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疗机构执业延续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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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0789D/2024-549140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了临淄区齐陵街道后李村卫生室的延续申请。现将拟批准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临淄区齐陵街道后李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地址:临淄区齐陵街道办后李村
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核定床位(牙椅):0张(0张)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李俊川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中医科******
公示期:2024年12月06日—2024年12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项行政许可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必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
联系单位: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审批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地址: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177754
淄博市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