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2020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05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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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 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 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方案》和《山东省“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科学评估临淄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稳妥有序进行调整,区委、区政府先后两次在区政府三楼常委会议室组织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我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听取了我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的工作汇报,就评估调整方案、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有关政策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要求。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厅多次下发的审核成果要求,我局主动踏勘现场、补充完善支撑材料、积极向上级部门对接,顺利完成了各项基础工作。目前,我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前期工作已基本结束,评估调整成果已上报省厅审查。

(二)扎实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相互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上级部门及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做好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我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在我区现有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整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轨道规划等,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三定”方案,主动做好与交通、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尤其是镇、办的沟通交流,配合完成相关资料搜集上报及其他相关配合工作。截止目前,已配合完成规划专班人员实地与我区各镇办、区直各相关部门的对接座谈调研工作,进一步征询发展需求及意见建议。对涉及我区的生态保护区及重点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规划做好充分对接,保障我区各项产业用地需求,为我区未来空间发展绘好蓝图。

(三)切实做好重大项目规划修改保障工作

沾化至临淄高速公路项目、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国道308文石线寿济路改扩建项目、董东输油管线项目等省级重大项目由于原规划线路改线调整,出现不符合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为切实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实施,通过拓展工作思路、积极上下协调,各项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其中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规划修改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随用地预审件上报,沾化至临淄高速公路项目、国道308文石线寿济路改扩建项目、董东输油管线项目规划修改工作正稳步推进。

(四)完成临淄经济开发区布局优化调整技术支撑工作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功能区管理范围和机构设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根据领导安排,拟对临淄经济开发区的下一步发展空间布局进行重新选址调整优化,任务下达以后,规划科与原规划办公室人员密切合作,牺牲清明节、五一节及周末休息时间,全面分析我区水源地保护、文物保护、生态红线、风景名胜保护区、矿业权、永久基本农田等各种限制因素,通过空间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制作编写各类图、表、文字报告等材料200余份,为各级领导研究决策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顺利完成了本次经济开发区布局优化调整技术支撑工作。

(五)完成耕地保护督察土地规划调整和建设用地规模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根据《淄博市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和市局工作安排,我局对下发的12个问题图斑278.95亩和建设用地规模超出本轮规划目标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认真研究,编制了《关于临淄区土地规划调整和建设用地规模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说明》,填写了《全省耕地保护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表》,相关自查整改材料已上报。同时按照市局统一调度,定期上报整改进度。

(六)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区不符合规划建设用地核实工作

本次省厅下发临淄区不符合规划建设用地共29个图斑5.28平方米,收到相关问题及材料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核实工作,涉及项目主要包括G233克黄线临淄段、刘征水源地应急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淄博市2016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淄博市2018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凤凰山路北延、淄博市临淄区2017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淄博市临淄区2018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淄博市临淄区2019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经核实分析出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问题类型属于坐标误差和报备数据技术原因。目前已编制《关于临淄区不符合规划建设用地的核实报告》并填报有关下发表格上报市自然资源局。

(七)土地规划实施审查方面工作

1、完成《全区重点改革攻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淄博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2020-2025)》(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方案的审查及意见建议回复工作,出具各类证明、意见等19份。

2、配合执法大队和各国土所出具违法占地图129宗,出具供地、报地图77宗。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情况、用途分区和规划地类进行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配合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治项目、腾空土地立项验收工作。

3、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区建新区范围的审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制工作,出具增减挂钩项目图37宗;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矿复垦项目用地范围的规划审查工作。

4、配合区水务局梳理淄河河道内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编制图件及统计数据表格。

5、完成董东输油管线、11千伏佳峪卫固输变电工程项目选址、沾临高速公路等项目是否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核查。

6、完成鲁担冷链物流等12家儒商大会推介项目土地规划审查工作,填写推介项目表格。

(八)建设用地预审方面工作

办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4宗,其中省级预审2件,区级预审2件。

(九)完成其他方面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配合利用科完成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地块整理及图件编制、打印工作。

2、配合利用科完成临淄区财政局提供企业普查结果成果落图及编制工作;完成闲置建设用地范围整理落图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编制图件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前三季度共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影像图12幅。

二、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批次建设用地报批规划审查时占用村镇用地区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科室工作人员已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及措施的要求,在涉及用地报批的每宗地的勘测定界图签字在勘测定界图上注明土地用途分区;拟用地单位或查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若地块增量土地的用途分区全部或部分为村镇用地区,均告知查询人员用地报批(农转用及征收)时,须使用增减挂钩等存量挖潜节余指标。

(二)线性工程改线占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等不符合规划的问题

目前部分道路等线性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时,未按照调整完善时预留的指标区域选址,造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一般农用地情况。针对上述问题,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项目选址符合规划的要求做好规划审查工作,把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

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要求及“三定”方案部署,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动做好与“国土三调”办公室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状况,摸清问题图斑地块数量、质量、位置、存在问题等信息,根据工作部署安排,积极配合耕保科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

(二)继续做好空间规划编制前“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 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方案》和《山东省“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科学评估临淄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稳妥有序进行调整,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继续配合市局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稳步推进我区“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为下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及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政策、方案有关要求,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相互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上级部门及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牵头做好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在接下来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在我区现有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整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轨道规划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对涉及我区的生态保护区及重点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规划做好充分对接,保障我区各项产业用地需求,为我区未来空间发展绘好蓝图。

(四)继续做好科室的常规性业务工作

继续做好规划审查、用地预审、项目用地图件编制、违法占地土地编制等常规性科室业务工作,做好与相关科室的配合协调,及时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