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 送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告知书》的公告(许国栋(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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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58B/2025-55154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2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
许国栋(户)(身份证号37030519861215533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临政土告字〔2025〕1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告知书》,现向你(户)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临政土告字〔2025〕1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告知书》具体内容附后,你(户)可到我机关领取书面文本。
附件:临政土告字〔2025〕1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告知书》及附件
联系人:刘雪倩
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354号409室
联系电话:0533-7190156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送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告知书》的公告 许国栋(户).pdf
2.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告知书(临政土告字[2025]1号).pdf
3.《关于淄博市临淄区2023年第3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C[2023]55号)《淄博市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以及涉及凤凰镇刘地村许国栋户住宅的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pdf
4.《房屋平面图》《评估工作底稿-现场勘查清点表(包括隐蔽工程)》《勘测定界图》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