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3-54113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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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3〕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1月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为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全面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9%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区、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向基层延伸,社区运动会成为开展健身活动的有效载体。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5个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编制和实施区级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化健身器材等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打造农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淄博市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巩固完善体育设施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工作机制。借助“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城乡一体的全域公园城市发展战略,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公园中植入体育元素和体育健身功能,规划建设更多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健身设施纳入公园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积极参与全省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体育培训类、场馆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镇、街道。以下内容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坚持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扩大区运动会、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以及全区老年节等各类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每年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系列活动,形成“区级创品牌、镇村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做大做强“世界足球起源地”文章,大力推动足球推广普及。

2.推广社区健身活动。打造体育生活化社区,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发挥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引领的示范作用,推进体育健身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组织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社区趣味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3.发展特色健身项目。支持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轮滑、门球、马拉松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网球、轮滑、滑板、攀岩、街舞、极限运动等时尚活力运动项目发展,培育围棋、象棋、无线电等智力运动项目发展壮大。继续巩固“全国太极拳健身特色区”成果,全力推进太极拳、健身气功村(社区)全覆盖工程,实现村村(社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适应疫情常态化,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按照“1+N”的模式,充分发挥镇(街道)体育总会牵头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运营。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指导、等级培训、保障监督等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扩大社会影响,发挥积极作用。

4.深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体育社会组织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成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志愿服务,进行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临淄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区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临淄籍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提升特定人群健身服务水平

发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健身活动,特别要充分发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太极拳协会、区门球协会等各类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及时组织和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老年人健身节等体育赛事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开展残健融合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开展,让体育红利惠及农村。(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农村农业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区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完善政策保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开齐开足体育课,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体育课程改革目标和方向,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促进学生提高健身意识,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加大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力度,积极备战新周期市运会。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体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体卫融合发展

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积极创建省级“体医融合”试点工作,强化与区镇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鼓励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切实推进健康关口前移。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加强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医融合专家资源库。(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

(三)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深挖“足球起源地”体育旅游潜能,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起源地杯”青年锦标赛等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庆日期间规划打造具有临淄区域特色的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依托太公湖风景区、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临淄中国足球博物馆旅游资源发展时尚活力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策划举办马莲台骑行、太公湖健步走系列赛事活动,策划太极拳展演等全民健身活动,多方面满足群众健身与旅游的崭新体验。(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融合发展

加大健身服务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培育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齐鲁新天地综合体等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区马莲台、太公湖等自然资源,打造沿太公湖健步走、夜跑和马莲台骑行等产业带。鼓励和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场馆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开放规模,丰富开放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区域全民健身集聚地。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持续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发展 

加快实现智慧化健身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体育场馆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支持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区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为便于工作,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及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用地保障。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编制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人才保障。引进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和科研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保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省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赛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指导,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办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赛事活动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等相关措施。按照“一评估四方案”和备案陈述的要求,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一赛四案”(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监督指导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淄公安分局、临淄交警大队、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按照程序依法到公安机关审批大型群众性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活动应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赛事承办单位应制定“一赛四案”(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陈述,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按照规定报送相关部门依法追责问责,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