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朱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朱政发〔2021〕37号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60X/2021-5170148
成文日期
2021-06-14
发文日期
2021-06-18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朱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朱政发〔2021〕37号
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巩固禁烧成果
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农作物秸秆,坚持疏堵结合,强化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主体责任,建立镇村网格化监管巡查制度,确保实现全年全部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
近年来,全镇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农业秸秆,但秸秆禁烧工作压力仍然很大。各村、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作物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1.纪委:负责对工作中涉及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2.党建办: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及时做出组织处理;负责在“三夏”“三秋”期间通过媒体平台发布禁烧通告,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报道。
3.农委:负责调度秸秆禁烧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协同工作片督促各村对农作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秸秆等可燃物妥善处理。
4.经委: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在“三夏”“三秋”期间发布通告,并对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协调调度网格员,做好“三夏”“三秋”期间禁烧工作的巡查。
5.建环土地委:负责村庄内的碎秸秆等可燃物清运处置;牵头负责全镇范围内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道路林网防火工作。
6.财审所:负责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7.中心校:负责加强对各类在校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发动学生“小手牵大手”做好禁烧宣传工作。
8.派出所:负责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以及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进行查处。
9.农机协会:负责协调调度作业机械,制定宣传还田作业标准,培训作业机手,确保农机作业质量,严肃处理违规作业行为。
三、强化禁烧巡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作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各村要在“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及时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禁烧巡逻队,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环保网格化管理之中,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建立工作片秸秆禁烧日常巡查和镇督查室督导巡查制度,在“三夏”“三秋”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开展重点巡查。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责任未落实的村重点督办,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及时反馈,并责成相关村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按照《关于印发<朱台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朱政发〔2019〕11号)进行责任追究,并对相关村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对划定的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问责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朱台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朱台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4日
附件
朱台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雪江 镇党委书记
赵国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磊 镇党委副书记
李东辉 镇人大主席、建环土地委主任、朱台片总支书记
崔超兴 镇政协工作室主任、桐林片总支书记
相昆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经贸委主任
郭 倩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路 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台片总支副书记
路衡山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桐林片总支副书记
王 芳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大夫片总支副书记
周 咪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谢 剑 副镇长、农委主任、大夫片总支书记
王大伟 副镇长、社事委主任、新立片总支书记
王 勇 副镇长、教科文卫委主任、大柳片总支书记
成 员:郭春堂 镇纪委副书记
张 磊 镇党政办副主任
韩 庆 镇财审所所长
常向恒 镇农委副主任
朱英旭 朱台城管中队队长
薛居刚 朱台派出所所长
于建勋 镇经贸委副主任
罗福茂 镇环保站站长
李炳奎 朱台交警中队队长
周玉信 朱台供销社主任
孙国栋 朱台中心校校长
朱炳霖 镇林业站站长
杨 铖 朱台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委,谢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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