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19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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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4XB/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2-0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
各镇、街道文化站,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及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安排,2019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继续采取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及时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18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
我区年度核验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主要任务
(一)核查发行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行为,有无被处罚的记录,是否及时整改。
(二)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核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核查网上书店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加注“网络发行”字样,网站主页面或醒目位置是否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
(四)总结发行单位2018年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销售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
(五)各发行单位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http://124.42.45.130:8055/login),填写《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提交并打印,并持回执到临淄区文化和旅游进行年度核验。
三、核验条件
(一)准予年度核验
对符合准入资格条件,无违反相关法律规章,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递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准予通过核验。在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单位取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资格。
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准予通过核验,在其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证书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单位取得继续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年度核验
1.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3. 网上书店未按要求备案或未在网站主页面或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
4.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度核验材料的;
6.报送的核验材料经查与事实不符的;
7. 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暂缓年度核验的企业应认真整改,待问题解决后,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缓验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进行年度核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年度核验
1.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无明显整改效果的;
2.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逾期未改正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
发行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下发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未申报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四、报送材料
各发行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和内容如下:
各发行单位应于2019年3月8日前将年度核验材料报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材料包括:《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自查报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须提供)、网上书店应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网站公开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截屏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对强化意识形态管理、落实“宽进严管”要求、推动发行业改革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抽查力度。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年度核验工作中要加大抽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结合“扫黄打非”工作要求,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发行单位,建立“黑名单”并曝光。市局将对各区县抽查不少于4家,进行实地检查,对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抽查的量化要求。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年度核验与统计年报相结合的工作要求,两项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审核、统一数据出口。要强化年度核验与统计年报共有数据的比对审核,对于较大的数据变化或差异,要认真进行复核与合理化分析,确保年度核验与统计年报数据保持一致。
报送地点: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区218室
联系人:徐明月 付钰平 联系电话:7218100
邮 箱:lzqxwcbglbgs@zb.shandong.cn
附件:1.填表说明
2.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3.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
4.出版物零售单位统计表
5.网上书店实名统计表
6.电子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统计表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