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皇城中心卫生院解决医疗的合法途径、地点、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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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4949/2025-52827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2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二、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三、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1.双方自愿协商
我院医务科是接待、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医院综合办公室,电话∶0533-7114272
2.申请人民调解
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淄博市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太平路17-3号,电话∶0533-2220118
3.申请行政调解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9号医政科,电话∶0533-7181094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13号,电话∶0533-718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