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临淄区皇城中心卫生院公开目录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949/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临淄区皇城中心卫生院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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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医疗服务的相关信息,提高医疗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1、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2、反映医院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3、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方式

1、医院微信公众号;

2、院区内院务公开专栏、电子屏幕等设施;

3、医院开通的咨询或热线电话;

4、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

5、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三、医院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左兆海

副组长:朱建亮

 员:路甜颖、李帅、扈新国、李美霞、王梅、孔令梅、徐冬辉

四、医院公开的信息包括自身制作的信息和从其他组织获取的有关信息,各类信息包含的内容及公开范围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医院授权各责任部门对本部门工作中制作和获取的信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医院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通过后方予公开。各信息制作、获取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为保密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工作中拟公开的一般信息,由各部门自行做好保密审查。

六、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及医院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及时向信息公开办公室报告,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信息公开办公室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七、医院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公开办公负责监督检查。

八、本办法由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皇城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目录

类别

查询序号

信息名称

基本内容

公开途径

医院概况

1

执业登记

院长(法人代表)姓名、诊疗科目、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发证机关

在医院显著位置摆放、张贴

2

基本信息

医院名称、级别、等次、联系电话、网址

3

诊疗技术准入许可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准予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及特殊临床检验项目的名称及有效期,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

以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

4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的名称及从业人员的资质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或复印件)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或复印件)在大型医用设备所在科室的显著位置公开

5

工作人员识别

医师:本人姓名、职务、职称

以上岗佩戴胸牌的形式公开

 

护士:本人姓名、职务、职称

 

医技人员:本人姓名、职务、职称

 

行政管理人员:本人姓名、部门、职务

 

后勤人员:本人姓名、部门、职务

 

试用期、见习、实习、进修人员:姓名、身份

医院环境

1

周边交通

周边公共交通线路、停靠站名、院外周边停车场等

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2

院内交通

医院急诊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与总车位数、院内行车指引

以设置医院布局图、指示标牌、路标、地标等形式公开

3

科室布局

各科室位置布局、急诊“绿色通道”路径

4

应急避难

院内应急避难撤退路线及应急通道指引

行风建设

1

医德医风建设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在门诊大厅显著位置,以公开栏、电子屏、宣传册等形式公开,或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2

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病人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3

医院服务投诉方式

本院服务监督部门的投诉电话和信箱

4

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

医疗服务

1

医疗服务基本情况

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专业方向、特色科室等

以公开栏、电子屏、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

2

医院服务时间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探视时间

3

门、急诊服务流程

门诊、急诊挂号、就诊、取药、缴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

4

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对老年人等在内的特殊人群服务优先措施

5

门诊咨询服务

提供咨询服务的场所和方式

6

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提供常见疾病健康教育、合理用药咨询服务地点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