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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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0789D/2025-55252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6-1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了临淄区朱台镇花园小区卫生室的注销申请,经研究,拟同意该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临淄区朱台镇花园小区卫生室
地址:临淄区朱台镇花园小区
法定代表人:朱林民
主要负责人:付美华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公示日期:2025年06月11日—2025年06月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
联系单位: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审批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地址: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177754
淄博市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