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皇城中心卫生院住院患者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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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4949/2024-54466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尊敬的住院患者:
为深入贯彻区卫健局及区医保会议精神,完善住院机制,规范住院秩序,防止医疗事故及纠纷,杜绝以住院为借口不履行住院行为而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凡属住院范畴而办理住院手续的病人,必须按住院规定留置医院配合医护治疗、观察,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离开,凡擅自离开者,院外出现病情加重及其他意外情况,后果自负。违反规定者不予医保报销,所有费用自己承担。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