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临淄区文化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4XB/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3-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临淄区文化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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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临淄区文化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临淄区文化局联系(地址: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912室,邮编:255400,电话:7216607,电子邮箱:lzqwhj01@163.com

    一、基本情况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区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长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09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09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26条,包括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占94%;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包括局班子成员分工、科室职能设置占2.5%;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包括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法等,占1%;其他类信息6条,包括规划计划类、统计数据类,占2.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临淄区政府门户网——临淄区政府信息网,网站地址为:http://www.linzi.gov.cn           

    2.在临淄区文化局门户网站——临淄文化信息网,网站地址为:http://www.lzwhw.gov.cn       

    3.在淄博市文化局门户网站——淄博文化信息网,网站地址为:http://www.zbwh.gov.cn   

    另外,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临淄区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淄区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细则、流程等相关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和不予公开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才刚起步,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社会。

    2、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