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4XB/2023-50139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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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职责边界事项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畅通工作机制,推进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 按照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调推进的原则,推进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工作开展。

第二条 推进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工作,明确牵头部门为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为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第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工作涉及部门职责任务:

1.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2.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负责负责对娱乐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查处。负责对娱乐场所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行为的查处。

第四条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工作启动程序:

    1.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等方面重要事项提出意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并通过召开会议、发送通知等方式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工作。

2.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确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可协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协商情况须及时通报牵头部门和各配合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衔接。

3.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事项,应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牵头负责拟订意见办法,区文化和旅游局应加强督促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4.完善运行机制。按照运行高效原则针对多部门共同办理事项,由牵头部门或事项提出部门提出具体措施办法,完善运行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推进联审联办和联合执法。

第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

职责边界事项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畅通工作机制,推进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 按照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调推进的原则,推进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开展。

第二条 推进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明确牵头部门为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为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第三条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涉及部门职责任务:

1.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的监管,并依法予以取缔。

2.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条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启动程序:

    1.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等方面重要事项提出意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并通过召开会议、发送通知等方式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工作。

    2.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确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可协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协商情况须及时通报牵头部门和各配合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衔接。

3.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事项,应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牵头负责拟订意见办法,区文化和旅游局应加强督促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4.完善运行机制。按照运行高效原则针对多部门共同办理事项,由牵头部门或事项提出部门提出具体措施办法,完善运行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推进联审联办和联合执法。

第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

地带的划定公布职责边界事项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畅通工作机制,推进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 按照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调推进的原则,推进本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工作开展。

第二条 推进本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工作,明确牵头部门为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为区自然资源局。

第三条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工作涉及部门职责任务:

1.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进行勘测和划定。负责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牵头起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请示和公布材料等,按程序公布。

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相关基础材料,配合文化和旅游部门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对划定的保护范围提出意见,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请示和公布材料进行会签。

第四条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工作启动程序:

1.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等方面重要事项提出意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并通过召开会议、发送通知等方式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工作。

2.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确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可协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协商情况须及时通报牵头部门和各配合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衔接。

3.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事项,应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牵头负责拟订意见办法,区文化和旅游局应加强督促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4.完善运行机制。按照运行高效原则针对多部门共同办理事项,由牵头部门或事项提出部门提出具体措施办法,完善运行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推进联审联办和联合执法。

第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