅游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区文化遗产、文化场馆、旅游景区、非遗项目等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开展全区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研发推广、非遗产品转化及推广,开拓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积极培育地接旅行社。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节事活动的开展和大型旅游营销活动。指导、组织、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我区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媒体推广、电子商务等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舆情信息搜集整理汇报工作。

(五)行业管理科(挂法制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和广播影视行业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及导游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和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区出版物内容监管和审读工作。负责全区著作权的登记管理工,承办涉及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全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及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管全区广播影视创作生产和广告播放。审查、监督和管理全区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影视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公益电影放映和送电影下乡工作。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和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案件督办工作。承担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法制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负责行业安全应急监督管理,拟订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部门职权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发布文化和旅游等行业安全信息。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区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

(六)政工科。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群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部署要求,拟订全局党的建设规划、计划、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管理和指导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属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负责机关及属单位党组织与纪检组织的建立撤销、换届选举、充实调整,党费收缴、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管理、奖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负责党史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和党建宣传工作。负责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党建考核工作。负责局微信公众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