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更多《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淄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教体局牵头起草了《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9月6日17:00前,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临淄区教体局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鑫禹
联系电话:0533-7866509
电话值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邮箱:lzqtysyfzzx@zb.shandong.cn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7日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9%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区、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向基层延伸,社区运动会成为开展健身活动的有效载体。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5个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编制和实施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化健身器材等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农村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淄博市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巩固完善体育设施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工作机制。借助“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城乡一体的全域公园城市发展战略,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公园中植入体育元素和体育健身功能,规划建设更多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健身设施纳入公园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积极参与全省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体育培训类、场馆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内容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坚持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扩大区运动会、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以及全区老年节等各类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每年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系列活动,形成“区级创品牌、镇村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做大做强“世界足球起源地”文章,大力推动足球推广普及。
2.推广社区健身活动。打造体育生活化社区,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发挥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引领的示范作用,推进体育健身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组织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社区趣味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3.发展特色健身项目。支持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轮滑、门球、马拉松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网球、轮滑、滑板、攀岩、街舞、极限运动等时尚活力运动项目发展,培育围棋、象棋、无线电等智力运动项目发展壮大。继续巩固“全国太极拳健身特色区”成果,全力推进太极拳、健身气功村居、社区全覆盖工程,实现村村(社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适应疫情常态化,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按照“1+N”的模式,充分发挥镇(街道)体育总会牵头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运营。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指导、等级培训、保障监督等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扩大社会影响,发挥积极作用。
4.深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体育社会组织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成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志愿服务,进行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临淄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区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临淄籍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团区委、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区工会、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提升特定人群健身服务水平
发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健身活动,特别要充分发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太极拳协会、区门球协会等各类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及时组织和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老年人健身节等体育赛事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开展残健融合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开展,让体育的红利惠及农村。(责任部门:区总工会、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妇联、区农村农业局、区委统战部、区委老干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区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完善政策保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开齐开足体育课,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体育课程改革目标和方向,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促进学生提高健身意识,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加大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力度,积极筹备新周期市运会备战工作。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体卫融合发展
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积极创建省级“体医融合”试点工作,强化与区镇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鼓励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切实推进健康关口前移。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加强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医融合专家资源库。(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
(三)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深挖“足球起源地”体育旅游潜能,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起源地杯”青年锦标赛等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庆日期间规划打造具有临淄区域特色的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依托太公湖风景区、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临淄中国足球博物馆旅游资源发展时尚活力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策划举办马莲台骑行、太公湖健步走系列赛事活动,策划太极拳展演等全民健身活动,多方面满足群众健身与旅游的崭新体验。(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融合发展
加大健身服务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培育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齐鲁新天地综合体等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区马莲台、太公湖等自然资源,打造沿太公湖健步走、夜跑和马莲台骑行等产业带。鼓励和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场馆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开放规模,丰富开放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区域全民健身集聚地。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持续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发展
加快实现智慧化健身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体育场馆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支持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区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为便于工作,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及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用地保障。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编制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人才保障。引进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和科研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保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省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赛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指导,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办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赛事活动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等相关措施。按照“一评估四方案”和备案陈述的要求,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一赛四案”(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监督指导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责任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按照程序依法到公安机关审批大型群众性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活动应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赛事承办单位应制定“一赛四案”(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陈述,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按照规定报送相关部门依法追责问责,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草案解读
一、制定目的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现高水平体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三、制定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9%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区、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向基层延伸,社区运动会成为开展健身活动的有效载体。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5个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
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编制和实施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化健身器材等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农村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积极参与全省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体育培训类、场馆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坚持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扩大区运动会、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以及全区老年节等各类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每年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系列活动,形成“区级创品牌、镇村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做大做强“世界足球起源地”文章,大力推动足球推广普及。推广社区健身活动。打造体育生活化社区,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发挥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引领的示范作用,推进体育健身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组织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社区趣味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发展特色健身项目。支持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轮滑、门球、马拉松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网球、轮滑、滑板、攀岩、街舞、极限运动等时尚活力运动项目发展,培育围棋、象棋、无线电等智力运动项目发展壮大。继续巩固“全国太极拳健身特色区”成果,全力推进太极拳、健身气功村居、社区全覆盖工程,实现村村(社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适应疫情常态化,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按照“1+N”的模式,充分发挥镇(街道)体育总会牵头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运营。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指导、等级培训、保障监督等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扩大社会影响,发挥积极作用。深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体育社会组织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成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志愿服务,进行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临淄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等评选活动。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临淄籍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五)提升特定人群健身服务水平
发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健身活动,特别要充分发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太极拳协会、区门球协会等各类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及时组织和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老年人健身节等体育赛事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开展残健融合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开展,让体育的红利惠及农村。
(六)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区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
“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现高水平体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专家论证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9月20日,我局组织五名体育领域专家对《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专家论证内容包括《计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 、意见建议情况
经充分论证,参会专家一致认为《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入化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高水平实现体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一)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入化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高水
平实现体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计划》切实立足临淄区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及发展新阶段,系统整体做出规划。
(二)建设目标清晰。《计划》中不仅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进行规划,还在城乡居民体质、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等方面都有着清晰的建设方案和发展目标。
(三)明确制定标准。《计划》将标准的制定与应用作 为重要的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规划》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四)制度创新引领。《计划》在更多的全民健身具体细节上做出了明确的规范,以制度创新引领高水平建设。《计划》将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推动体卫融合发展、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群民健身数字化发展。将加快体育强区落到实处。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对临淄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对体育事业进行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愿该计划开启谱写临淄区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0日
风险评估报告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该《计划》作为2023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有教体局组织开展《计划》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计划》风险评估要求,我们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搜集、关键风险领域询问、部门意见参考、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经过综合分析,对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对风险级别进行了判断,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制定等提出了参考意见和建议。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临淄落实国家战略、实现全面跨超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风险评估重要意义就在于有效识别和评估影响《计划》实施的内外部风险,并通过健全重大风险的应对与管控机制,有效地平衡好风险与成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从而防范和降低各类风险对《计划》实施的不利影响,为《计划》有效制定、组织实施和既定目标兑现保驾护航。
二、风险评估定位与目标
本次风险评估旨在提供《计划》制定和在临淄全民健身领域内组织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并采取相应的控制举措予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增强《计划》实施风险管理,对《计划》实施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为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提出参考意见与建议。
通过本次风险评估着力达成四大目标:其一,建立风险管理基础,构建一个具有代表性风险管理标准;其二,明确重大风险领域,采用全面梳理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识 别和分析临淄区体育领域中的重大风险的认识;其三,加强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
三、 风险评估标准与把控
本次风险评估针对上述三大类风险定位和目标的重要 性进行评估,并据此明确风险管理的优先次序和资源配置方向。
基于《计划》赋有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 参考意见及建议
《计划》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涉及利益群体较多、直接关系民生及其获得感,因此在前期工作中,应当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人员的诉求保持关注,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推进中风险可控。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深入推进和实施,以及其它政策条件的综合作用,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影响到分析结论。同时《计划》涉及的群众体育事项较多、涉及面广,在政策制度和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全过程风险管控。
综上,对《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为低风险。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2日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3〕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1月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为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全面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9%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区、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向基层延伸,社区运动会成为开展健身活动的有效载体。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5个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编制和实施区级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化健身器材等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打造农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淄博市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巩固完善体育设施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工作机制。借助“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城乡一体的全域公园城市发展战略,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公园中植入体育元素和体育健身功能,规划建设更多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健身设施纳入公园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积极参与全省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体育培训类、场馆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镇、街道。以下内容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坚持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扩大区运动会、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以及全区老年节等各类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每年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系列活动,形成“区级创品牌、镇村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做大做强“世界足球起源地”文章,大力推动足球推广普及。
2.推广社区健身活动。打造体育生活化社区,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发挥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引领的示范作用,推进体育健身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组织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社区趣味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3.发展特色健身项目。支持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轮滑、门球、马拉松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网球、轮滑、滑板、攀岩、街舞、极限运动等时尚活力运动项目发展,培育围棋、象棋、无线电等智力运动项目发展壮大。继续巩固“全国太极拳健身特色区”成果,全力推进太极拳、健身气功村(社区)全覆盖工程,实现村村(社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适应疫情常态化,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按照“1+N”的模式,充分发挥镇(街道)体育总会牵头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运营。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指导、等级培训、保障监督等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扩大社会影响,发挥积极作用。
4.深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体育社会组织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成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志愿服务,进行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临淄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区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临淄籍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提升特定人群健身服务水平
发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健身活动,特别要充分发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太极拳协会、区门球协会等各类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及时组织和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老年人健身节等体育赛事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开展残健融合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开展,让体育红利惠及农村。(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农村农业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区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完善政策保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开齐开足体育课,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体育课程改革目标和方向,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促进学生提高健身意识,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加大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力度,积极备战新周期市运会。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体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体卫融合发展
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积极创建省级“体医融合”试点工作,强化与区镇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鼓励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切实推进健康关口前移。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加强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医融合专家资源库。(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
(三)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深挖“足球起源地”体育旅游潜能,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起源地杯”青年锦标赛等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庆日期间规划打造具有临淄区域特色的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依托太公湖风景区、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临淄中国足球博物馆旅游资源发展时尚活力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策划举办马莲台骑行、太公湖健步走系列赛事活动,策划太极拳展演等全民健身活动,多方面满足群众健身与旅游的崭新体验。(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融合发展
加大健身服务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培育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齐鲁新天地综合体等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区马莲台、太公湖等自然资源,打造沿太公湖健步走、夜跑和马莲台骑行等产业带。鼓励和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场馆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开放规模,丰富开放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区域全民健身集聚地。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持续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发展
加快实现智慧化健身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体育场馆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支持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区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为便于工作,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及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用地保障。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编制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人才保障。引进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和科研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保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省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赛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指导,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办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赛事活动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等相关措施。按照“一评估四方案”和备案陈述的要求,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一赛四案”(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监督指导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淄公安分局、临淄交警大队、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按照程序依法到公安机关审批大型群众性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活动应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赛事承办单位应制定“一赛四案”(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陈述,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按照规定报送相关部门依法追责问责,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淄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教体局牵头起草了《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8月21日17:00前,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临淄区教体局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周亮
联系电话:0533-7866535
电话值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邮箱:lzqjtjjcsjk@zb.shandong.cn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0日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发展,教育先行,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以教育力量赋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市、区各级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两大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坚持党建引领、五育并举、质量第一、优质均衡、乘势而上、提升品质,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全区学校党的领导和建设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2.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布局优先规划、教育设施优先建设、教育投入优先保障“三个优先”落实到位,努力实现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高度衔接、深度融合。深入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担当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教育强区的职责使命,为教育高品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益,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努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破除制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教育内涵发展的各类瓶颈和障碍,以改革创新解决难题、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推动发展。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活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5.坚持育人导向。贯彻“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归育人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变革教育理念和评价体系,推动学校教育更加优化、校外培训更加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发展目标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质量实现新跨越。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全面落实“双减”要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拓展艺体科技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贯通融通发展、终身教育转型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系统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2.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推动教育体育公平实现新跨越。抢抓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机遇,不断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布局,深入实施强镇筑基行动,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新路径,大力推进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启动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推动淄博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优化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打造体育健身休闲区,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体育资源。
3.以改革创新为重要抓手,推动队伍素质能力实现新跨越。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教研员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整体提升队伍素质。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用足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突出考核评价和绩效激励保障,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用好名师名校长(名园长)管理办法、教育发展基金等激励政策,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实现全区教师队伍数量质量同步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高。
4.以协同治理为内在要求,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优化“一校一案”督导改革,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履行法定职责,形成育人合力。优化完善慧服务平台,提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健全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教育从管理走向治理,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5.以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推动教体工作品质提升实现新跨越。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育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实施“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塑造行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抓好正风肃纪,营造清正廉洁、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预期目标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万人 % |
2.02 99 |
1.37 99 |
义务教育 |
|
|
|
在校生 |
万人 |
4.9 |
5.6 |
巩固率 |
% |
100 |
100 |
高中段教育 |
|
|
|
在校生 |
万人 |
普高1.3 |
普高1.3 |
毛入学率 |
% |
98 |
98.5 |
其中:中职在校生数 |
万人 |
0.45 |
0.52 |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全学段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构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之中,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一体化”和“适应性”要求,形成思政学段纵向衔接、教学内容横向融通、课堂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课时主题教学、单元整合教学和实践活动教学“三位一体”的思政教学新格局,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学科的教育教学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中。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团课党课。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提高育德成效,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全区中小学生的道德素养,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构建学段衔接、学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实现整体性与阶段性、现实性与导向性的统一,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化德育网络阵地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发挥临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在教育系统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实施课程深化、课程拓展、资源支撑、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网络引领、理论研究等重点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个人层面的价值取向,积极构建由低到高、前后衔接、方向一致的中小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目标体系和活动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化学校文化建设,突出学校特点,进一步凝练学校办学思想、提升育人品质,普遍形成富有个性、得到师生广泛认同的校风学风。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大力推广普通话,全面提升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地方语言研究传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整合,强化校(园)本课程开发,探索开展跨学科学习。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支持教师结合学校特色、学生特点、教学个性等因素进行课堂教学创新。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学前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园建设,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结合齐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着力打造镇域办学特色和品牌。深化职业教育育人机制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推动中小学创新创造教育,将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爱护和培养创新天性,激发好奇心、想象力,形成学生健康的创新人格。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大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扶持,强化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4.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改革与融合。坚持健康第一,实施体育固本行动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学生体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和体教融合工作,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助力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深入推进体育项目化管理工作,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工作网络。结合区域实际探索实施游泳普及行动,促进中小学生熟练掌握游泳和自救技能。推进“项目化管理+竞赛活动+科学评价”三大体系建设,深入落实“教会、勤练、常赛”。探索校园体育文化建设路径,深化校园足球试点区内涵发展和“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班班达标活动,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查复核制度。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合格率达到55%、95%以上。改革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建立“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体育中考评价机制。加强体育场馆建设,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配齐配好体育教师,落实“在中小学校设立专职体育教练员岗位”相关政策。突出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注重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日常卫生习惯,塑造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2022年底,配齐配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在中小幼各学段师生中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健康应急管理能力和师生健康护理水平。多种方式配齐配全中小学校医、健康副校长,依托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持续加强近视防控宣教、筛查、干预管理工作,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三级监测”“三级预警”“三级防控”体系,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
5.加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深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美育育人功能,全面深化“全员、全程、全面”学校美育体系,全面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持续推进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学校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不断优化艺术节、素质展演、艺术素质测评等展示评价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测评指标、内容和方式,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艺术社团建设,充分挖掘学生艺术素质潜能,搭建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平台。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和抽查复核工作机制,改革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优化“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艺术中考评价机制。分学段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实践情况全面真实客观记入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制度,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6.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贯通中小学学段,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丰富、拓展劳动教育的实施途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分学段、分年级明确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和教育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实践活动。将学生劳动参与情况、劳动素养发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学校类型、学生特点,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推动学校每学年设立集体劳动周。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建设,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分别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区域性劳动教育示范校、劳动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教育基地。
7.加强法治、生态文明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普法工作,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以生态文明教育为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开齐开好环境教育地方必修课程。积极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提升广大师生的勤俭节约意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组织实施好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统筹各领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适应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和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全面增强中小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8.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家庭第一课堂、家长第一任教师的重要作用,引导家长注重言传身教、提升家庭教育素养。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实施家校共育行动计划,完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家校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密切家校沟通,落实教师家访制度,通过家访交流学生情况、宣传教育政策、联合制定育人策略。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在反映家长诉求、补充教育资源、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运行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丰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资源,办好家长学校,用好家校共育网上平台,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健全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1.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健全“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争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认定。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举办公办园,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不断优化城区公办园集团化办园模式,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成本调查和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严格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服务,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控制幼儿园班额,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组织幼儿园参加分类评估认定,全区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占比超过65%。实施保教质量提升工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镇街、实验园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建立科学的幼小衔接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完善“区、片、园”三级教研体系,强化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强化日常监管,原则上每5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公办幼儿教师招聘力度,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保教人员。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新进幼儿教师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5%以上。优化学前教育共同体,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引领作用,推动以实验镇街、实验园为主体的“游戏板块”共同体建设,着重提升镇街中心园、农村园和民办园办园质量。推动国家级足球特色幼儿园和示范园创建。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实施义务教育强镇筑基行动计划,大力提高乡镇驻地教育水平,持续加大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功能教室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班额小的优势,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探索,结合乡土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着力打造镇域办学特色和品牌。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大校额并降低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探索实施“突破初中”专项计划,充分重视初中学段承上启下的重要性,努力促进城乡初中优质均衡发展,下大力气提升农村和乡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帮扶等办学机制,实现整体提升。鼓励名校、优质校牵头组建不同类型的教育集团,形成协作机制。力争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实施“家门口好学校”建设计划,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全面落实“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建立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面保障,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3.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持续推进特色高中建设,积极参与省级特色高中评选。整合区域学科资源,打造学科课程资源群,发挥学科基地辐射引领作用,协同带动区域其他学科开展示范教学、师资培养、联合教研、联合育人等。实施教师培养“引智工程”,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完善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融合校内外教育资源,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对高中精细化管理,拓宽优化尖子生培养路径。
4.促进职业教育适应需求纵横双通。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创新各类型、各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日益完善全区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临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实施办学条件提升行动,完成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任务。扩大普职融通试点范围,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互转。以职业能力增进为主线,强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全面建成横向职普融通、纵向中高职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相融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开展跨区域服务,推动校校合作、贯通培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人才成长“立交桥”。打造共享型实训基地、教育资源、教学团队、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共建共享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有效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设和完善职业学校资源库,推动区域内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面向生产需求的企业信息库、岗位技能标准库、人才需求信息库、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开放资源。
5.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资源覆盖。全面推动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各学段特殊教育一体化发展模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施随班就读示范校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实现特殊教育资源全覆盖。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建立符合各类型特殊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探索超常学生发现、培养机制,为超常学生培养提供科学指导。积极推广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模式,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多样化中等职业教育,为各类残疾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6.促进民办教育长效发展管理规范。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比重,完成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民办学校的特色化课程建设,引导鼓励民办学校特色化办学,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长效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优化慧服务平台建设,将教育培训机构的帐户管理、收退费纳入平台管理。开展常态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置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双减”工作。
7. 促进继续教育高效发展彰显特色。全方位探索全民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完善继续教育“三六三”模式。通过理顺“组织领导、工作运行、经费投入”三个管理机制,实施“免单培训、多元文化、服务学习、公益参与、协同共育、资源供给”六个引领机制,优化“激励评价、师资队伍、服务平台”三项保障机制。推动全区继续教育形成全域统筹规划,区域特色明显,操作方便快捷的局面。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学院录播系统、党员远程教育、远程学历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数字化学习服务体系。通过建设和整合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建成老年教育阵地、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阵地、家庭教育阵地、齐文化教育阵地、红色教育阵地、传统文化教育阵地、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职工培训阵地等多种教育阵地,面向全区居民开放四大中心、六类场馆,真正做到继续教育全民共建共享。打造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充分挖掘各相关单位、各社区、各学校的教育资源,不断创新继续教育的内容、方法、载体等,持续丰富继续教育资源的供给类型与规模,通过这些特色课程的实施,提高全区不同层次成员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和技能水平,真正体现继续教育惠及全民的特色。推动全区继续教育特色发展,打造十个省级以上学习品牌,培育百个学习型组织,培养千名社区教育讲师,创建区域继续教育品牌。
(三)深化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持续深化“爱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出台《临淄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和重大问题报告、惩处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充分发挥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强化师德实践,让教师充分了解国情民情,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好师德教育周、教育月活动,开展树身边典型、学身边榜样活动,打造“临淄最美教师”选树活动品牌,引导广大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建立《临淄区师德正面和负面清单》,健全师德预警、检查、评价机制;持续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2.推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根据生源变化进一步与全区各学校进行教职工核编、定岗工作,准确预计各学年教师需求情况,积极与人社、编制等部门做好对接,争取用编进人计划,探索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严格教职工核编定岗工作,探索符合教师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结合区域实际组织好教师支教和交流轮岗活动,进一步促进师资均衡;加强学校共同体建设,通过“名师送教”“管理教研一体化”等活动,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推进教师队伍活力激发。全面深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健全“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岗位竞聘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聘后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提高学科教师补充的针对性;建立健全与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与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挂钩;切实纠正在编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的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借调使用。
4.推进教师地位和待遇提高。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及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省市关于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的要求,不断完善教师待遇激励机制;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创收净收入,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支持职业院校教师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按规定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等方式获得合理收入;定期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扎实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职称、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5.推进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减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活动归口管理,健全活动审批制度,对所有进校园活动全面监管,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突出重点,大力精简治标;坚持共同治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6.推进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坚持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四)提高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能力
1.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临淄教育城域网,大幅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速率。支持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发展,开展IPv6、5G等新一代互联网应用。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实现学校多媒体教室覆盖率为100%,多媒体教室中配备交互性设备比例为100%,强化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STEAM空间、虚拟仿真实验室、物联网终端系统等建设,打造智慧后勤、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推动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下的“因材施教”。加强“教育公共管理、教育公共服务、教育公共资源”三大教育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平台向智能化转型升级与深度整合,扩大数字教育资源使用范围。推进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发布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等6个学科配置标准的通知》(教基函〔2019〕5号),督促中小学学科实验室按照新标准配齐配足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推动我区中小学人工智能实验室、科学探究实验室、虚拟现实实验室等拓展类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以信息化助推“双减”增效减负和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
2.构建“一网统管”服务体系。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支持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办理,普及线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推动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实现一网通办。实现教育大数据广泛汇聚、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推动建立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与服务新模式。实现对区域教育大数据可视可控可管,进一步优化一站式的管理服务、个性化的教学服务、精准化的科研服务、智慧化的生活服务。
3.创新和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实现网络和信息安全运维的精准化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队伍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健全教体系统网信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范能力。
4.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教学内容、教学形式、评价方式创新,实现教学模式和教育形态转变。建设智慧课堂,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的课堂教学变革,借助于移动学习终端,全面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依托人工智能,实施因材施教和精准教学,推动课堂教学由“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为中心”转变,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实施城乡“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工程,以信息化助推“双减”增效减负和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打造智能化、数据化、浸润式、虚拟化的“融合课堂”。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利用优质数字资源和网络构建不同形态、灵活、高效的学习共同体,实现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智能化学习。
5.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2.0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师应用交流展示、评选活动,推动教师更新观念、增强能力,主动适应新技术变革。积极推动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中小学的创新应用,开展基于项目的跨学科学习,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制定完善全区师生信息素养标准,建设师生信息素养水平大数据监测评价体系。
(五)推动教育改革创新
1.实施校长职级制。制定校长职级评审、任期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任职等系列配套文件,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队伍,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队伍保障。
2.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推动区域优质学校(或教育集团)跨区发展,推进合作办学、联合办学和强弱学校的对口帮扶。推进集团化办学,发挥教育改革优秀经验、先进模式、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定格推进机制,根据优质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和各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发挥行政主导推动作用。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障碍。
3.深化教育科研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阵地建设,发挥“互联网+”临淄教研平台的作用,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科研培训;更新临淄区教育科研专家库,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的引领和带头示范作用;设立课堂教学改革专项课题,落实“教学、教研、科研”一体化研究策略;强化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对教育科研人员进行跟踪式全过程科研路径培训,构建同质性课题研究群,对全区各级课题进行分类指导与管理,引进专家,强化过程性研究指导和调度;搭建教育科研成果展示平台,创新科研成果推介路径,发挥教育科研成果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统筹三个学段,强化质量第一的意识,以“新基础教育”研究为依托,提升义务教育段质量,强化高中教学与备考质量,打造高效课堂、深度课堂、特色课堂;创新教研模式、提高教研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示范引领,以听评课为契机,深入课堂、走进课堂、研究课堂,助力教育质量的提升;加大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课标研究、教材教法研究、考试评价研究,以研究为明方向、明方法、明任务,以研促教;积极探索基于核心素养视角下的学科教学、教学研究与考试评价等,推进学习方式的自主化、学习内容的综合化、实施路径的多样化与能力培养的全面化;全面推进监测评估体制机制建设和监测指标体系研发工作,推进基于“教-学-评”一致性的教学研究新格局,探索创新监测评估工具方法,保障监测评估结果的系统、科学和可靠性。
4.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做好淄博市工业学校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训项目建设工作。支持淄博创业职业教育集团积极争创国家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鼓励淄博市工业学校增设与四强产业或其他与淄博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推进“三教”改革深度开展,深入实施1+X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扩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覆盖范围,“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不断提高行业企业认可度。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在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内部薪酬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动职业院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5.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化,构建有活力、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实现学科课程与国际化理念的融合,推动教师国际化素养在课程开发与实践中得到提升。鼓励学校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校际、城际教育交流活动,形成多元化、多梯次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规范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升质量和水平。鼓励学校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向国外友好学校输送教育资源。
(六)完善科学教育评价体系
1.健全科学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以迎接上级对区政府开展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契机,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到位,不断强化政府保障工作。以“一校一案”学校评价为引领,推动学校开展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积极打造评价改革样板学校,强化理论学习、学习先进经验,稳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2.完善学校评价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落实投诉必查、“双随机”抽查,探索“底线+特色”“规范+示范”实施路径,健全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落实机制,指导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坚守办学底线,将考生诚信考试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一校一案”自主发展,推进中小学全面育人学校、特色学校品牌创建,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健全完善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和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企业、行业、第三方、同行、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的结果,引导职业院校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面向市场灵活开放办学、内涵发展特色创新办学。推进高校分类考核,加强年度进步指数、相对发展成效和生均、师均指标考核;加强学科专业评价,创新评价方式,突出学科的优势特色、实际贡献和专业的培养能力、培养质量,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
3.完善教师评价方案。聚焦教师评价,制定考核方案,完善考核细则,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好教师考核工作,遴选培植一批评价改革先行试点学校,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评价改革样板学校。制定幼儿园教师工作评价体系标准,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绩效突出的教师倾斜。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4.完善学生评价办法。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培植一批评价改革样板学校,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分学段、分类型研究制定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统筹利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方式,完善学生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推进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改革,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多元参与的学生德育评价模式,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
5.完善用人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在教师招聘中按照岗位需求确定学历层次、岗位条件,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不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格规范招录工作。优化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
6.完善考试评价制度。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完善高中录取名额指标分配办法,促进初中均衡化发展。规范考试管理,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保障教育考试安全的综合平台。通过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对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测,全面提高全区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七)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与保障能力
1.健全教育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保障体系,实现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重大教育违法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督办制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教育督导和教育执法协同机制,规范落实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2.健全政府管理教育职能。构建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教育职能,综合运用规划、标准、信息服务、督导问责等现代治理手段,依法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综合运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推动教育政务服务信息跨平台、多终端同源发布,实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教育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电子材料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推动教育政务服务“进厅办、网上办、掌上办、云上办”。
3.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增强本质安全意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巩固学校保安队伍年轻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推动智慧安防建设,进一步夯实校园安防基础。突出制度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坚持综合整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预防教育为核心,以综合整治为保障,不断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范治理体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校车、食品饮用水、溺水等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燃气、用电、校舍、设施、饮用水监管力度,提升校园后勤安全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专项行动。完善“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舆情检测体系,做好网上涉教育舆情监控工作。
4.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完善监事制度,加强学校基层民主管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在学校重大事务决策、监督中的作用。推动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完善校长选聘制度,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
5.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使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教育事业,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改进管理方式,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发挥内部审计预防和纠错防弊功能。全面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财政干部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加强各级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将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作为教育督导和政府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利用好上级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继续做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维修改造项目库、取暖专项补贴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深化学生资助标准化管理,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机制。
6.健全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不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化解人口洪峰带来的学位压力。实施教育资源提质扩容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6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启动新一轮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逐步撤并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小规模学校;持续实施校舍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更新工程,全力保障校舍安全,持续提升办学条件。
7.健全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贯彻落实《淄博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全面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加快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以迎接上级政府履职评价为契机,促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要求;规范开展对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职能,加强与上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的沟通协调,合作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提升智慧督导工作质效,扎实开展教育高品质发展动态监测,积极推进督导责任区管理“一网通办”。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幼儿园),完善创建规划,细化推进措施,建立创建台账,加快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办园品质。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反馈报告、整改复查、奖励通报、追责问责等相关制度,狠抓《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落实,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构建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扎实推动临淄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格局。推动党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将“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到各项专规和政策中。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依法落实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建立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机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落实政府履行公共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并实施对财政性教育投入的绩效评估和优先发展机制。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健全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整合各类专项拨款,引导学校统筹合理安排经费。着力强化财政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三)凝聚社会教育共识
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和支持教育建设。优化舆论宣传引导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创新教育宣传引导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进展情况,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式方法,汇聚教育发展正能量。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将民意及时反映到教育决策管理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思想,强化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教育改革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化解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杜绝各种重大学校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安全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组织领导,完善突发事件、消防事件、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矛盾纠纷调处等防范体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加大校园安防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行动 |
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民法典为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
2 |
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 |
计划支持22所左右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以及改造提升(设施设备、玩教具配备以及“改水”“改厨”“改暖”“改院”等重点部位改造等),提升办园条件。统筹用好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综合奖补制度,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 |
3 |
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 |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6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 |
4 |
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
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新高考制度的育人模式,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强科培优计划,努力打造省市级特色高中,建设特色学科基地,加快普通高中与国内高校合作,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各高中学校编制、完善、落实新一轮自主发展规划,推动各高中学校实现精细化管理、特色化发展。 |
5 |
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 |
强化特色课程建设,加强区域间的教学改革、教师研训、课堂交流。支持区域内普通高中发展优势学科,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市级学科基地,积极参与省级学科基地的申报和评选,以学科基地建设推动区域内特殊高中建设。 |
6 |
职业教育资源扩增行动 |
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进度,持续扩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学位数;通过发展淄博市工业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及举办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等措施,增加专科职业教育学位数。 |
7 |
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
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农耕教育基地。推动淄博市工业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优化提升全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 |
8 |
创新职业学校教学模式 |
推进“课堂革命”,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持续开展“学课标、用课标”主题教研活动。综合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灵活采取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方式。探索现代学徒制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建设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
9 |
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
推进临淄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设6所省级示范校。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举办特殊教育。关注孤独症、多重残疾及重度残疾等儿童群体和家庭,增进民生福祉。 |
10 |
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 |
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形成“智脑结合、物联感知、数据分析、按需推送”的立体化、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智慧教育新生态。推动云、网、端一体化“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实现网络教研、网络双师同步课堂覆盖城乡学校,开设校际间、区域间的城乡网络互动教学,借助信息化缩小校际、城乡教育差距。 |
11 |
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行动 |
建立完善现代教育治理政策体系,建立“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学校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检查清单”,落实校长职级制,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落实“一章程带五会”运行机制,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 |
12 |
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 |
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开展区级评估“回头看”,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措施,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
13 |
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
完善创建规划,细化推进措施,分批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完成市级评估全覆盖;分区县建立创建台账,加快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办园品质。 |
一、制定目的
以教育力量赋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二、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发展,教育先行,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三、制定依据
《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四、发展目标
1.全面落实“双减”要求,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贯通融通发展、终身教育转型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2.不断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布局,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新路径。启动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推动淄博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打造体育健身休闲区。
3.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整体提升队伍素质。用足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
4.不断优化“一校一案”督导改革。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提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健全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
5.推动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抓好正风肃纪,营造清正廉洁、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全学段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构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改革与融合。加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加强法治、生态文明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促进职业教育适应需求纵横双通。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资源覆盖。促进民办教育长效发展管理规范。促进继续教育高效发展彰显特色。
(三)深化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推进教师队伍活力激发。推进教师地位和待遇提高。推进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减轻。推进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四)提高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能力
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构建“一网统管”服务体系。创新和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
(五)推动教育改革创新
实施校长职级制。实施强校扩优行动。深化教育科研创新发展。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六)完善科学教育评价体系
健全科学评价制度。完善学校评价标准。完善教师评价方案。完善学生评价办法。完善用人评价机制。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七)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与保障能力
健全教育法规制度。健全政府管理教育职能。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健全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预期目标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万人 % |
2.02 99 |
1.37 99 |
义务教育 |
|
|
|
在校生 |
万人 |
4.9 |
5.6 |
巩固率 |
% |
100 |
100 |
高中段教育 |
|
|
|
在校生 |
万人 |
普高1.3 |
普高1.3 |
毛入学率 |
% |
98 |
98.5 |
其中:中职在校生数 |
万人 |
0.45 |
0.52 |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行动 |
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民法典为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
2 |
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 |
计划支持22所左右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以及改造提升(设施设备、玩教具配备以及“改水”“改厨”“改暖”“改院”等重点部位改造等),提升办园条件。统筹用好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综合奖补制度,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 |
3 |
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 |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6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 |
4 |
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
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新高考制度的育人模式,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强科培优计划,努力打造省市级特色高中,建设特色学科基地,加快普通高中与国内高校合作,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各高中学校编制、完善、落实新一轮自主发展规划,推动各高中学校实现精细化管理、特色化发展。 |
5 |
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 |
强化特色课程建设,加强区域间的教学改革、教师研训、课堂交流。支持区域内普通高中发展优势学科,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市级学科基地,积极参与省级学科基地的申报和评选,以学科基地建设推动区域内特殊高中建设。 |
6 |
职业教育资源扩增行动 |
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进度,持续扩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学位数;通过发展淄博市工业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及举办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等措施,增加专科职业教育学位数。 |
7 |
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
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农耕教育基地。推动淄博市工业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优化提升全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 |
8 |
创新职业学校教学模式 |
推进“课堂革命”,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持续开展“学课标、用课标”主题教研活动。综合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灵活采取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方式。探索现代学徒制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建设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
9 |
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
推进临淄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设6所省级示范校。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举办特殊教育。关注孤独症、多重残疾及重度残疾等儿童群体和家庭,增进民生福祉。 |
10 |
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 |
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形成“智脑结合、物联感知、数据分析、按需推送”的立体化、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智慧教育新生态。推动云、网、端一体化“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实现网络教研、网络双师同步课堂覆盖城乡学校,开设校际间、区域间的城乡网络互动教学,借助信息化缩小校际、城乡教育差距。 |
11 |
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行动 |
建立完善现代教育治理政策体系,建立“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学校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检查清单”,落实校长职级制,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落实“一章程带五会”运行机制,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 |
12 |
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 |
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开展区级评估“回头看”,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措施,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
13 |
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
完善创建规划,细化推进措施,分批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完成市级评估全覆盖;分区县建立创建台账,加快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办园品质。 |
“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发展,教育先行,制定本规划,以教育力量赋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风险评估报告
依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淄政发〔2022〕2号)、《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政发〔2021〕3号)、《临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15〕10号)文件要求,由区教体局牵头编制了《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制定为临淄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助于充分发挥教育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积极推动临淄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该《规划》作为2022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有教体局组织开展《规划》
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规划》风险评估要求,我们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搜集、关键风险领域询问、部门意见参考、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经过综合分析,对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对风险级别进行了判断,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制定等提出了参考意见和建议。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临淄落实国家战略、实现全面跨超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临淄教育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体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科学合理规范地制定了《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主要内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市、区各级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两大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坚持党建引领、五育并举、质量第一、优质均衡、乘势而上、提升品质,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风险评估重要意义就在于有效识别和评估影响《规划》实施的内外部风险,并通过健全重大风险的应对与管控机制,有效地平衡好风险与成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从而防范和降低各类风险对《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为《规划》有效制定、组织实施和既定目标兑现保驾护航。
二、风险评估定位与目标
本次风险评估旨在提供《规划》制定和在临淄教育领域内组织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并采取相应的控制举措予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增强《规划》实施风险管理,对《规划》实施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为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提出参考意见与建议。
通过本次风险评估着力达成四大目标:其一,建立风险管理基础,构建一个具有代表性风险管理标准;其二,明确重大风险领域,采用全面梳理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识别和分析临淄区教育系统建设优质特色学校的战略、经营、财务与合规领域中的重大风险的认识:其三,教育校(园)舍资源的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及合理计划、规范建设,赋能低碳环保,着力打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格局。
三、风险评估标准与把控
本次风险评估针对上述三大类风险定位和目标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并据此明确风险管理的优先次序和资源配置方向。
基于《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赋有促进现代教育体系日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教育设施布局优化完善,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教育治理体系更加高效以及组织结构规范合理的综合要求,从风险发生可能性和风险影响程度两个维度确立符合临淄教育实际与现状的风险评估标准,力求反映风险发生可能性由极低至极高、风险影响程度由极轻微至严重性的不同状况。同时,为推进现代教育治理改革,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为建设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教育强区和持续打造更高质量教育服务品牌提供风险管控的有力支撑。
四、参考意见及建议
《规划》所涉及的政策改革事项属于涉及利益群体较多、直接关系民生及其获得感,因此在前期工作中,应当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人员的诉求保持关注,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推进中风险可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深入推进和实施,以及其它政策条件的综合作用,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影响到分析结论。同时《规划》涉及的政策改革内容多涉及面广,在政策制度和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全过程风险管理。
综上,对《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为低风险。
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1日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专家论证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 8月26日,我局组织五名教育领域专家对《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专家论证内容包括《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意见建议情况
经充分论证,参会专家一致认为《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细致分析发展环境,贯彻落实总体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质量实现新跨越。《规划》科学布置发展任务,完善保障措施,坚持以新思想指导、以新理念推动、以新方式落实,紧扣2035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统筹推进明确的教育现代化任务。
(一)立足临淄教育。“十四五”时期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的重要时期。《规划》切实立足临淄区教育发展新阶段,系统整体做出规划。
(二)建设目标清晰。《规划》中不仅对教师培养做出了明确的规范,还在家庭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和学校安全等外在方面都有着清晰的建设方案和发展目标。
(三)明确制定标准。《规划》将标准的制定与应用作为重要的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规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探索学校课程建设,深入推进以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标准评价体系。
(四)制度创新引领。《规划》在更多的教育具体细节上做出了明确的规范,以制度创新引领高水平建设。《规划》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到实处。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融通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从细节上系统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临淄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对教育事业进行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实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期盼。愿该规划开启谱写临淄区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26日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论证专家组成员
序号 |
姓名 |
简介 |
专家签名 |
1 |
李德乾 |
临淄区实验小学校长、书记 正高级教师 齐鲁名校长 |
|
2 |
李慧平 |
淄博工业学校正高级讲师 齐鲁名师 山东省特级教师 山东省教学能手 淄博市首席技师 |
|
3 |
袁常秀 |
临淄中学数学高级教师 临淄中青年专家 淄博市优秀教师 淄博市名师 省优质课一等奖 |
|
4 |
杨秀雯 |
临淄二中语文高级教师 淄博市师德标兵 淄博市教学能手 淄博市名师 |
|
5 |
崔艳玲 |
区实验幼儿园淄江园国家村分园园长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新秀 淄博市优秀教师 淄博市骨干教师 省优质课一等奖 |
|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专家论证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 8月26日,我局组织五名教育领域专家对《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专家论证内容包括《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意见建议情况
经充分论证,参会专家一致认为《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细致分析发展环境,贯彻落实总体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质量实现新跨越。《规划》科学布置发展任务,完善保障措施,坚持以新思想指导、以新理念推动、以新方式落实,紧扣2035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统筹推进明确的教育现代化任务。
(一)立足临淄教育。“十四五”时期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的重要时期。《规划》切实立足临淄区教育发展新阶段,系统整体做出规划。
(二)建设目标清晰。《规划》中不仅对教师培养做出了明确的规范,还在家庭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和学校安全等外在方面都有着清晰的建设方案和发展目标。
(三)明确制定标准。《规划》将标准的制定与应用作为重要的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规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探索学校课程建设,深入推进以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标准评价体系。
(四)制度创新引领。《规划》在更多的教育具体细节上做出了明确的规范,以制度创新引领高水平建设。《规划》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到实处。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融通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从细节上系统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临淄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对教育事业进行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实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期盼。愿该规划开启谱写临淄区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26日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论证专家组成员
序号 |
姓名 |
简介 |
专家签名 |
1 |
李德乾 |
临淄区实验小学校长、书记 正高级教师 齐鲁名校长 |
|
2 |
李慧平 |
淄博工业学校正高级讲师 齐鲁名师 山东省特级教师 山东省教学能手 淄博市首席技师 |
|
3 |
袁常秀 |
临淄中学数学高级教师 临淄中青年专家 淄博市优秀教师 淄博市名师 省优质课一等奖 |
|
4 |
杨秀雯 |
临淄二中语文高级教师 淄博市师德标兵 淄博市教学能手 淄博市名师 |
|
5 |
崔艳玲 |
区实验幼儿园淄江园国家村分园园长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新秀 淄博市优秀教师 淄博市骨干教师 省优质课一等奖 |
|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风险评估报告
依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淄政发〔2022〕2号)、《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政发〔2021〕3号)、《临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15〕10号)文件要求,由区教体局牵头编制了《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制定为临淄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助于充分发挥教育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积极推动临淄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该《规划》作为2022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有教体局组织开展《规划》
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规划》风险评估要求,我们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搜集、关键风险领域询问、部门意见参考、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经过综合分析,对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对风险级别进行了判断,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制定等提出了参考意见和建议。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临淄落实国家战略、实现全面跨超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临淄教育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体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科学合理规范地制定了《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主要内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市、区各级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两大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坚持党建引领、五育并举、质量第一、优质均衡、乘势而上、提升品质,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风险评估重要意义就在于有效识别和评估影响《规划》实施的内外部风险,并通过健全重大风险的应对与管控机制,有效地平衡好风险与成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从而防范和降低各类风险对《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为《规划》有效制定、组织实施和既定目标兑现保驾护航。
二、风险评估定位与目标
本次风险评估旨在提供《规划》制定和在临淄教育领域内组织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并采取相应的控制举措予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增强《规划》实施风险管理,对《规划》实施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为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提出参考意见与建议。
通过本次风险评估着力达成四大目标:其一,建立风险管理基础,构建一个具有代表性风险管理标准;其二,明确重大风险领域,采用全面梳理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识别和分析临淄区教育系统建设优质特色学校的战略、经营、财务与合规领域中的重大风险的认识:其三,教育校(园)舍资源的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及合理计划、规范建设,赋能低碳环保,着力打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格局。
三、风险评估标准与把控
本次风险评估针对上述三大类风险定位和目标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并据此明确风险管理的优先次序和资源配置方向。
基于《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赋有促进现代教育体系日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教育设施布局优化完善,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教育治理体系更加高效以及组织结构规范合理的综合要求,从风险发生可能性和风险影响程度两个维度确立符合临淄教育实际与现状的风险评估标准,力求反映风险发生可能性由极低至极高、风险影响程度由极轻微至严重性的不同状况。同时,为推进现代教育治理改革,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为建设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教育强区和持续打造更高质量教育服务品牌提供风险管控的有力支撑。
四、参考意见及建议
《规划》所涉及的政策改革事项属于涉及利益群体较多、直接关系民生及其获得感,因此在前期工作中,应当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人员的诉求保持关注,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推进中风险可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深入推进和实施,以及其它政策条件的综合作用,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影响到分析结论。同时《规划》涉及的政策改革内容多涉及面广,在政策制度和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全过程风险管理。
综上,对《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为低风险。
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1日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淄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以教育力量赋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市区各级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两大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坚持党建引领、五育并举、质量第一、优质均衡、乘势而上、提升品质,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全区学校党的领导和建设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2.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布局优先规划、教育设施优先建设、教育投入优先保障“三个优先”落实到位,努力实现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高度衔接、深度融合。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扛牢扛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教育强区的职责使命,为教育高品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益性,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益,努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破除制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教育内涵发展的各类瓶颈和障碍,以改革创新解决难题、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5.坚持育人导向。贯彻“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归育人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变革教育理念和评价体系,推动学校教育更加优化、校外培训更加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发展目标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质量实现新跨越。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全面落实“双减”要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拓展艺体科技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贯通融通发展、终身教育转型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系统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2.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推动教育体育公平实现新跨越。抢抓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机遇,不断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布局,深入实施强镇筑基行动,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新路径,大力推进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启动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推动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优化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打造体育健身休闲区,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
3.以改革创新为重要抓手,推动队伍素质能力实现新跨越。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教研员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整体提升队伍素质。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用足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突出考核评价和绩效激励保障,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用好名师名校长(名园长)管理办法、教育发展基金等激励政策,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实现全区教师队伍数量质量同步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高。
4.以协同治理为内在要求,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不断优化教育督导改革,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履行法定职责,形成育人合力。优化完善慧服务平台,提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健全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教体从管理走向治理,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5.以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推动教体工作品质提升实现新跨越。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育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实施“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塑造行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清正廉洁、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预期目标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万人 % |
2.02 99 |
1.37 99 |
义务教育 |
|
|
|
在校生 |
万人 |
4.9 |
5.6 |
巩固率 |
% |
100 |
100 |
高中段教育 |
|
|
|
在校生 |
万人 |
普高1.3 |
普高1.3 |
毛入学率 |
% |
98 |
98.5 |
其中:中职在校生数 |
万人 |
0.45 |
0.52 |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全学段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构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动思政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之中,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一体化”和“适应性”要求,形成思政学段纵向衔接、教学内容横向融通、课堂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课时主题教学、单元整合教学和实践活动教学“三位一体”的思政教学新格局,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学科教育教学中,根植于学科核心素养中。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团课党课。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提高育德成效,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中小学生道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深化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构建学段衔接、学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实现整体性与阶段性、现实性与导向性的统一,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化德育网络阵地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发挥临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在教育系统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构建红色育人文化体系。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实施课程深化、课程拓展、资源支撑、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网络引领、理论研究等重点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个人层面的价值取向,积极构建由低到高、前后衔接、方向一致的中小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目标体系和活动体系。学校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化学校文化建设,突出学校特点,进一步凝练学校办学思想、提升育人品质,普遍形成富有个性、得到师生广泛认同的校风学风。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大力推广普通话,全面提升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地方语言研究传承。
3.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整合,强化校(园)本课程开发,探索开展跨学科学习。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支持教师结合学校特色、学生特点、教学个性等因素进行课堂教学创新。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学前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园建设,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结合齐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推动中小学创新创造教育,将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爱护和培养创新天性,激发好奇心、想象力,形成学生健康的创新人格。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大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扶持,强化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4.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改革与融合。坚持健康第一,实施体育固本行动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学生体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推动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助力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结合区域实际,探索实施游泳普及行动,深入推进体育项目化管理工作,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工作网络。完善“项目化管理+竞赛活动+科学评价”三大体系建设,深入落实“教会、勤练、常赛”。探索校园体育文化建设路径,深化校园足球试点区内涵发展和“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班班达标活动,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查复核制度,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合格率达到55%、95%以上。完善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建立“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体育中考评价机制。加强体育场馆建设,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配齐配好体育教师,落实“在中小学校设立专职体育教练员岗位”相关政策。突出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注重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日常卫生习惯,塑造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配齐配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健康应急管理能力和师生健康护理水平。配齐配全中小学校医、健康副校长,依托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持续加强近视防控宣教、筛查、干预管理工作,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三级监测”“三级预警”“三级防控”体系,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
5.加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深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美育育人功能,全面深化“全员、全程、全面”学校美育体系,着力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持续推进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学校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不断优化艺术节、素质展演、艺术素质测评等展示评价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测评指标、内容和方式,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艺术社团建设,充分挖掘学生艺术素质潜能,搭建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平台。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和抽查复核工作机制,改革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优化“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艺术中考评价机制。
6.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功能,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培养劳动精神,形成劳动习惯,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中小学平均每周设立不少于1课时的劳动教育课程,每学年设定集体劳动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家务劳动清单制度,落实校内劳动值日制度,开展劳动教育成果展示、技能比赛,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和习惯。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促进学科教学与劳动教育有机融合,推动各学校开发劳动教育校本课程,推出一批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和劳动精品课程。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建设,推动区域劳动教育示范校、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评选。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加强职业体验教育,抓好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完善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将学生劳动参与情况、劳动素养发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分学段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实践情况全面真实客观记入档案。加强劳动教研员和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将劳动实践与研学旅行结合,建设“齐文化+”精品路线,更好发挥研学旅行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
7.加强法治、生态文明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普法工作,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以生态文明教育为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开齐开好环境教育地方必修课程。积极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提升广大师生的勤俭节约意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组织实施好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统筹各领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适应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和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全面增强中小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8.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家庭第一课堂、家长第一任教师的重要作用,引导家长注重言传身教、提升家庭教育素养。密切家校沟通,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实施家校共育行动计划,完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家校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更好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反映家长诉求、补充教育资源、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运行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丰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资源,办好家长学校,用好家校共育网上平台,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健全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1.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健全“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争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力争2024年通过国家认定。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举办公办园,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不断优化城区公办园集团化办园模式,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成本调查和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严格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服务,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控制幼儿园班额,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组织幼儿园参加分类评估认定,全区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占比超过65%。实施保教质量提升工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镇街、实验园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建立科学的幼小衔接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完善“区、片、园”三级教研体系,强化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强化日常监管,原则上每5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公办幼儿教师招聘力度,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保教人员。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新进幼儿教师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5%以上。优化学前教育共同体,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引领作用,推动以实验镇街、实验园为主体的“游戏板块”共同体建设,着重提升镇街中心园、农村园和民办园办园质量。推动国家级足球特色幼儿园和示范园创建。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实施义务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大力提高乡镇驻地教育水平,持续加大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功能教室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班额小的优势,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探索,结合乡土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着力打造镇域办学特色和品牌。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大校额并降低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充分重视初中学段承上启下的重要性,努力促进城乡初中优质均衡发展,下大力气提升农村和乡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帮扶等办学机制,实现整体提升。力争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实施“家门口好学校”建设计划,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全面落实“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建立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有需求学生全面保障,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3.促进高中教育特色优质发展。持续推进特色高中建设,积极参与省级特色高中评选。整合区域学科资源,打造学科课程资源群,发挥学科基地辐射引领作用,协同带动区域其他学科开展示范教学、师资培养、联合教研、联合育人等。实施教师培养“引智工程”,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完善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融合校内外教育资源,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对高中精细化管理,拓宽优化尖子生培养路径。
4.促进职业教育适应需求纵横双通。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创新各类型、各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日益完善全区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临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实施办学条件提升行动,完成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任务。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互转。以职业能力增进为主线,强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申建或引进一所高等职业学院,优化职业教育办学层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全面建成横向职普融通、纵向中高职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相融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开展跨区域服务,推动校校合作、贯通培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人才成长“立交桥”。打造共享型实训基地、教育资源、教学团队、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共建共享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有效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设和完善职业学校资源库,推动区域内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面向生产需求的企业信息库、岗位技能标准库、人才需求信息库、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开放资源。
5.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资源覆盖。全面推动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各学段特殊教育一体化发展模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施随班就读示范校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实现特殊教育资源全覆盖。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建立符合各类型特殊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探索超常学生发现、培养机制,为超常学生培养提供科学指导。积极推广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模式,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多样化中等职业教育,为各类残疾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6.促进民办教育长效发展管理规范。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比重,完成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民办学校的特色化课程建设,引导鼓励民办学校特色化办学,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长效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优化慧服务平台建设,将教育培训机构的帐户管理、收退费纳入平台管理。开展常态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置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双减”工作。
7. 促进继续教育高效发展彰显特色。全方位探索全民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完善继续教育“三六三”模式。通过理顺“组织领导、工作运行、经费投入”三个管理机制,实施“免单培训、多元文化、服务学习、公益参与、协同共育、资源供给”六个引领机制,优化“激励评价、师资队伍、服务平台”三项保障机制,推动全区继续教育形成全域统筹规划、区域特色明显、操作方便快捷的局面。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学院录播系统、党员远程教育、远程学历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数字化学习服务体系。通过建设和整合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建成老年教育阵地、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阵地、家庭教育阵地、齐文化教育阵地、红色教育阵地、传统文化教育阵地、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职工培训阵地等多种教育阵地,面向全区居民开放四大中心、六类场馆,真正做到继续教育全民共建共享。打造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充分挖掘各相关单位、各社区、各学校的教育资源,不断创新继续教育的内容、方法、载体等,持续丰富继续教育资源的供给类型与规模,通过这些特色课程的实施,提高全区不同层次成员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和技能水平,真正体现继续教育惠及全民的特色。推动全区继续教育特色发展,打造十个省级以上学习品牌,培育百个学习型组织,培养千名社区教育讲师,创建区域继续教育品牌。
(三)深化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紧抓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持续深化“爱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学习,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预警、检查、评价机制,坚持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和重大问题报告、惩处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充分发挥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强化师德实践,让教师充分了解国情民情,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好师德教育周、教育月活动,开展树身边典型、学身边榜样活动,打造“临淄最美教师”选树活动品牌。持续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2.推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根据生源变化,进一步做好教职工核编、定岗工作,准确预计各学年教师需求情况,积极与人社、编制等部门做好对接,争取用编进人计划。探索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结合区域实际,组织教师支教和交流轮岗活动,加强学校共同体建设,通过“名师送教”“管理教研一体化”等活动,推动城乡师资均衡配置。
3.推进教师队伍活力激发。全面深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健全“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岗位竞聘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聘后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原则,建立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提高学科教师补充的针对性。建立健全与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与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挂钩。
4.推进教师地位和待遇提高。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及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省市关于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的要求,不断完善教师待遇激励机制。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创收净收入,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支持职业院校教师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按规定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等方式获得合理收入。通报表扬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扎实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职称、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5.推进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减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活动归口管理,健全活动审批制度,对所有进校园活动全面监管,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坚持共同治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四)提高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能力
1.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改造升级临淄教育城域网,大幅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速率。支持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发展,开展IPv6、5G等新一代互联网应用。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实现学校多媒体教室覆盖率100%,多媒体教室中配备交互性设备配备率100%。强化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STEAM空间、虚拟仿真实验室、物联网终端系统等建设,打造智慧后勤、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推动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下的“因材施教”。加强“教育公共管理、教育公共服务、教育公共资源”三大教育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平台向智能化转型升级与深度整合,扩大数字教育资源使用范围。推进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发布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等6个学科配置标准的通知》(教基函〔2019〕5号),督促中小学学科实验室按照新标准配齐配足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推动中小学人工智能实验室、科学探究实验室、虚拟现实实验室等拓展类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
2.构建“一网统管”服务体系。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支持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办理,普及线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推动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实现一网通办。实现教育大数据广泛汇聚、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推动建立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与服务新模式,实现对区域教育大数据可视可控可管,进一步优化一站式的管理服务、个性化的教学服务、精准化的科研服务、智慧化的生活服务。
3.创新和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实现网络和信息安全运维的精准化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队伍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健全教体系统网信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范能力。
4.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教学内容、教学形式、评价方式创新,实现教学模式和教育形态转变。建设智慧课堂,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的课堂教学变革,借助于移动学习终端,全面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依托人工智能,实施因材施教和精准教学,推动课堂教学由“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为中心”转变,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实施城乡“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工程,以信息化助推“双减”增效减负和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打造智能化、数据化、浸润式、虚拟化的“融合课堂”,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利用优质数字资源和网络构建不同形态、灵活高效的学习共同体,实现智能化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
5.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2.0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师应用交流展示、评选活动,推动教师更新观念、增强能力,主动适应新技术变革。积极推动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中小学的创新应用,开展基于项目的跨学科学习,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完善师生信息素养标准,建设师生信息素养水平大数据监测评价体系。
(五)推动教育改革创新
1.实施校长职级制。制定校长职级评审、任期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任职等系列配套文件,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队伍,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队伍保障。
2.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幼儿园)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推进实施合作办学、联合办学和强弱学校对口帮扶。推进集团化办学,发挥教育改革优秀经验、先进模式、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优质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和各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发挥行政主导推动作用。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障碍。
3.深化教育科研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阵地建设,发挥“互联网+”临淄教研平台作用,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科研培训。更新临淄区教育科研专家库,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引领示范作用。设立课堂教学改革专项课题,落实“教学、教研、科研”一体化研究策略。强化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对教育科研人员进行跟踪式全过程科研路径培训,构建同质性课题研究群,对全区各级课题进行分类指导与管理,引进专家,强化过程性研究指导和调度。搭建教育科研成果展示平台,创新科研成果推介路径,以“新基础教育”研究为依托,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强化高中教学与备考质量,打造高效课堂、深度课堂、特色课堂。创新教研模式、提高教研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示范引领,以听评课为契机,深入课堂、走进课堂、研究课堂,助力教育质量的提升。加大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课标研究、教材教法研究、考试评价研究,以研促教。积极探索基于核心素养视角下的学科教学、教学研究与考试评价等,推进学习方式的自主化、学习内容的综合化、实施路径的多样化与能力培养的全面化。全面推进监测评估体制机制建设和监测指标体系研发工作,打造基于“教-学-评”一致性的教学研究新格局,探索创新监测评估工具方法,保障监测评估结果系统、科学、可靠。
4.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做好淄博市工业学校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训项目建设工作。支持淄博创业职业教育集团争创国家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淄博市工业学校增设与四强产业或其他与淄博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纵深推进“三教”改革,深入实施1+X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扩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覆盖范围,“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不断提高行业企业认可度。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在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内部薪酬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动职业院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5.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化,构建有活力、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实现学科课程与国际化理念相融合,提升教师国际化素养。鼓励各学校发挥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校际、城际教育交流活动,形成多元化、多梯次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规范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升质量和水平。鼓励学校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向国外友好学校输送教育资源。
(六)完善科学教育评价体系
1.健全科学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以迎接上级对区政府开展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契机,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到位,不断强化政府保障工作。推动学校开展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积极打造评价改革样板学校。强化理论学习、学习先进经验,稳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2.完善学校评价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落实投诉必查、“双随机”抽查,探索“底线+特色”“规范+示范”实施路径,健全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落实机制,指导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坚守办学底线,将考生诚信考试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一校一案”自主发展,推进中小学全面育人学校、特色学校品牌创建,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健全完善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和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企业、行业、第三方、同行、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的结果,引导职业院校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面向市场灵活开放办学、内涵发展特色创新办学。
3.完善教师评价方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好教师考核工作。制定幼儿园教师工作评价体系标准,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绩效突出的教师倾斜。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4.完善学生评价办法。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培植一批评价改革样板学校,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分学段、分类型研究制定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统筹利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方式,完善学生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推进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改革,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多元参与的学生德育评价模式,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
5.完善用人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在教师招聘中按照岗位需求确定学历层次、岗位条件,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格规范招录工作。优化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
6.完善考试评价制度。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完善高中录取名额指标分配办法,促进初中均衡化发展。规范考试管理,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保障教育考试安全的综合平台。通过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检测,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七)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与保障能力
1.健全教育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保障体系,实现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重大教育违法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督办制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教育督导和教育执法协同机制,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2.健全政府管理教育职能。构建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教育职能,综合运用规划、标准、信息服务、督导问责等现代治理手段,依法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综合运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推动教育政务服务信息跨平台、多终端同源发布,实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教育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电子材料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推动教育政务服务“进厅办、网上办、掌上办、云上办”。
3.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增强安全意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巩固学校保安队伍年轻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推动智慧安防建设,进一步夯实校园安防基础。突出制度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坚持综合整治,不断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范治理体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校车、食品饮用水等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燃气、用电、校舍、设施、饮用水监管力度,提升校园后勤安全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思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专项行动。完善“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舆情检测体系,做好网上涉教育舆情监控工作。
4.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完善监事制度,加强学校基层民主管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在学校重大事务决策、监督中的作用。推动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完善校长选聘制度,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
5.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使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教育事业,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改进管理方式,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发挥内部审计预防和纠错防弊功能。全面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财政干部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加强各级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将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作为教育督导和政府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利用好上级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继续做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维修改造项目库、取暖专项补贴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深化学生资助标准化管理,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机制。
6.健全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不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化解人口洪峰带来的学位压力。实施教育资源提质扩容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7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临淄益中外语学校,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启动新一轮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逐步调整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小规模学校,2022年整合齐都镇桓公小学、金岭镇中心小学、敬仲镇第一小学、临淄区蜂山学校4所薄弱学校;2023年整合稷下街道中心小学、稷下街道安次小学,2024年整合朱台镇桐林小学、稷下街道董褚小学。持续实施校舍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更新工程,全力保障校舍安全,持续提升办学条件。
7.健全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贯彻落实《淄博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全面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加快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以迎接上级政府履职评价为契机,促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要求。规范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职能,加强与上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沟通协调,合作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提升智慧督导工作质效,扎实开展教育高品质发展动态监测,积极推进督导责任区管理“一网通办”。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反馈报告、整改复查、奖励通报、追责问责等相关制度,狠抓《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落实,完善运行机制,构建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格局。推动党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将“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到各项专规和政策中。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健全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全面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财务干部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着力强化财政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三)凝聚社会教育共识
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和支持教育建设。优化舆论宣传引导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创新教育宣传引导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进展情况,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式方法,汇聚教育发展正能量。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将民意及时反映到教育决策管理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思想,强化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教育改革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化解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杜绝各种重大学校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安全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组织领导,完善突发事件、消防事件、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矛盾纠纷调处等防范体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加大校园安防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行动 |
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民法典为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
2 |
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 |
计划支持22所左右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以及改造提升(设施设备、玩教具配备以及“改水”“改厨”“改暖”“改院”等重点部位改造等),提升办园条件。统筹用好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综合奖补制度,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 |
3 |
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 |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7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临淄益中外语学校,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 |
4 |
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
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新高考制度的育人模式,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强科培优计划,努力打造省市级特色高中,建设特色学科基地,加快普通高中与国内高校合作,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各高中学校编制、完善、落实新一轮自主发展规划,推动各高中学校实现精细化管理、特色化发展。 |
5 |
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 |
强化特色课程建设,加强区域间的教学改革、教师研训、课堂交流。支持区域内普通高中发展优势学科,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市级学科基地,积极参与省级学科基地的申报和评选,以学科基地建设推动区域内特殊高中建设。 |
6 |
职业教育资源扩增行动 |
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进度,持续扩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学位数;通过发展淄博市工业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及举办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等措施,增加专科职业教育学位数。 |
7 |
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
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农耕教育基地。推动淄博市工业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优化提升全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 |
8 |
创新职业学校教学模式 |
推进“课堂革命”,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持续开展“学课标、用课标”主题教研活动。综合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灵活采取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方式。探索现代学徒制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建设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
9 |
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
推进临淄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设6所省级示范校。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举办特殊教育。关注孤独症、多重残疾及重度残疾等儿童群体和家庭,增进民生福祉。 |
10 |
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 |
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形成“智脑结合、物联感知、数据分析、按需推送”的立体化、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智慧教育新生态。推动云、网、端一体化“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实现网络教研、网络双师同步课堂覆盖城乡学校,开设校际间、区域间的城乡网络互动教学,借助信息化缩小校际、城乡教育差距。 |
11 |
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行动 |
建立完善现代教育治理政策体系,建立“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学校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检查清单”,落实校长职级制,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落实“一章程带五会”运行机制,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 |
12 |
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 |
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开展区级评估“回头看”,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措施,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
13 |
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
完善创建规划,细化推进措施,分批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完成市级评估全覆盖;分区县建立创建台账,加快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办园品质。 |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区政府残工委拟定了《临淄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临淄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若晨 李文君
通讯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207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11000
电子邮箱:lzqcl@zb.shandong.cn
临淄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临淄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残疾人民生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事业迈向现代化,努力推动残疾人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残疾人急难愁盼的现实利益问题,注重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弱有重扶。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帮扶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改善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4.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6 |
预期性 |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预期性 |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97 |
约束性 |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97 |
约束性 |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9 |
预期性 |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
>0.1万 |
预期性 |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0.1万 |
约束性 |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常态化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大精准培训、就业力度,增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致富增收的内生动力。持续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工作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牵头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
2.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实施全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区、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所有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实现“镇镇有设施(机构)、村村有服务”。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真正让残疾人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牵头部门:区残联、区民政局;参与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推广将残疾人托养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做法,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充分发挥“如康家园”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托养照护服务覆盖面。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聚焦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群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4.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体局)
5.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牵头部门: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6.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7.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建设之中。(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16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 对残疾人使用语音、流量、宽带等信息消费套餐给予半价以上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社区)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
(二)全面提高康复供给质量,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
1.社会化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深入推进全省残疾预防综合示范区建设,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在全区开展“远离血栓”健康大比武等活动,倡导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减少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临淄公安分局、临淄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临淄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
2.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优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参与部门:区残联、临淄医保分局、区妇联)
3.规范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提升全区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整合资源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与发展。(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
4.精准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互联网+康复服务”,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开展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实现“康复+培训+就业”一体化闭环式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广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加强康复机构监管,推动康复项目规范化管理。探索实施中医干预专项,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区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加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建设,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乡村振兴局)
专栏3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改扩建或新建示范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高效救助服务。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满足脑瘫儿童全面康复需求。 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探索和创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助,帮助其融入社会;推广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
(三)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税减免等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劳动报酬管理,根据不同情形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给予适当扣除。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项目 |
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对求职创业的市内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2.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规范按比例就业审核,实现“全程网办”。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乡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提供服务。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产业发展。开辟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新渠道。(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人行临淄支行)
3.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落实《淄博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非遗技能培训,扶持建立一批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定期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文旅局、区大数据中心)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区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
(四)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提升无障碍硬件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在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继续参与无障碍区镇村达标验收工作。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淄自然资源分局)
2.提升无障碍软件服务标准。办好通用手语电视栏目。抓好图书馆的盲人阅览室建设,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为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3.提升信息无障碍供给能力。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加快推广普惠便利的电信服务,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在无障碍领域的应用。扩大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供给,鼓励支持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大数据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专栏6 无障碍项目 |
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观影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区级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政务服务无障碍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
(五)支持发展残疾人教体文化事业,提升残疾人素质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人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运行机制。扶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单独设立特殊教育幼儿园(学前部、班)、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部、班)。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残疾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送教(医、康)上门服务机制,提高上门服务质量。抓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教教师。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专栏7 残疾人教育项目 |
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 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人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部,支持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 |
3.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建设不少于1个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点、站)。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特殊艺术师资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残疾人就业有效衔接,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鼓励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4.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图书、影视作品出版发行以及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5.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备战全市残运会等赛事。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
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项目 |
“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建设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 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 加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特殊艺术推广项目 支持残疾人参与文艺演出,培育特殊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 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 建设省、市、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推动训练、管理、科研、医疗等一体化建设,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争取在国际、国内赛事中取得好成绩。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身点,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品牌活动。 |
(六)着力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发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做好残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社会环境。(牵头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司法局、临淄公安分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信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七)逐步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强化镇(街道)残联建设,支持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
2.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推进全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把镇(街道)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登记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八)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价。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供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障卡。配合推动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模、放大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区志愿服务总体规划,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服务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3.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逐步将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推动残疾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好科技助残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人员利用新技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牵头部门:区残联、区大数据中心;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
专栏9 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项目 |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研究推广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残疾预防到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的全过程闭环服务。 科技助残项目 鼓励开展智能助听、助视、中高端假肢、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研发。 |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实施规划。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依据本规划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本规划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政策,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四)开展监测评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主要目的
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三、制定背景
我区目前有近1.2万持证残疾人。“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人数众多,特别需要关心帮助。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质量效益还不高,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基层特别是农村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比较薄弱等。
四、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事业迈向现代化,努力推动残疾人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坚持4个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坚持改革创新。明确发展目标,即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五、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二是全面提高康复供给质量,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社会化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精准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三是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四是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升无障碍硬件环境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无障碍软件服务标准;提升信息无障碍供给能力。五是支持发展残疾人教体文化事业,提升残疾人素质。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六是着力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七是逐步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八是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
六、专栏介绍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6 |
预期性 |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预期性 |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97 |
约束性 |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97 |
约束性 |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9 |
预期性 |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
>0.1万 |
预期性 |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0.1万 |
约束性 |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16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 对残疾人使用语音、流量、宽带等信息消费套餐给予半价以上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社区)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
专栏3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改扩建或新建示范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高效救助服务。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满足脑瘫儿童全面康复需求。 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探索和创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助,帮助其融入社会;推广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项目 |
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对求职创业的市内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区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
专栏6 无障碍项目 |
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观影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区级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政务服务无障碍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
专栏7 残疾人教育项目 |
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 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人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部,支持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 |
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项目 |
“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建设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 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 加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特殊艺术推广项目 支持残疾人参与文艺演出,培育特殊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 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 建设省、市、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推动训练、管理、科研、医疗等一体化建设,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争取在国际、国内赛事中取得好成绩。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身点,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品牌活动。 |
专栏9 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项目 |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研究推广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残疾预防到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的全过程闭环服务。 科技助残项目 鼓励开展智能助听、助视、中高端假肢、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研发。 |
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事业迈向现代化,努力推动残疾人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
未收到公众意见。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政字〔 2022 〕10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事业迈向现代化,努力推动残疾人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残疾人急难愁盼的现实利益问题,注重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弱有重扶。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帮扶制度,健全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改善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4.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6 |
预期性 |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预期性 |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98 |
约束性 |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97 |
约束性 |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9 |
预期性 |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
>0.1万 |
预期性 |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0.1万 |
约束性 |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常态化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大精准培训、就业力度,增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致富增收的内生动力。持续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工作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牵头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
2.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实施全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区、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所有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实现“镇镇有设施(机构)、村村有服务”。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真正让残疾人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牵头部门:区残联、区民政局;参与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推广将残疾人托养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做法,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充分发挥“如康家园”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托养照护服务覆盖面。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聚焦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群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4.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体局)
5.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牵头部门: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6.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7.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建设之中。(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16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 对残疾人使用语音、流量、宽带等信息消费套餐给予半价以上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社区)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
(二)全面提高康复供给质量,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
1.社会化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深入推进全省残疾预防综合示范区建设,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在全区开展“远离血栓”健康大比武等活动,倡导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减少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临淄公安分局、临淄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
2.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优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参与部门:区残联、临淄医保分局、区妇联)
3.规范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提升全区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整合资源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与发展。(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
4.精准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互联网+康复服务”,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开展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实现“康复+培训+就业”一体化闭环式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广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加强康复机构监管,推动康复项目规范化管理。探索实施中医干预专项,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区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加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建设,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乡村振兴局)
专栏3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改扩建或新建示范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高效救助服务。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满足脑瘫儿童全面康复需求。 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探索和创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助,帮助其融入社会;推广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
(三)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税减免等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劳动报酬管理,根据不同情形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给予适当扣除。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项目 |
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对求职创业的市内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2.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规范按比例就业审核,实现“全程网办”。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乡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提供服务。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产业发展。开辟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新渠道。(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人行临淄支行)
3.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落实《淄博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非遗技能培训,扶持建立一批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定期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文旅局、区大数据中心)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区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
(四)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提升无障碍硬件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在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继续参与无障碍区镇村达标验收工作。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
2.提升无障碍软件服务标准。办好通用手语电视栏目。抓好图书馆的盲人阅览室建设,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为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3.提升信息无障碍供给能力。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加快推广普惠便利的电信服务,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在无障碍领域的应用。扩大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供给,鼓励支持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大数据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专栏6 无障碍项目 |
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观影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区级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政务服务无障碍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
(五)支持发展残疾人教体文化事业,提升残疾人素质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人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运行机制。扶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单独设立特殊教育幼儿园(学前部、班)、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部、班)。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残疾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送教(医、康)上门服务机制,提高上门服务质量。抓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教教师。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专栏7 残疾人教育项目 |
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 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人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部,支持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 |
3.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建设不少于1个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点、站)。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特殊艺术师资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残疾人就业有效衔接,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鼓励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4.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图书、影视作品出版发行以及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5.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备战全市残运会等赛事。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
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项目 |
“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建设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 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 加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特殊艺术推广项目 支持残疾人参与文艺演出,培育特殊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 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 建设省、市、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推动训练、管理、科研、医疗等一体化建设,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争取在国际、国内赛事中取得好成绩。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身点,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品牌活动。 |
(六)着力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发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做好残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社会环境。(牵头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司法局、临淄公安分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信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七)逐步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强化镇(街道)残联建设,支持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
2.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推进全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把镇(街道)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登记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八)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价。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供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障卡。配合推动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模、放大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区志愿服务总体规划,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服务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3.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逐步将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推动残疾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好科技助残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人员利用新技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牵头部门:区残联、区大数据中心;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
专栏9 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项目 |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研究推广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残疾预防到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的全过程闭环服务。 科技助残项目 鼓励开展智能助听、助视、中高端假肢、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研发。 |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实施规划。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依据本规划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区政府残工委作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区政府残工委要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本规划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政策,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四)开展监测评估。区政府残工委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现就《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5月19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533-7866525
邮箱:lzqjtjjjk@zb.shandong.cn
临淄区教体局
2022年4月15日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模式
按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实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教育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以不超过6个为宜),大力支持全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新建校、乡村学校进行结对办学。通过发挥核心学校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按照核心校与成员校合作关系密切程度,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组建结对联盟型教育集团。按照教育集团组建目的、合作特点,结合我区学校实际,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在条件成熟后,我区将探索建立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统一法定代表人或设立总校校长,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举措
(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集团党的领导,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开展集团内党组织联合共建,严格落实《临淄区教体系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
(二)规范建设文化制度。集团内部学校要联合制定办学章程,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长效机制,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程共享、学生交流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促进集团内学校融合发展,互通有无,提升集团校办学水平。每年选派校级干部到结对学校挂职、交流,参与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促进集团内学校管理理念、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融合。通过调动、交流、支教等方式,打通集团内校际与学段人员流通通道,实现学校管理的一体化,全面提升成员校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完善集团内师资培训机制,形成区级培训、集团培训、校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通过集团内结对带教、师徒结对、跨校教研、评先树优等方式,盘活集团教师资源。集团内的核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交流互动活动,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设置“名师乡村工作室”,通过工作室的建设带动集团内部教师发展。
(四)高效推进教育质量。强化集团内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多元参加的现代学校制度。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关政策,加强作业管理,规范教辅征订,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集团学校间的德育干部、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或心理活动课,开展一次班主任论坛等活动,加强德育干部、班主任互助联动,促进集团内德育队伍整体育人水平的提高。
(五)强化教研引领作用。教育集团内的核心学校要定期召开学校领导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捆绑式发展活动;集团内学校间学科教师通过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同课异构、学科沙龙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定期组织开展“青蓝工程”,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切实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六)促进学生素养提升。建立学生交流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体验。组建年级发展共同体和班级发展共同体,定期联合组织素质展示、比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四、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育集团内部协调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科学制定集团组建方案,合理确定集团组建模式,认真制定集团办学发展规划,推动集团成员校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紧密型教育集团的成员校校长、党组织书记可以分设,或设置执行校长(享受正职校领导待遇)。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教育教学优势和品牌效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集团制度创新,形成各成员学校发展“一校一特色”,充分调动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逐步形成集团认同感、归属感,打造集团化办学品牌和文化。坚持应放必放、能放尽放的原则,给予集团教学改革和评价方面的充分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确保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
(二)评价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坚持结对双方同步评价,既关注核心学校的支持力度,又关注发展中学校的自身努力程度,指导集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学校进行考核评价,激发成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推动集团建设和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三)教师流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创新集团化办学教师管理和交流机制,实行集团内部教师统筹管理,变“学校人”为“集团人”,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核心校派出挂职人员应具有较高管理或教学水平,成员校派出挂职人员交流时间每期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不超过2学年。建立集团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交流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集团学校间形成共享优质师资、实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四)奖励激励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激励机制,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增强集团发展内生动力。对于跨校交流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我区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成立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整体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区教体局根据优质资源分布及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加强对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科室、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引领推动全区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入发展。制订完善教育集团评估标准,加强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考核,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建立集团化办学评估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
(二)经费保障。根据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集团化办学。积极对上争取教育集团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推进集团内学校提升办学条件、办学体制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激发集团学校办学活力等,教育集团根据办学协议及办学成效核定办学经费。
(三)资源保障。完善在线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通过开发、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建设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库,并免费向学生及家长开放使用。支持集团核心学校建设以共享优质师资和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上学校,构建集团成员网络学习共同体。鼓励名师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共享智力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隙覆盖和精准推送。
(四)环境保障。加强集团化办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认真学习外地集团化办学的先进经验,及时发现总结实施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集团化办学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六、工作要求
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集团化办学工作,根据《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组建集团化办学理事会,明确工作职责,起草集团办学章程,建立集团管理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集团内班子建设、师资建设、课程建设、绩效考评、内部分配等工作,明确具体措施、工作要求、时限目标等,形成集团核心校与成员校一体融合发展机制。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背景
一是方案的制定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淄博市教育局有关要求,二是实施集团化办学,能够提升学校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是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的有力措施。
三、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四、基本模式
实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教育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以不超过6个为宜),大力支持全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新建校、乡村学校结对办学。
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组建结对联盟型教育集团。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在条件成熟后,我区将探索建立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统一法定代表人或设立总校校长,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五、主要举措
(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
(二)规范建设文化制度。联合制定办学章程。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长效机制,每年选派校干到结对学校挂职交流,参与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三)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形成区级培训、集团培训、校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集团内的核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交流互动活动。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设置“名师乡村工作室”,带动集团内部教师发展。
(四)高效提高教育质量。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关政策。集团学校间的德育干部、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或心理活动课,开展一次班主任论坛等活动。
(五)强化教研引领作用。教育集团内的核心校要定期召开学校领导联席会议;集团内学校间学科教师通过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同课异构、学科沙龙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定期组织开展“青蓝工程”,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切实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六)促进学生素养提升。定期组织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体验。组建年级发展共同体和班级发展共同体,定期联合组织素质展示、比赛等活动。
六、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育集团内部协调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评价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
(三)教师流动机制
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
(四)奖励激励机制
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跨校交流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学校名单
序号 |
类型 |
核心校 |
成员校 |
1 |
贯通培养型 |
淄博七中 |
临淄区第八中学 |
临淄区管仲小学 |
|||
2 |
贯通培养型 |
临淄中学 |
临淄区正阳清北实验学校 |
临淄区第二中学 |
|||
临淄区第三中学 |
|||
临淄区齐都镇中心小学 |
|||
3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实验中学 |
临淄区溡水实验学校 |
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中学 |
|||
4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遄台中学 |
临淄区皇城镇第一中学 |
临淄区皇城镇第二中学 |
|||
5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雪宫中学 |
临淄区朱台镇中学 |
临淄区敬仲镇中学 |
|||
6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第一中学 |
临淄区金山镇边河中学 |
7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淄江中学 |
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一中学 |
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二中学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方案的制定一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淄博市教育局有关要求,二是实施集团化办学,能够提升学校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是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的有力措施。
截止到5月19日,无意见反馈。
关于《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试行)》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主要举措、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举措
1.规范建设文化制度
2.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3.高效推进教育质量
4.强化教研引领作用
5.促进学生素养提升
(二)工作机制
1.管理机制
2.评价机制
3.教师交流机制
4.奖励激励机制
(三)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
2.经费保障
3.资源保障
4.环境保障
三、意见征求
2021年4月27日,我局组织群众代表以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参会群众代表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内容无意见,建议《方案》实施后,注意对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社会反映等及时评估。
四、专家论证
2021年4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专家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讨论,认为集团化办学的实施,一是实现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促进教育品质民生提升的重要措施;二是实施方案中具体提出了“1+N”模式,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任务,在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师培养、教育质量、教科研、学生素养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四是工作机制完善,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有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向实发展。
综上,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风险等级评估为低级。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5日
关于《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4月27日,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意见建议情况
经充分论证,参会专家一致认为《方案》的实施,一是实现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促进教育品质民生提升的重要措施;二是具体提出了“1+N”模式,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明确了任务,在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师培养、教育质量、教科研、学生素养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四是工作机制完善,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有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向实发展。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5日
关于《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4月27日,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意见建议情况
经充分论证,参会专家一致认为《方案》的实施,一是实现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促进教育品质民生提升的重要措施;二是具体提出了“1+N”模式,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明确了任务,在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师培养、教育质量、教科研、学生素养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四是工作机制完善,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有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向实发展。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5日
关于《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试行)》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主要举措、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举措
1.规范建设文化制度
2.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3.高效推进教育质量
4.强化教研引领作用
5.促进学生素养提升
(二)工作机制
1.管理机制
2.评价机制
3.教师交流机制
4.奖励激励机制
(三)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
2.经费保障
3.资源保障
4.环境保障
三、意见征求
2021年4月27日,我局组织群众代表以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参会群众代表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内容无意见,建议《方案》实施后,注意对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社会反映等及时评估。
四、专家论证
2021年4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专家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讨论,认为集团化办学的实施,一是实现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促进教育品质民生提升的重要措施;二是实施方案中具体提出了“1+N”模式,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任务,在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师培养、教育质量、教科研、学生素养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四是工作机制完善,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有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向实发展。
综上,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风险等级评估为低级。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5日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政办发〔 2022 〕 3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模式
按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实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教育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以不超过6个为宜),大力支持全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新建校、乡村学校结对办学。通过发挥核心学校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按照核心校与成员校合作关系密切程度,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组建结对联盟型教育集团。按照教育集团组建目的、合作特点,结合我区学校实际,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在条件成熟后,我区将探索建立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统一法定代表人或设立总校校长,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举措
(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集团党的领导,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开展集团内党组织联合共建,严格落实《临淄区教体系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
(二)规范建设文化制度。集团内部学校要联合制定办学章程,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长效机制,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程共享、学生交流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促进集团内学校融合发展、互通有无,提升集团校办学水平。每年选派校干到结对学校挂职交流,参与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促进集团内学校管理理念、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融合。通过调动、交流、支教等方式,打通集团内校际与学段人员流通通道,实现学校管理的一体化,全面提升成员校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完善集团内师资培训机制,形成区级培训、集团培训、校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通过集团内结对带教、师徒结对、跨校教研、评先树优等方式,盘活集团教师资源。集团内的核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交流互动活动,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设置“名师乡村工作室”,带动集团内部教师发展。
(四)高效提高教育质量。强化集团内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多元参加的现代学校制度。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关政策,加强作业管理,规范教辅征订,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集团学校间的德育干部、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或心理活动课,开展一次班主任论坛等活动,加强德育干部、班主任互助联动,促进集团内德育队伍整体育人水平的提高。
(五)强化教研引领作用。教育集团内的核心校要定期召开学校领导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捆绑式发展活动;集团内学校间学科教师通过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同课异构、学科沙龙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定期组织开展“青蓝工程”,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切实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六)促进学生素养提升。建立学生交流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体验。组建年级发展共同体和班级发展共同体,定期联合组织素质展示、比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四、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育集团内部协调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科学制定集团组建方案,合理确定集团组建模式,认真制定集团办学发展规划,推动集团成员校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紧密型教育集团的成员校校长、党组织书记可以分设,或设置执行校长(享受正职校领导待遇)。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教育教学优势和品牌效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集团制度创新,形成各成员学校发展“一校一特色”,充分调动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逐步增强对集团的认同感、归属感,打造集团化办学品牌和文化。坚持应放必放、能放尽放的原则,给予集团教学改革和评价方面的充分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确保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
(二)评价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坚持结对双方同步评价,既关注核心学校的支持力度,又关注发展中学校的自身努力程度,指导集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学校进行考核评价,激发成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推动集团建设和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三)教师流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创新集团化办学教师管理和交流机制,实行集团内部教师统筹管理,变“学校人”为“集团人”,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核心校派出挂职人员应具有较高管理或教学水平,成员校派出挂职人员交流时间每期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不超过2学年。建立集团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交流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集团学校间形成共享优质师资、实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四)奖励激励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激励机制,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增强集团发展内生动力。对于跨校交流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我区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成立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整体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区教体局根据优质资源分布及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加强对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科室、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引领推动全区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入发展。制订完善教育集团评估标准,加强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考核,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建立集团化办学评估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
(二)经费保障。根据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集团化办学。积极对上争取教育集团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推进集团内学校提升办学条件、办学体制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激发集团学校办学活力等,教育集团根据办学协议及办学成效核定办学经费。
(三)资源保障。完善在线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通过开发、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建设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库,并免费向学生及家长开放使用。支持集团核心学校建设以共享优质师资和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上学校,构建集团成员网络学习共同体。鼓励名师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共享智力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隙覆盖和精准推送。
(四)环境保障。加强集团化办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认真学习外地集团化办学的先进经验,及时发现总结实施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集团化办学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六、工作要求
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集团化办学工作,根据《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组建集团化办学理事会,明确工作职责,起草集团办学章程,建立集团管理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集团内班子建设、师资建设、课程建设、绩效考评、内部分配等工作,明确具体措施、工作要求、时限目标等,形成集团核心校与成员校一体融合发展机制。
附件:1.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
2.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学校名单
附件1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
主 任:李建华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
崔 赟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区红十字会会长
副主任:张成刚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委 员:张锡华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王先伟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刘建伟 区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段玉强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 鹏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冷建敏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震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主任科员
刘 琳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罗海蛟 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附件2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学校名单
序号 |
类型 |
核心校 |
成员校 |
1 |
贯通培养型 |
淄博七中 |
临淄区第八中学 |
临淄区管仲小学 |
|||
2 |
贯通培养型 |
临淄中学 |
临淄区正阳清北实验学校 |
临淄区第二中学 |
|||
临淄区第三中学 |
|||
临淄区齐都镇中心小学 |
|||
3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实验中学 |
临淄区溡水实验学校 |
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中学 |
|||
4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遄台中学 |
临淄区皇城镇第一中学 |
临淄区皇城镇第二中学 |
|||
5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雪宫中学 |
临淄区朱台镇中学 |
临淄区敬仲镇中学 |
|||
6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第一中学 |
临淄区金山镇边河中学 |
7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淄江中学 |
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一中学 |
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二中学 |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和《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0533-7181302,电子邮箱:lzgtfjkgk@zb.shandong.cn
附件: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2日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草案解读:
背景介绍及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临淄区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主要内容
包含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三大部分,以及绿色开采政策、矿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两项重点项目。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重点开采矿种
本次规划落实省、市规划重点矿区一处,即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面积 154.49 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铁矿。
2.限制开采矿种
规划区内限制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西南部石灰岩分布区
主要发展方向:根据临淄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规划,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
2.西北部铁矿分布区
包括凤凰镇、朱台镇。主要发展方向:优化铁矿石生产、供应基地的产业结构,突出资源战略储备,巩固淄博市铁矿生产基地的战略地位。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勘查区一个,名称为山东省淄博金岭铁矿重点勘查区。
(2)勘查规划区块
本次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1 个,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地区耐火粘土普查。
2.矿产资源开发
(1)矿产资源开采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开采区一个,名称为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
(2)开采规划区块
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2 个,分别为临淄区金山镇辛庄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临淄区长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开采总量调控
2025 年,开采总量控制在 882 万吨,其中煤 45 万吨,铁 532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 300 万吨,矿泉水 5 万吨,为约束性指标。
2.矿山数量调控
2025 年矿山总数控制在 15 个左右,大中型矿山占所有矿山比例不低于 60%。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主要任务
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推动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做好矿区土地复垦,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矿产勘查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水平;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促进矿地良好互动。
进度安排
到 2025 年,拟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区域作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支持政策和有关措施
(1)加快推广绿色勘查
(2)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二)矿区生态环境修复
1.新建(在建)矿山
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按山东省绿色矿山行业建设标准执行。
2.生产矿山
生产矿山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积极开展“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
3.闭坑矿山
矿山关闭,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闭坑报告,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台整合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
草案解读:
背景介绍及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临淄区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主要内容
包含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三大部分,以及绿色开采政策、矿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两项重点项目。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重点开采矿种
本次规划落实省、市规划重点矿区一处,即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面积 154.49 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铁矿。
2.限制开采矿种
规划区内限制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西南部石灰岩分布区
主要发展方向:根据临淄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规划,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
2.西北部铁矿分布区
包括凤凰镇、朱台镇。主要发展方向:优化铁矿石生产、供应基地的产业结构,突出资源战略储备,巩固淄博市铁矿生产基地的战略地位。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勘查区一个,名称为山东省淄博金岭铁矿重点勘查区。
(2)勘查规划区块
本次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1 个,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地区耐火粘土普查。
2.矿产资源开发
(1)矿产资源开采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开采区一个,名称为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
(2)开采规划区块
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2 个,分别为临淄区金山镇辛庄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临淄区长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开采总量调控
2025 年,开采总量控制在 882 万吨,其中煤 45 万吨,铁 532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 300 万吨,矿泉水 5 万吨,为约束性指标。
2.矿山数量调控
2025 年矿山总数控制在 15 个左右,大中型矿山占所有矿山比例不低于 60%。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主要任务
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推动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做好矿区土地复垦,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矿产勘查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水平;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促进矿地良好互动。
进度安排
到 2025 年,拟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区域作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支持政策和有关措施
(1)加快推广绿色勘查
(2)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二)矿区生态环境修复
1.新建(在建)矿山
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按山东省绿色矿山行业建设标准执行。
2.生产矿山
生产矿山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积极开展“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
3.闭坑矿山
矿山关闭,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闭坑报告,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台整合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临淄区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按照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要求,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对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了讨论,形成以下几点建议:
1.《规划》中临淄区的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45万吨/年,我矿现正准备将生产能力由现在的45万吨/年,核定到60万吨/年,核定工作现正在进行中,是否有必要将开采总量调整到60万吨/年。
2.朱台煤田已进入详查阶段,下一步有无开采规划?
3.《规划》中第14页“淄博市王庄煤矿”现名称为“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
采纳情况:
第一条建议:《淄博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中临淄区煤炭开采总量为45万吨/年,所提建议不予采纳。
第二条建议:朱台煤田已进入勘探阶段,其探矿权人为山东中裕矿业有限公司,是否开采需根据勘探储量成果情况。
第三条建议:规划编制单位已对文本进行修改,将“淄博市王庄煤矿”名称修改为“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建议人姓名、单位、电话及建议内容和原因)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533-7181093
联系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日
临淄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
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查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等,各镇、街道)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道)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实现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参与构建以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市级出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各镇、街道)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镇街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按上级要求,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区县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镇、街道)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各镇、街道)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健全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实现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扶贫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云 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专科集群。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健康临淄建设的推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淄博和健康临淄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健康临淄行动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健全推进工作机制 ,全面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社会普遍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宣传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各镇、街道)
(三)健全支撑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的经验和优势,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健康品牌,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积极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体系,保障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四)强化测评督导。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临淄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将健康中国、健康山东行动、健康淄博建设和健康临淄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督导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附件: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1年 月 日
附件:
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 |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
|
|
|
|
|
|
|
|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53 |
80.33 |
81.5 左右 |
|
|
|
(2017年) |
|
|||||
|
|
|
|
|
|
|
|
|
|
|
|
|
|
|
|
|
2 |
婴儿死亡率(‰) |
2.68 |
2.65 |
2.57 |
|
|
|
|
|
|
|
|
|
|
|
3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75 |
3.72 |
3.30 |
|
|
|
|
|
|
|
|
|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2.14 |
9.5 |
7.1 |
|
|
|
|
|
|
|
|
|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 |
92 |
93 |
95 |
|
|
|
|
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
|
|
|
|
|
|
|
|
|
|
|
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2 |
3.45 |
3.5 |
|
|
|
|
|
|
|
|
|
|
|
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49 |
27 |
25 左右 |
|
|
|
(2017年) |
|
|||||
|
|
|
|
|
|
|
|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11 |
27 |
35 |
|
|
|
|
|
|
|
|
|
|
|
9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
|
|
|
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
|
|
|
|
|
|
|
|
|
|
|
10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
|
|
|
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
|
|
|
|
|
|
|
|
|
|
|
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42 |
45 以上 |
|
|
|
|
|
|
|
|
|
|
|
12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30 |
>50 |
>80 |
|
|
|
|
|
|
|
|
|
|
|
13 |
产前筛查率(%) |
76.04 |
85 |
90 |
|
|
|
|
|
|
|
|
|
|
|
14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 |
77.46 |
83 |
92 |
|
|
|
|
盖率(%) |
58.69 |
|
|
|
|
|
15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52 |
99 |
99 |
|
|
|
|
|
|
|
|
|
|
|
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22.5 |
≥53 |
≥65 |
|
|
|
|
|
|
|
|
|
|
|
序号 |
指 |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 年 |
|
|
|
|
|
|
|
|
|
|
17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8.89 |
力争每年降低1 |
新发近视率明 |
|
|
|
个百分点以上 |
显下降 |
|
||||
|
|
|
|
|
|
||
|
|
|
|
|
|
|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
1 |
1.5 |
1.5以上 |
|
|
|
|
|
|
|
|
|
|
|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 |
|
|
|
|
|
|
|
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 |
|
|
|
|
|
|
19 |
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 |
--- |
≥75 |
≥95 |
|
|
|
|
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 |
|
|
|
|
|
|
|
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 |
--- |
85 |
≥95 |
|
|
|
|
学校比例(%) |
|
|
|
|
|
|
|
|
|
|
|
|
|
|
21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 |
100 |
100 |
100 |
|
|
|
|
课率(%) |
|
|
|
|
|
|
|
|
|
|
|
|
|
|
|
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 |
|
|
|
|
|
|
22 |
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
4.8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
|
|
|
(%) |
|
|
|
|
|
|
|
|
|
|
|
|
|
|
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 |
43.48 |
75 |
95 |
|
|
|
|
科比例(%) |
|
|
|
|
|
|
|
|
|
|
|
|
|
|
24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 万) |
206.26 |
204.19 |
185.05 |
|
|
|
|
|
|
|
|
|
|
|
2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38 |
14.61 以下 |
12.30以下 |
|
|
|
|
|
|
|
|
|
|
|
26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 |
7.09 |
6.88以下 |
6.74 以下 |
|
|
|
|
率(/10 万) |
|
|
|
|
|
|
|
|
|
|
|
|
|
|
27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74 |
≥65 |
≥70 |
|
|
|
|
|
|
|
|
|
|
|
28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2.21 |
≥65 |
≥70 |
|
|
|
|
|
|
|
|
|
|
|
29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 |
90 |
>90 |
>90 |
|
|
|
|
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
|
|
|
|
|
|
|
|
|
|
|
|
|
|
社区卫生服 |
|
|
|
|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 |
务中心: |
100 |
100 |
|
|
|
30 |
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 |
100;镇卫生 |
|
|||
|
92 |
93 |
|
||||
|
|
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院:100;村 |
|
|||
|
|
|
|
|
|||
|
|
|
|
卫生室:91 |
|
|
|
|
|
|
|
|
|
|
|
|
备注: 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 年。 |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精神,扎实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已成为居民主要死因;肝炎、结核病、艾滋病、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职业健康、地方病等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重点人群也都有各自亟待解决的健康问题。吸烟、过量饮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还比较普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2019年6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成立了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并发布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办发〔2019〕32号)。2019年11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2021年2月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
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健康山东和健康淄博行动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健康临淄建设,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我区《意见》。多次征求并科学吸纳了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1年8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2021年8月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15项行动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从四方面出发,提出组织实施19项重大行动。一是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6项健康促进行动。二是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针对妇幼、中小学生、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特点,实施4项健康促进行动。三是防控重大疾病,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类重大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实施5项防治(防控)行动。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智慧医疗、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优势工作实际,提出“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智慧健康行动”和“中医药健康行动”,目的是通过开展相关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优势作用,做优做强优势中医专科,打造中西医并重诊疗体系,实现我区诊疗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卫生与健康服务。第三部分为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健全支撑体系和强化测评督导等,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健全支撑体系,强化检查督导力度,扎实推进健康临淄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2019年6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2019年11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2021年2月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健康临淄建设,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了使《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事项被公众充分了解和认可,发挥项目周围单位、人群的积极性,并在项目实施前做必要的、合理的修改,以达到充分提高本项目科学性、指导性、可行性、前瞻性的目的,采用公开决策草案的方式组织了公众参与,现将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决策草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2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完成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
二、意见采纳及反馈情况
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也未对决策草案进行修改。
三、对公众参与情况的总体评估
未收到的公众参与意见说明公众支持该项决策的实施。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0日
关于《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
专家论证报告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局对我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目标
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四、任务框架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二)合理膳食行动。
(三)全民健身行动。
(四)控烟行动。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
四、保障框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三)健全支撑体系。
(四)强化测评督导。
五、专家论证
2021年6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议,徐宏伟、曹丽、宋玉伟、吴建春、高国、侯淑媛、李国栋参加论证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对《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省市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二是实施意见目标明确,以19个健康行动为主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有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三是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更有利于政策落实,体现政府的担当和责任,把群众健康放到优先大战的战略,符合我区实际,有利于“健康临淄”建设向纵深发展。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
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局对我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重点任务及保障框架
(一)重点任务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2.合理膳食行动。
3.全民健身行动。
4.控烟行动。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7.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8.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9.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0.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1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12.癌症防治行动。
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14.糖尿病防治行动。
1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16.重大疫情防控行动。
17.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
18.智慧健康行动。
19.中医药健康行动。
(二)保障框架
1.加强组织领导。
2.广泛宣传发动。
3.健全支撑体系。
4.强化测评督导。
四、意见征求
2021年3月22日,我局起草《关于对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并发各有关单位,截止意见反馈日期,共三家单位进行意见反馈,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十二)癌症防治行动……”责任单位去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不采纳;“(二)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中“广告的审核和监管”修改为“广告的审查和监管”,根据职能,建议责任单位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经研究,对修改进行采纳,并与区行政审批局对接后,责任单位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扶贫办反馈“(十二)癌症防治行动……”责任单位去掉区扶贫办,经研究,不采纳。区司法局反馈“(四)控烟行动。……完成控烟立法(修订)工作……”因区县没有立法权,建议此句删除,经研究,采纳。其余单位无意见反馈
2021年4月2日-5月2日,我局在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五、专家论证
2021年6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议,徐宏伟、曹丽、宋玉伟、吴建春、高国、侯淑媛、李国栋参加论证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对《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省市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二是实施意见目标明确,以19个健康行动为主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有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三是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更有利于政策落实,体现政府的担当和责任,把群众健康放到优先大战的战略,符合我区实际,有利于“健康临淄”建设向纵深发展。
综上,我局对《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风险等级评估为低级。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7日
区政府2021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政发〔 2021 〕 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查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等,各镇、街道)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道)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实现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参与构建以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市级出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各镇、街道)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镇、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按上级要求,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区县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镇、街道)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各镇、街道)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健全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实现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云 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专科集群。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健康临淄建设的推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淄博和健康临淄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健康临淄行动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健全推进工作机制 ,全面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社会普遍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宣传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局等,各镇、街道)
(三)健全支撑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的经验和优势,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健康品牌,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积极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体系,保障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四)强化测评督导。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临淄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将健康中国、健康山东行动、健康淄博建设和健康临淄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督导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附件: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53 (2017年) |
80.33 |
81.5 左右 |
2 |
婴儿死亡率(‰) |
2.68 |
2.65 |
2.57 |
3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75 |
3.72 |
3.30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2.14 |
9.5 |
7.1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2 |
93 |
95 |
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2 |
3.45 |
3.5 |
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49 (2017年) |
27 |
25 左右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11 |
27 |
35 |
9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0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42 |
45 以上 |
12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30 |
>50 |
>80 |
13 |
产前筛查率(%) |
76.04 |
85 |
90 |
14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77.46 58.69 |
83 |
92 |
15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52 |
99 |
99 |
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22.5 |
≥53 |
≥65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7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8.89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
1 |
1.5 |
1.5以上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5 |
≥95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5 |
≥95 |
21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100 |
22 |
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
4.8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43.48 |
75 |
95 |
24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 万) |
206.26 |
204.19 |
185.05 |
2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38 |
14.61 以下 |
12.30以下 |
26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0 万) |
7.09 |
6.88以下 |
6.74 以下 |
27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74 |
≥65 |
≥70 |
28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2.21 |
≥65 |
≥70 |
29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90 |
30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镇卫生院:100;村卫生室:91 |
100 92 |
100 93 |
备注: 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 年。
临政发〔 2021 〕 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查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等,各镇、街道)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道)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实现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参与构建以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市级出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各镇、街道)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镇、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按上级要求,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区县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镇、街道)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各镇、街道)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健全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实现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云 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专科集群。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健康临淄建设的推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淄博和健康临淄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健康临淄行动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健全推进工作机制 ,全面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社会普遍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宣传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局等,各镇、街道)
(三)健全支撑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的经验和优势,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健康品牌,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积极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体系,保障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四)强化测评督导。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临淄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将健康中国、健康山东行动、健康淄博建设和健康临淄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督导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附件: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53 (2017年) |
80.33 |
81.5 左右 |
2 |
婴儿死亡率(‰) |
2.68 |
2.65 |
2.57 |
3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75 |
3.72 |
3.30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2.14 |
9.5 |
7.1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2 |
93 |
95 |
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2 |
3.45 |
3.5 |
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49 (2017年) |
27 |
25 左右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11 |
27 |
35 |
9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0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42 |
45 以上 |
12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30 |
>50 |
>80 |
13 |
产前筛查率(%) |
76.04 |
85 |
90 |
14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77.46 58.69 |
83 |
92 |
15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52 |
99 |
99 |
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22.5 |
≥53 |
≥65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7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8.89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
1 |
1.5 |
1.5以上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5 |
≥95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5 |
≥95 |
21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100 |
22 |
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
4.8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43.48 |
75 |
95 |
24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 万) |
206.26 |
204.19 |
185.05 |
2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38 |
14.61 以下 |
12.30以下 |
26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0 万) |
7.09 |
6.88以下 |
6.74 以下 |
27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74 |
≥65 |
≥70 |
28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2.21 |
≥65 |
≥70 |
29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90 |
30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镇卫生院:100;村卫生室:91 |
100 92 |
100 93 |
备注: 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 年。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是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通过推动19项行动来不断增进全区人民健康福祉,深化健康临淄建设, 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智慧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临淄提供强大健康保障。建议继续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建议人姓名、单位、电话及建议内容和原因)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533-7181093
联系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日
临淄区人民政府
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参与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在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区、镇、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临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区、镇、村联动,加强日常演练,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机构建设。全面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职能。优化区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推动疾控与临床密切结合,提升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管理能力。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指导评估,推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力争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满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实验室配备标准要求。区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能力。强化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能力。开展空气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饮用水监测以镇办为单位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镇(街道)要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要将学校纳入防控中心场所,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推进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产权公有,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管乡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新招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护人员,按照“县招镇管村用”的原则,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淄医保分局,各镇、街道)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全域创卫,依托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到2022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
(六)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加强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病房床位不低于40张。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补齐发热门诊、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部具备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优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布局,逐步构建“陆空”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启动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有序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建设。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全区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3.加强中西医协同。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优势互补、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临淄医保分局)
4.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道)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0家。(牵头单位:临淄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七)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端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编与空编补齐,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低编制标准,至2022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空编率不超过5%,优化疾控机构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各公立医院按照床位数核定公共卫生科的人员数,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核定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数。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重点专业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岗位。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名额,制定全科医生发展年度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办法,对重点岗位进行倾斜,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32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建立以区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中心,以镇、街道政府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组织接收社会捐助捐赠及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各镇、街道)
(九)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中,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在体系建设、队伍培养、机制改革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机制,保障任务落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各镇、街道)
(二)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整合协同、集约高效的原则,坚持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镇街两级政府要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水平。调整医疗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向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基层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四)深化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健康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全民文明健康素养;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重大疫情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向引导,依法追究借机造谣滋事者的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广电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1年 月 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3号),提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我区将从10个方面对公共卫生体系进行改革,到2022年,构建起平战结合、科学高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体系。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积极配合淄博市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开发建设。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在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区、镇、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临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区、镇、村联动,加强日常演练,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建设,优化区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推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等能力;力争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升基层防控能力,镇(街道)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将学校纳入防控中心场所,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产权公有,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招镇管村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个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托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到2022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病房床位不低于40张。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补齐发热门诊、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部具备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启动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有序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建设。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全区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优势互补、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道)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0家。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加大高端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编与空编补齐,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低编制标准,至2022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空编率不超过5%,优化疾控机构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各公立医院按照床位数核定公共卫生科的人员数,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核定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数。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名额,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建立以区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中心,以镇、街道政府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组织接收社会捐助捐赠及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中,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了使《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事项被公众充分了解和认可,发挥项目周围单位、人群的积极性,并在项目实施前做必要的、合理的修改,以达到充分提高本项目科学性、指导性、可行性、前瞻性的目的,采用公开决策草案的方式组织了公众参与,现将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决策草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2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完成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
二、意见采纳及反馈情况
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也未对决策草案进行修改。
三、对公众参与情况的总体评估
未收到的公众参与意见说明公众支持该项决策的实施。
关于《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
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报告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局对我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任务框架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机构建设。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中西医协同。
4.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
(七)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
(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九)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
(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
四、保障框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项目支撑。
(三)落实经费保障。
(四)深化宣传引导。
五、专家论证
2021年6月10日,区卫健局组织召开《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议,叶红、王海燕、王锐、宋玉伟、侯淑媛、高国、李国栋参加论证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实施意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会议精神的深入贯彻,是对省市相关文件的积极落实,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的坚定理念,符合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二是实施意见中提出改革完善的体系、机制覆盖面广,从法治、监测、决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人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科研创新、教育培训10个方面明确了任务,有利于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三是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项目支撑、经费保障,通过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利于快速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符合我区的实际,利于提高我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
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局对我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重点任务及保障框架
(一)重点任务
1.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2.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
3.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
4.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5.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机构建设。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中西医协同。
(4)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
7.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
8.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9.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
10.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
(二)保障框架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项目支撑。
3.落实经费保障。
4.深化宣传引导。
四、意见征求
2021年3月22日,我局起草《关于对〈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并发各有关单位,截止意见反馈日期,未收到意见反馈。
2021年4月2日-5月2日,我局在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五、专家论证
2021年6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议,叶红、王海燕、王锐、宋玉伟、侯淑媛、高国、李国栋参加论证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实施意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会议精神的深入贯彻,是对省市相关文件的积极落实,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的坚定理念,符合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二是实施意见中提出改革完善的体系、机制覆盖面广,从法治、监测、决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人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科研创新、教育培训10个方面明确了任务,有利于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三是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项目支撑、经费保障,通过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利于快速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符合我区的实际,利于提高我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我局对《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风险等级评估为低级。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7日
区政府2021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政发〔 2021 〕 5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参与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在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区、镇、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临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区、镇、村联动,加强日常演练,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机构建设。全面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职能。优化区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推动疾控与临床密切结合,提升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管理能力。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指导评估,推动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力争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满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实验室配备标准要求。区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能力。强化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能力。开展空气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饮用水监测以镇办为单位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镇(街道)要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要将学校纳入防控中心场所,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推进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产权公有,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管乡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新招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护人员,按照“县招镇管村用”的原则,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临淄医保分局,各镇、街道)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全域创卫,依托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到2022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
(六)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加强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病房床位不低于40张。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补齐发热门诊、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部具备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优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布局,逐步构建“陆空”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启动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有序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建设。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全区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加强中西医协同。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优势互补、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临淄医保分局)
4.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道)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0家。(牵头单位:临淄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七)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端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编与空编补齐,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低编制标准,至2022年底区疾控中心空编率不超过5%,优化疾控机构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各公立医院按照床位数核定公共卫生科的人员数,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核定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数。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区疾控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重点专业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岗位。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名额,制定全科医生发展年度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办法,对重点岗位进行倾斜,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落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32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建立以区应急物资储备为中心,以镇、街道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组织接收社会捐助捐赠及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各镇、街道)
(九)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中,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在体系建设、队伍培养、机制改革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机制,保障任务落地。(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各镇、街道)
(二)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整合协同、集约高效的原则,坚持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镇(街道)要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水平。调整医疗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向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基层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各镇、街道)
(四)深化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健康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全民文明健康素养;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重大疫情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向引导,依法追究借机造谣滋事者的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广电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旨在明确全区公卫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力争到2022年,进一步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疫情防控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卫体系。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使小区房屋保值增值,彻底解决小区“脏、乱、差”的问题,稷下街道办事处拟将对我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方案需得到大多数住户的支持方可立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方案一:基础设施改造(改造费用由政府承担)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清除乱搭乱建、进行小区绿化全面提升,美化小区环境;完善环卫设施,小区道路升级改造,修复安装路灯;维修或新建雨污排放设施;增设健身设施:增设室外消防栓。对破损的落水管更新维护;全面维修楼顶防水、清洁、粉刷楼道等;封闭小区,设置门禁、监控;配建物业用房,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方案二: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同时改造:(费用由政府和住户共同承担)参照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暖气改造费用需业户自行承担,配套费:每平方65元、单户改造费用:每平方45元。
暖气改造费用说明:配套费65元,为专业经营单位收取,用于重新铺设供暖管道,建设供热基站。单户改造费45元,是对已经完成了单户改造但达不到专业经营单位接收要求的用于整改使用,针对每个楼的具体情况据实结算,多余部分按平方回退。没有完成单户改造的45元每平方,由专业经营单位进行单户改造。
交费户数超过80%以上方可进行暖气改造,改造完成后,供暖将全部移交专业经营单位进行管理。如交费户数不到80%以上将维持供暖现状。
改造资金坚持“政府补贴,业主适当承担”原则,业主将按户适当承担部分费用。“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近期社区将组织网格员入户征求各户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备注:如只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供暖等老旧管道损坏需住户承担维修费用。
咨询电话:7213330
稷下街道金茵社区居委会
2017年8月17日
稷下街道刘家北生活区始建于1994年,截止2007年底共有19家单位在此开发建设,建设规模14万平方米,共计38栋楼宇,居民1280户,属于主体建筑结构完好且集中连片的楼房老旧住宅小区。
2018年区委区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计划投资6000余万元对该小区实施老旧改造,通过整治改造,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健全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为社区居民打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项目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造升级:
1.居住环境方面
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共计41处,治理“脏、乱、差”,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进行小区绿化提升,清理整治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补栽花草树木17250㎡。完善环卫设施,封堵取消垃圾道15处、增设移动垃圾收集箱114个。
2.基础设施方面
升级改造小区道路47969㎡,修复安装路灯226盏; 维修或新建雨污水排放设施6723.8米,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增设停车位16个、电动汽车充电桩 10 处。增设健身活动设施,疏通消防通道;对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供水、供电、供暖官网进行维护。
3.房屋修缮方面
对破损的屋檐、落水管、散水、雨篷、报箱等进行修缮或更新。修缮楼梯台阶扶手、更换楼道纱窗511个,单元门防盗门110个;外墙节能改造120500㎡、维修屋面防水27383㎡、清洁粉刷楼道34000㎡。
4.物业管理方面
加建物业管理用房206㎡,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封闭小区,投资180万元,更换监控设备140套,修建岗亭和值班室,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改造后,确保刘家北小区公共设施、道路达到通行标准要求,发挥基础设施功能,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须条件,提高市容市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整体市政服务水平。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汇总 | |||||||
楼号 | 总户数 | 单元数 | 填表数 | 同意方案一 | 同意方案二 | 不参与意见 | 备注 |
11-44 | 1137 | 960 | 754 | 43 | 163 | ||
按方案一
刘家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3月底开工,涉及几方面内容需要广大居民知晓并进行配合:
1、坚持工作公开透明。整治改造过程中每个楼宇设立公示牌,规划设计、整治改造方案、工程进展等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社区居委会创建了6个微信交流群,请各位居民在网格员入户时主动加入或居民间相互添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程推进氛围。
2、做好外墙保温和楼顶防水。为保证保温效果和长期正常使用,外墙保温施工需拆除防盗窗和空调外机,楼顶防水和保温需迁移太阳能,相关拆除和迁移工作需居民在场的情况下施工,拆除安装费由稷下街道办事处与各户居民共同承担。
3、转换供暖方式。目前供暖方式为刘家村收取居民取暖费,向热力公司购买热源后为居民提供采暖服务,改造完成后将移交热力公司统一供暖。暖气改造需居民按照证载面积65元/m ²的标准交齐配套费后方可施工,热力公司将热源建设到楼前供热小机组,各楼自行改造的单户供暖和楼前支管达到热力公司供热条件的,热力公司实施供暖;达不到供热条件的,由热力公司提出整改意见,各居民户整改完成后再实施供暖,采暖费用由热力公司按统一标准收取。
4、推进全民参与、共同缔造。资金来源坚持“政府补贴,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政府总投资预计6000万元左右,居民按户适当承担部分费用。经询价,拆除安装空调费用400元/台左右,拆除安装太阳能150元/台左右,更换单元门每户承担150元左右,以及统一设置空调外机罩等,综合考虑向每户居民收取500元费用,由各楼长负责收取,无楼长的推荐一名居民收取,统一交至金茵社区居委会公共账户;施工队伍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空调保修一个制冷制暖季,单元门统一更换,资金缺口部分由政府财政承担。小区改造完成后,统一安装安防设备,保证小区监控无死角;三楼及以上不再安装防盗窗,确有需要的可安装金刚网,经询价,每扇160元左右,居民自行承担60元/扇,剩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收取部分费用主要目的是增加居民参与度,提高知晓率,体现全民参与共同缔造的理念,便于工程顺利推进。
5、建管并举,加强物业管理。“改好容易管好难”,借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标准不低于2星级。改造完成后及时引导业主根据硬件条件自主选择物业收费标准,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房屋保值增值。
联系地址:
现场指挥部(生活区北门南侧)
电话:7210332
稷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稷下街道办事处207室)电话:7072741
金茵社区居委会(金茵生活区西门向东100米)电话:7213330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对承担的刘家北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 项目概况
稷下街道刘家北生活区始建于1994年,截止2007年底共有19家单位在此开发建设,建设规模14万平方米,共计38栋楼宇,居民1280户,属于主体建筑结构完好且集中连片的楼房老旧住宅小区。2018年区委区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计划投资6000余万元对该小区实施老旧改造,通过整治改造,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健全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为社区居民打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二、改造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造升级:
(一)居住环境方面
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共计41处,治理“脏、乱、差”,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进行小区绿化提升,清理整治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补栽花草树木14947㎡。完善环卫设施,封堵取消垃圾道36处、增设移动垃圾收集箱80个。
(二)基础设施方面
升级改造小区道路77330㎡,修复安装路灯270盏; 维修或新建雨污水排放设施6430米,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增设停车位36个、电动车充电桩 304 处、自行车停车器79套。增设健身活动设施,疏通消防通道;对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供水、供电、供暖官网进行维护。
(三)房屋修缮方面
对破损的屋檐、落水管、散水、雨篷、报箱等进行修缮或更新。修缮楼梯台阶扶手、更换楼道纱窗345个,单元门防盗门108个;外墙节能改造92067㎡、维修屋面防水27302㎡、清洁粉刷楼道21000㎡。
(四)物业管理方面
加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300㎡,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封闭小区,投资180万元,更换监控设备130套,修建岗亭和值班室,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改造过程中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老旧改造实施前,先后多次进行入户征求居民对改造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5000余份,并组织居民代表实地参观已经完成改造的小区的现状,大力宣传改造项目、改造内容、资金来源以及改造完成后生活环境的改善等内容,取得了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刘家北老旧小区改造共分为两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投标流程,确定了设计单位为山东齐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标价126万元,确定了一标段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工程施工方,中标价2338.84万元,二标段确定了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3094.23万元。监理单位确定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57.67万元。
四、改造过程中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老旧改造实施前,先后多次进行入户征求居民对改造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5000余份,并组织居民代表实地参观已经完成改造的小区的现状,大力宣传改造项目、改造内容、资金来源以及改造完成后生活环境的改善等内容,取得了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全员参与、共同缔造
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范围广,施工难度大,特别是在居民区施工没有居民的积极参与难以完成。在施工前期为了保证外墙节能改造的质量,在多方征求意见并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对楼上的所用的防盗窗、空调及太阳能进行拆除,居民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先后组织两次入户征求居民的意见,组织施工单位现场讲解拆除后对节能改造的好处,争取广大业主的理解。及时调整方案,统一招标施工队伍进行上述作业,由于项目资金不包含上述项目,动员业主每户均摊500元,即解决了项目资金的问题,又保证了工程质量,更体现了资金多方筹集共同缔造的理念。
(三)合理安排,压茬进行
按照“先地下治、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工期,每天早上施工单位上报施工计划,监理单位督促进行,每天下班前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现场存在问题。每月排出月度施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销号作业,有计划性、有针对性的重点突破,便于掌握调度工程进展,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扎实加快项目推进。
(四)及时公开信息,坚持工作公开透明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中在每个楼宇设立公示牌,规划设计、整治改造方案、小区改造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程进展等及时进行公示,坚持信息公开、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建管并举,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改好容易管好难”借此次老旧小区改造之机,在整治改造完成后及时引导业主根据改造后的硬件条件自主选择物业收费标准,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努力使房屋得到保值增值。
五、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的使用是保障项目顺利的完成的前提,街道对于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
(1)科学规范做好设计工作,根据《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和《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技术指导》文件精神,与设计单位反复查看现场,科学论证改造方案。
(2)严格招投标程序。按照设计文件,街道办委托专业咨询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然后由区财政部门监管委托专业咨询公司编制了招标控制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中标值,并依据中标值拨付财政资金。
(3)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依据《稷下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规定》在实施期间,严格按照省、市、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管理要求使用省市奖补资金。
(4)全程跟踪审计。工程开工之前由街道聘请了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对整治改造过程的政策、绩效、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实时监督,严把投资控制关。
在项目实施期间,稷下街道办事处按照工程进度上报拨款申请,临淄区财政局根据项目合同安排和实际发生情况予以审核、拨付。
六、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期间
经临淄区政府、区财政局、区住建局批准,刘家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层层申报,获得了淄博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的机会,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主持改造。
项目改造前通过测绘、设计科学规划方案,广泛宣传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基本改造方案。经过临淄区招投标中心,发布公告公开招标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主的改造指挥部,配备充足人员,设立改造指挥部临时党支部结合社区居委会、物业共同管理改造项目。
2、项目组织与管理情况
设立改造指挥部。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街道高度重视改造项目,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的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刘家北生活区改造现场内。指挥部人员不断巡视现场,强调安全、质量、进度、扬尘等情况。施工中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始终不离现场,主动与居民沟通,每周召开施工、监理例会及现场会。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根据施工方制定的方案进行讨论,提出意见,能够及时快速解决工程问题。设计人员常驻现场提供最佳方案,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变更,并且邀请建设局定期指导工作,有序推进改造工作。
指挥部施工期间管理到位。一是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二是专门制定了稷下街道老旧小区改造《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用以强化工作态度。三是街道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甲方代表,具体负责施工管理。四是选出居民代表全民参与改造,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
刘家北小区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依据国家、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相关原则、关于市政基础建设资金管理、工程施工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项目实施。该项目资金为省、市、区级财政资金,依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审核)等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和费用实际发生情况拨付至相关单位。
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作为本项目预算和主管单位,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和协调,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把控和工程验收;区住建局、区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电信公司、诚意天然气公司、中豪能源供暖公司、天润供水公司等单位负责协调配合工程的实施;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3、项目完成情况
刘家北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在经过前期筹备、勘察、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之后,于2018年4月初开工至2019年5月改造工程已基本结束,进入收尾阶段,出现质量问题的正在返工处理。剩余20余户居民不配合改造,影响该楼整体效果,正在做工作并进行找补。
4、利益相关方
本次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包括:
(1)项目拨款单位:山东省财政厅、淄博市财政局、临淄区财政局;
(2)项目主管单位:临淄区住建局;
(3)项目实施单位:山东齐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方);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方)、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方);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临淄区住建局(主管单位);
(4)项目受益方:受惠于临淄区刘家北生活区共计38栋楼,居民1280户,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七、项目的绩效目标
1、项目总目标
通过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刘家北小区公共设施、道路达到通行标准要求,发挥基础设施功能,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须条件,提高市容市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整体市政服务水平。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项目年度目标
完成小区内道路、绿化提升、规划停车位、修建健身广场并配置健身器材、新增道路两旁路灯、门卫室、监控设备、绿化、粉刷外墙漆等工作,确保招投标的规范性和资金的专款专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性,按照合同完成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工作,工程按照合同及时完工并一次性通过验收,施工期间无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有责投诉全部处理,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保障道路正常通行,改善市容市貌,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八、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
1、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指挥的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改造工作。刘家北隶属金茵居委会、物业、网格长参与改造,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统一调度。抓安全、抓质量、抓进度同步,确保“关键点”落实到位。
通过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收到良好的效果,为后期改造注入一针强心剂。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公开招投标确定有实力、有担当、有经验的施工队伍,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指挥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梳理重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对关键环节进行技术交底。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
改造过程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从整体上提高工作效率,会议上对上一个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及时总结施工中的问题和经验,对于错误的方式方法及时制止,对于好的经验方法积极推广,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居民的支持,了解居民对于改造的需要和担心做好沟通工作。在接到居民反应问题后,坚持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处理。居民有误解的耐心劝导,施工单位有问题的立即责成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3、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标准。
改造施工在居民眼皮子底下,出门就能看到。然而居民工作,众口难调,所以必须要有统一的、严格的施工标准和要求,不能一味地满足居民的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保护居民财产不受到损坏。施工结束打扫干净现场,物料堆放整齐并覆盖,夜间增设照明设备,并安排专人巡查。施工工艺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严禁擅自更改。施工材料重点考察,材料进场提供相关合格证明,并进行现场复查或抽样检测,以确保施工材料质量合格。
4、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升级。
改造和管理老旧小区,应该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改造老旧小区不仅是改造其环境,管理提升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老旧小区的改造服务于居民,受益于居民的同时也方便了物业的管理。管理的升级防止“前改后乱”发生,街道将与村居、物业一起制定后期的管理方案及后期维护工作。建立有效的长期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物业,升级服务更好的服务于居民。
九、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诉求高,导致预算申报准确性不足,预算金额不能满足项目实际支出需求。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群众对改造的意愿强烈,各种诉求层出不穷,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上访甚至阻碍工程的正常进行,这直接导致该工程规划设计改造范围不断扩大。
2、管线单位协调难度大。老旧生活区改造涉及供暖专营单位和移动、网通、电信、联通等弱电单位,管线下地施工协调难度非常大。
3、对于部分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居民与施工矛盾升级。老旧小区改造沟通是施工与居民的纽带,在分清责任主体的同时,良好的交际可以化解部分矛盾。
(二)改进措施
1、落实项目缺口资金,对今后年度项目做好项目预算匹配性分析,提高预算申报准确性。
根据国家财政部、淄博市财政局、临淄区财政局对于预算管理的精神、要求和指导,预算单位应在今后年度进行项目的预算测算及申报工作时,应根据项目工作内容确定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并将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当年工作内容与当年的预算金额进行合理准确的匹配,并切实落实资金来源,确保不留资金缺口;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变更情况,按照相关规范流程,申请项目资金预算调整,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到位、支付,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2、搞好项目前期规划论证。项目前期工作指建设项目从谋划确定到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如果不够重视或深入程度不够,将会导致项目风险增大、资源分配不合理、资金安排不准确等不良效果,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对资金的投入、支出、项目实施安排以及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估计,并根据相关调研分析,做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开工准备等前期准备工作。
3、科学搞好工程设计变更。在工程内容发生变更时,相关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内容,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变更或者进行重新立项等相关变更流程,并对工程内容变更的相关手续材料等进行妥善保管。在项目完成后,项目的验收、审价、结算等相关材料归档均应以实际建设内容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并对其进行妥善管理、保存。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6〕15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形成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现面向社会征求相关方面意见,自征求意见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以各镇办为单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区水利局相关科室,并按公众参与相关规定,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
意见收集邮箱:lzslcxgs@163.com
办公室电话:0533-7181239
工程科电话:0533-7196517
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6〕15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实现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和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水价制定要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制度安排要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户,让农民在高效用水前提下用得起水,在积极参与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
1.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机制先行,综合运用价格调整、工程配套、技术推广、结构优化、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举措推进改革。
2.坚持两手发力。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
3.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4.坚持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区域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尊重农民意愿,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做法,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三)改革目标。在全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用5年左右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
——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
——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
——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四)实施进度。根据国家、省、市总体要求和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按计划、分步骤、集中连片规模推进,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2018年,完成改革面积3.6万亩;
——2019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12.91万亩;
——2020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24.31万亩;
——2021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36.22万亩。
——2022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42.92万亩。
各镇、街道年度改革任务详见《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表》(见附件2)。
二、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要把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和制度,规范农业用水的定价调价行为。
(一)积极推行分类水价。根据国家、区域农业发展政策,区分不同的农业种养结构、缺水程度、供水来源,实行分类水价。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用水类型,其中,粮食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一般经济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完全成本水平,高附加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价格应达到一定盈利水平。严重缺水地区的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地区,较长缺水时期的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时期,对按照政策应当限制用水的,可以实行特殊加价制度;要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适当提高地下水保护区用水价格,显著提高地下水超采区用水价格,体现地下水战略价值和综合治理成本,促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二)逐步推行分档水价。要积极创造条件,区分农业用水定额与用量、供给与需求的不同档次,实行不同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计划)管理,以定额(计划)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农业用水量年际变化剧烈的地区,可以探索用水合同管理,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保障供水工程能够维持基本运行。供水量或需水量受季节变化影响显著的地区,可以推行丰枯季节水价,有效调节供需矛盾;供水量季度变化较大的,农业水价实行丰低枯高;用水量季度变化较大的,农业水价实行峰高谷低。
(三)完善定价调价机制。要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原则,制定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建立起配套完善的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增强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结合当地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用水管理等情况,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农业供水价格。坚持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相结合,与财政税收改革、农业综合改革、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相协调,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
(四)切实加强总体调控。要合理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法律手段,确保农业水价整体上处于合理区间、局部之间体现合理差异。农业水价原则上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用水户承受能力强的区域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区域、地下水超采区的农业水价要率先调整到位,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要率先调整到完全成本水平。
三、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把握农业用水与供水、量水、节水的内在联系,把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摆在重要位置,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农田灌溉、测水量水设施,落实节水措施,为各项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一)配套供水计量设施。按照经济适用、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需要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计量控制层级,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加快计量体系建设。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都要配套建设供水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通过改造补足配齐,严重缺水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区域限期配套完善。小型水源工程要因地制宜设置固定、半固定或移动式计量设施;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有条件的地方可计量到户。对于田间用水计量,可结合水费计收的要求,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井灌区可实行“以电定水、水电双控”等计量方式;小水源灌区可采用“以时折水”“以亩折水”等计量方式。
(二)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结合现代水网建设,针对不同地区、各类灌区工程设施短板,突出重点,建设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畅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
井灌区要突出优化机井布局和机井配套建设。大田作物区,要推广应用无井房射频卡控制管道输水灌溉等模式;经济作物区,要积极引进先进节水设备,发展喷灌、微灌等现代高效精准灌溉。
小水源灌区要突出小水源开发并配套建设灌溉设施。推广多水源联合调度管道化灌溉,推广提水管道输水灌溉和自流管道输水灌溉。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有效途径和方法,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自筹资金参与建设包括小渠道、小泵站和机电井等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三)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根据各地水资源条件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不同特点,大力推广渠道防渗、“渠改管”和射频卡等工艺设备,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技术,集成应用水肥、水药、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发展田间土地整平技术和深松整地、覆盖保墒措施,合理采用绿色抗旱保水措施等,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主动调减水资源短缺、地表水过度利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高耗水作物面积,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增加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低耗水作物面积。
四、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
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用途管制政策,以镇、街道域为单元,科学合理地分配农业水权,建立起水权交易制度,让农民成为通过转让节余水量获得收益的主体,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活力。
(一)分解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逐级进行分解。要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镇(街道)、村集体、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等用水主体,具备条件的可分解到具体用水户或地块,明确农业用水主体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二)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核定单位灌溉用水量,在保障合理灌溉用水的基础上,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分配给工程单元或终端用水主体,明确其获得的农业初始水权。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用水单位或个人颁发水权证书,注明水源、水量、用途、期限、转让条件等,明确用水权利和义务。水权证书应采取动态管理、定期核定,期间因许可水量发生变化、土地流转或土地用途发生变化而导致农业水权转移变化的,须经发证单位批准并重新核发。
(三)建立水权交易制度。鼓励用水户节约用水,允许农业水权流转,节余水量可以转让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农业水权一并流转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应以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在不影响粮食基本用水的前提下,保障用水户获得节水收益。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予以回购;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水权交易规则并监督实施,其中,跨行政区域的农业水权交易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五、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制度
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调动农民参与改革、实施节水的积极性,有效破解不提价难以实现节约用水和工程良性运行、提价农民难以接受的农业水价改革“两难”问题。
(一)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发挥水价促进节水杠杆作用的同时,确保总体不增加农户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保障农户合理用水权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精准补贴机制,以水价调整为前提,补贴与承受能力挂钩,农业用水超出定额、农业水价调整未达到要求或未超出农户承受能力的不予补贴。
精准补贴对象主要为在定额内用水的种植粮食作物的用水主体,包括不同规模的农民用水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及小型灌排设施和配套计量设施管护主体。
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统筹考虑农业水价调整与农户承受能力,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可以直接对工程运行维护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也可按照运行维护成本与水价改革前终端水价的差价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兑现补贴,可以在用水户认可的前提下,对维修养护主体采取按项补贴、据实报销等方式兑现补贴;也可以对各类用水户按照扩大或改善灌溉面积或用水量,在灌溉周期结束后或年终统一发放。
(二)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奖励机制,对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取得明显节水成效的农业用水主体给予奖励。
奖励对象为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农业节水的用水主体,重点奖励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等。
奖励标准要综合考虑节水水量、水权交易、回购等因素。对于未发生实际灌溉,因种植面积缩减或者转产等非节水因素引起的用水量下降,不予奖补。节水奖励按照申请、审核、批准、兑付的程序实施。可以给予资金奖励、物质奖励,也可以采取节水回购方式给予奖励。
(三)明确奖补资金来源。要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法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优化各级财政农田水利和农业奖补资金支出结构,加大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支持力度,以及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分成收入、地下水提价分成收入、高附加值作物或非农业供水分成利润、水权转让分成收入、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要认真测算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确保满足农业水价调整后实施精准奖补需要。制定奖补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六、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
要立足实际,适应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转变,适应市场化改革、社会化服务趋势,提高农民参与度,创新农业用水管理的组织形式、运作模式和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长期发挥作用、农民持久享受政策普惠创造条件。
(一)组建农村基层用水组织。鼓励组建具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作为农业用水协商定价、计量收费、水权转让的实施主体。可以依托农村基层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灌溉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户协会;也可以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创办水利经济合作社、农业用水服务公司。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要依托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健全村级用水管理组织。
(二)深化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农田水利工程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主体。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对辖区内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产权核定、登记造册并颁发产权证书。推进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有权与使用权合理分离,将使用权移交给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核、颁发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书,与工程设施使用权所有者签订工程管护协议书,明确管护责任。
(三)实现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鼓励实行资本化运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鼓励将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使用权与农业初始水权赋予同一主体,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田灌溉工程、养护工程设施的优势和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用水管理水平和效益。通过水利工程设施抵押贷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给予重点培育,扶持其做优做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对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总责,成立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把握好方向和路径,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年度改革目标和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落实责任,协同推进改革。发改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的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农业部门负责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节水措施推广、加大农业补贴支持力度;水务部门负责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核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分类水价制定,同时履行水价执行的监督责任;工商、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的登记注册管理;供电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以电定水,水电双控”技术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其它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逐级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政府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的监督和考核。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考核办法,对各镇、街道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区以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挂钩;建立改革进度报告、通报和约谈、整改等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通报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问责。
(四)加大资金投入。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引导作用,统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调整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要重点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补助农田水利工程与计量设施建设、工程维修养护、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能力建设、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以及节水奖励等方面。在安排农田水利方面资金时,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区倾斜,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镇、街道给予重点支持。以工程产权界定为基础、水权有偿交易为纽带、合理投资回报为吸引,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五)强化培训宣传。要围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组织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抓好横向交流,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走样、见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回应农民关切,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具体举措;总结宣传改革进展情况,发现和宣传本地改革过程中涌现的典型,让全社会看到实施改革带来的变化、广大农民享受到的改革成果;强化水情教育,增强农民乃至全社会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和节水自觉性,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表
附件1
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淄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区政府决定成立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白平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 功 区政府副区长
王守国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张成刚 区发改局局长
王云明 区民政局局长
崔国平 区农业局局长
王庆德 区水务局局长
张 磊 区工商局局长
王爱花 区林业局局长
尹欣欣 区物价局局长
刘丽梅 区水资办主任
孙 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天文 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化开 区物价局党组成员
刘 静 齐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利民 金岭回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 冰 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庆林 敬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雪江 朱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薄 刚 皇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鹏飞 凤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在义 辛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
主任
高 晋 稷下街道党工副委书记、办事处
主任
刘瑞卿 齐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
主任
黄 凯 淄博供电公司临淄客户服务分中
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王庆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技术及用水管理组、水价机制建设组、初始水权制度建设组、用水补给与节水奖励机制建设组等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区水务局、区物价局、区水资办、区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所在的部门行文发布。
附件2
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表
序号 |
镇、街道 |
改革面积 |
合计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辛店 |
|
0.6 |
0.37 |
|
|
|
|
|
|
0.97 |
2 |
齐都 |
|
|
|
|
3 |
1.63 |
|
|
|
4.63 |
3 |
齐陵 |
|
3 |
0.94 |
|
|
|
|
|
|
3.94 |
4 |
皇城 |
|
|
|
|
4 |
5.07 |
|
|
|
9.07 |
5 |
敬仲 |
|
|
4 |
2.3 |
|
|
|
|
|
6.3 |
6 |
朱台 |
|
|
4 |
2.87 |
|
|
|
|
|
6.87 |
7 |
凤凰 |
|
|
|
5 |
3.65 |
|
|
|
|
8.65 |
8 |
金岭 |
|
|
|
0.23 |
|
|
|
|
|
0.23 |
9 |
金山 |
|
|
|
|
0.6 |
|
|
|
|
0.6 |
10 |
稷下 |
|
|
|
1 |
0.66 |
|
|
|
|
1.66 |
|
合计 |
|
3.6 |
9.31 |
11.4 |
11.91 |
6.70 |
|
|
|
42.92 |
|
|
|
|
|
|
|
|
|
|
|
|
累计改革面积 |
|
3.6 |
12.91 |
24.31 |
36.22 |
42.92 |
|
|
|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6〕15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形成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自征求意见公告发布30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反馈。
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6〕15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实现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和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水价制定要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制度安排要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户,让农民在高效用水前提下用得起水,在积极参与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
1.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机制先行,综合运用价格调整、工程配套、技术推广、结构优化、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举措推进改革。
2.坚持两手发力。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
3.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4.坚持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区域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尊重农民意愿,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做法,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三)改革目标。在全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用5年左右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
——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
——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
——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四)实施进度。根据国家、省、市总体要求和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按计划、分步骤、集中连片规模推进,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2018年,完成改革面积3.6万亩;
——2019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12.91万亩;
——2020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24.31万亩;
——2021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36.22万亩。
——2022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42.92万亩。
各镇、街道年度改革任务详见《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表》(见附件2)。
二、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要把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和制度,规范农业用水的定价调价行为。
(一)积极推行分类水价。根据国家、区域农业发展政策,区分不同的农业种养结构、缺水程度、供水来源,实行分类水价。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用水类型,其中,粮食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一般经济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完全成本水平,高附加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价格应达到一定盈利水平。严重缺水地区的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地区,较长缺水时期的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时期,对按照政策应当限制用水的,可以实行特殊加价制度;要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适当提高地下水保护区用水价格,显著提高地下水超采区用水价格,体现地下水战略价值和综合治理成本,促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二)逐步推行分档水价。要积极创造条件,区分农业用水定额与用量、供给与需求的不同档次,实行不同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计划)管理,以定额(计划)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农业用水量年际变化剧烈的地区,可以探索用水合同管理,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保障供水工程能够维持基本运行。供水量或需水量受季节变化影响显著的地区,可以推行丰枯季节水价,有效调节供需矛盾;供水量季度变化较大的,农业水价实行丰低枯高;用水量季度变化较大的,农业水价实行峰高谷低。
(三)完善定价调价机制。要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原则,制定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建立起配套完善的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增强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结合当地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用水管理等情况,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农业供水价格。坚持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相结合,与财政税收改革、农业综合改革、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相协调,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
(四)切实加强总体调控。要合理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法律手段,确保农业水价整体上处于合理区间、局部之间体现合理差异。农业水价原则上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用水户承受能力强的区域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区域、地下水超采区的农业水价要率先调整到位,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要率先调整到完全成本水平。
三、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把握农业用水与供水、量水、节水的内在联系,把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摆在重要位置,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农田灌溉、测水量水设施,落实节水措施,为各项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一)配套供水计量设施。按照经济适用、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需要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计量控制层级,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加快计量体系建设。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都要配套建设供水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通过改造补足配齐,严重缺水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区域限期配套完善。小型水源工程要因地制宜设置固定、半固定或移动式计量设施;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有条件的地方可计量到户。对于田间用水计量,可结合水费计收的要求,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井灌区可实行“以电定水、水电双控”等计量方式;小水源灌区可采用“以时折水”“以亩折水”等计量方式。
(二)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结合现代水网建设,针对不同地区、各类灌区工程设施短板,突出重点,建设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畅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
井灌区要突出优化机井布局和机井配套建设。大田作物区,要推广应用无井房射频卡控制管道输水灌溉等模式;经济作物区,要积极引进先进节水设备,发展喷灌、微灌等现代高效精准灌溉。
小水源灌区要突出小水源开发并配套建设灌溉设施。推广多水源联合调度管道化灌溉,推广提水管道输水灌溉和自流管道输水灌溉。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有效途径和方法,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自筹资金参与建设包括小渠道、小泵站和机电井等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三)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根据各地水资源条件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不同特点,大力推广渠道防渗、“渠改管”和射频卡等工艺设备,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技术,集成应用水肥、水药、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发展田间土地整平技术和深松整地、覆盖保墒措施,合理采用绿色抗旱保水措施等,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主动调减水资源短缺、地表水过度利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高耗水作物面积,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增加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低耗水作物面积。
四、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
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用途管制政策,以镇、街道域为单元,科学合理地分配农业水权,建立起水权交易制度,让农民成为通过转让节余水量获得收益的主体,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活力。
(一)分解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逐级进行分解。要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镇(街道)、村集体、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等用水主体,具备条件的可分解到具体用水户或地块,明确农业用水主体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二)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核定单位灌溉用水量,在保障合理灌溉用水的基础上,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分配给工程单元或终端用水主体,明确其获得的农业初始水权。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用水单位或个人颁发水权证书,注明水源、水量、用途、期限、转让条件等,明确用水权利和义务。水权证书应采取动态管理、定期核定,期间因许可水量发生变化、土地流转或土地用途发生变化而导致农业水权转移变化的,须经发证单位批准并重新核发。
(三)建立水权交易制度。鼓励用水户节约用水,允许农业水权流转,节余水量可以转让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农业水权一并流转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应以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在不影响粮食基本用水的前提下,保障用水户获得节水收益。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予以回购;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水权交易规则并监督实施,其中,跨行政区域的农业水权交易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五、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制度
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调动农民参与改革、实施节水的积极性,有效破解不提价难以实现节约用水和工程良性运行、提价农民难以接受的农业水价改革“两难”问题。
(一)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发挥水价促进节水杠杆作用的同时,确保总体不增加农户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保障农户合理用水权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精准补贴机制,以水价调整为前提,补贴与承受能力挂钩,农业用水超出定额、农业水价调整未达到要求或未超出农户承受能力的不予补贴。
精准补贴对象主要为在定额内用水的种植粮食作物的用水主体,包括不同规模的农民用水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及小型灌排设施和配套计量设施管护主体。
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统筹考虑农业水价调整与农户承受能力,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可以直接对工程运行维护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也可按照运行维护成本与水价改革前终端水价的差价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兑现补贴,可以在用水户认可的前提下,对维修养护主体采取按项补贴、据实报销等方式兑现补贴;也可以对各类用水户按照扩大或改善灌溉面积或用水量,在灌溉周期结束后或年终统一发放。
(二)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奖励机制,对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取得明显节水成效的农业用水主体给予奖励。
奖励对象为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农业节水的用水主体,重点奖励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等。
奖励标准要综合考虑节水水量、水权交易、回购等因素。对于未发生实际灌溉,因种植面积缩减或者转产等非节水因素引起的用水量下降,不予奖补。节水奖励按照申请、审核、批准、兑付的程序实施。可以给予资金奖励、物质奖励,也可以采取节水回购方式给予奖励。
(三)明确奖补资金来源。要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法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优化各级财政农田水利和农业奖补资金支出结构,加大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支持力度,以及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分成收入、地下水提价分成收入、高附加值作物或非农业供水分成利润、水权转让分成收入、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要认真测算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确保满足农业水价调整后实施精准奖补需要。制定奖补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六、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
要立足实际,适应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转变,适应市场化改革、社会化服务趋势,提高农民参与度,创新农业用水管理的组织形式、运作模式和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长期发挥作用、农民持久享受政策普惠创造条件。
(一)组建农村基层用水组织。鼓励组建具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作为农业用水协商定价、计量收费、水权转让的实施主体。可以依托农村基层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灌溉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户协会;也可以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创办水利经济合作社、农业用水服务公司。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要依托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健全村级用水管理组织。
(二)深化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农田水利工程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主体。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对辖区内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产权核定、登记造册并颁发产权证书。推进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有权与使用权合理分离,将使用权移交给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核、颁发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书,与工程设施使用权所有者签订工程管护协议书,明确管护责任。
(三)实现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鼓励实行资本化运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鼓励将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使用权与农业初始水权赋予同一主体,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田灌溉工程、养护工程设施的优势和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用水管理水平和效益。通过水利工程设施抵押贷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给予重点培育,扶持其做优做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对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总责,成立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把握好方向和路径,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年度改革目标和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落实责任,协同推进改革。发改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的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农业部门负责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节水措施推广、加大农业补贴支持力度;水务部门负责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核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分类水价制定,同时履行水价执行的监督责任;工商、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的登记注册管理;供电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以电定水,水电双控”技术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其它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逐级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政府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的监督和考核。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考核办法,对各镇、街道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区以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挂钩;建立改革进度报告、通报和约谈、整改等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通报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问责。
(四)加大资金投入。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引导作用,统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调整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要重点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补助农田水利工程与计量设施建设、工程维修养护、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能力建设、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以及节水奖励等方面。在安排农田水利方面资金时,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区倾斜,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镇、街道给予重点支持。以工程产权界定为基础、水权有偿交易为纽带、合理投资回报为吸引,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五)强化培训宣传。要围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组织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抓好横向交流,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走样、见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回应农民关切,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具体举措;总结宣传改革进展情况,发现和宣传本地改革过程中涌现的典型,让全社会看到实施改革带来的变化、广大农民享受到的改革成果;强化水情教育,增强农民乃至全社会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和节水自觉性,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表
附件1
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淄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区政府决定成立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白平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 功 区政府副区长
王守国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张成刚 区发改局局长
王云明 区民政局局长
崔国平 区农业局局长
王庆德 区水务局局长
张 磊 区工商局局长
王爱花 区林业局局长
尹欣欣 区物价局局长
刘丽梅 区水资办主任
孙 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天文 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化开 区物价局党组成员
刘 静 齐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利民 金岭回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 冰 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庆林 敬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雪江 朱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薄 刚 皇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鹏飞 凤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在义 辛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
主任
高 晋 稷下街道党工副委书记、办事处
主任
刘瑞卿 齐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
主任
黄 凯 淄博供电公司临淄客户服务分中
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王庆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技术及用水管理组、水价机制建设组、初始水权制度建设组、用水补给与节水奖励机制建设组等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区水务局、区物价局、区水资办、区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所在的部门行文发布。
附件2
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表
序号 |
镇、街道 |
改革面积 |
合计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辛店 |
|
0.6 |
0.37 |
|
|
|
|
|
|
0.97 |
2 |
齐都 |
|
|
|
|
3 |
1.63 |
|
|
|
4.63 |
3 |
齐陵 |
|
3 |
0.94 |
|
|
|
|
|
|
3.94 |
4 |
皇城 |
|
|
|
|
4 |
5.07 |
|
|
|
9.07 |
5 |
敬仲 |
|
|
4 |
2.3 |
|
|
|
|
|
6.3 |
6 |
朱台 |
|
|
4 |
2.87 |
|
|
|
|
|
6.87 |
7 |
凤凰 |
|
|
|
5 |
3.65 |
|
|
|
|
8.65 |
8 |
金岭 |
|
|
|
0.23 |
|
|
|
|
|
0.23 |
9 |
金山 |
|
|
|
|
0.6 |
|
|
|
|
0.6 |
10 |
稷下 |
|
|
|
1 |
0.66 |
|
|
|
|
1.66 |
|
合计 |
|
3.6 |
9.31 |
11.4 |
11.91 |
6.70 |
|
|
|
42.92 |
|
|
|
|
|
|
|
|
|
|
|
|
累计改革面积 |
|
3.6 |
12.91 |
24.31 |
36.22 |
42.92 |
|
|
|
|
一、临淄区基本情况
临淄区位于淄博市东北部,北与广饶县、博兴县接壤,南与淄川区相连,西接张店区、桓台县,东临青州市,总面积66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8.3万亩,其中农业有效灌溉面积49.2万亩,均为井灌区。临淄区辖凤凰、齐都、金山、敬仲、朱台、皇城、金岭回族7个镇,辛店、闻韶、雪宫、稷下、齐陵5个街道办事处,414个行政村,67个社区(其中含16个企业社区)。2018年上半年,全区总人口61.3万人,其中乡村人口39.45万人,农村劳动力21.9万人。
临淄区现有小型水库3座,其中小(Ⅰ)型水库1座(徐旺水库),总库容120万m3,兴利库容60万m3;小(Ⅱ)型水库2座(边河水库、西刘水库),总库容51.86万m3,兴利库容33万m3。机井8967眼,提水能力302047m3/h。
自2010年以来,在水利、农开、国土、农业多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实行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治理、微喷灌等农业节水项目,建成了一大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和水利支撑。但农业灌溉同时也存在着机井老化尚待更新、地下水位下降、部分地片管网配套不完善,农田灌溉管理粗糙、管护机制不健全、维护资金不足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度要求和改革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了切实可行的《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年度实施计划。下发到相关部门和所有镇(街道),明确了改革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 ,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进度安排:根据国家、省、市总体要求和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按计划、分步骤、集中连片规模推进,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2018年,完成改革面积3.6万亩;
2019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12.91万亩;
2020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24.31万亩;
2021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36.22万亩;
2022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42.92万亩。
我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任务为3.6万亩,计划整建制完成齐陵街道3.94万亩。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将改革内容分解到各部门、各镇(街道)。
三、工作机制及建设情况
我区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临淄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发改、财政、民政、农业、水务、工商、林业、物价、供电主要领导以及各有关乡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技术及用水管理组、水价机制建设组、初始水权制度建设组、用水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建设组等四个工作组。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的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3、农业部门负责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节水措施推广、加大农业补贴支持力度。
4、水利部门负责农业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
5、物价部门负责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核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分类水价制定。
2017年7月7日召开了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会议暨专题业务培训班,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镇街分管负责人和水利站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议,会上区水务局王庆德局长作了工作安排,副区长王功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室先后多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沂源县、德州宁津、济宁邹城等地市学习先进经验。
四、农业水价改革进展及成果
(一)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区政府研究出台了《临淄区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字【2018】96号),对农村水利工程供水进一步作了规范。印发了《临淄区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分配意见》(临政办字【2018】75号),明确了农业灌溉初始水权。制定了《临淄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办法(试行)》(临政办字【2018】95号),对“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精准补贴、节水奖励”作了具体规定。
1、农业供水成本测算
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和制度,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鲁价格发【2017】148号)《山东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我区典型灌溉单元进行农业供水成本测算。
2、农民水价承受能力评估
依据种植结构及收益情况,选取典型村庄地片评估农民水价承受能力,为制定供水价格提供参考依据,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出台《临淄区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临价字【2018】54号),文件规定了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分类水价:粮食作物用水终端指导价格执行运行维护成本指导价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终端指导价格逐步推行完全成本指导价格。具体用水价格由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单位与用水户在终端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①运行维护成本指导价格(不含折旧费):机井:0.20-0.34元/立方米。②完全成本指导价格(含折旧费):机井:0.4-0.69元/立方米。③市场调节价,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协商定价。 分档水价:定额内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按分类水价执行,超过定额50%(含)以内的水量,按1.1倍水价执行,超过定额50%以上的水量,按1.3倍水价执行。
(二)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主要做好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大节水措施改造,配套完善计量设施三方面工作。
我区自2010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等农业项目,兴建了一大批农田水利设施,全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件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截至目前,全区42.9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基本实现地下管道输水灌溉,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基本形成了“设施先进、管理科学、服务到位、运行良好”的高效节水灌溉体系。
2017年、2018年我局连续两年实施了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肥一体化),积极推广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省、市级高效节水项目区6处,发展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灌溉3120亩。
我区列为山东省2018年度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省级重点县,工程总投资1513万,为全区125个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购置喷灌机组178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喷灌面积2.76万亩。
目前,全区8967眼机井全部实行电表计费,水电双控,以电费折成水费,让水费体现在电费上。部分机井采用射频卡控制,真正做到按方计量、按方收费,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018年齐陵街道3.9万亩农业水价基本改革项目区,37个村选取40个典型地片、典型机井共安装远程监测计量设备40台套,实现了用水计量、用电计量、水量统计、农灌开关机时间的实时在线监测,为下一步街道农业用水实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提供了基本数据支撑。
开发建设了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为两级管理,分别为区级平台1处(设在区水务局六楼)和镇(街道)级平台10处。目前,区级平台和齐陵街道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计划2018年年底新建两处镇级平台(朱台镇、敬仲镇)。区级平台可调看、查询、统计系统内的所有数据,包括全区500多个典型机井的控制面积、用水用电情况、用水户信息、水权交易、补贴奖励情况等。镇级平台对本镇内的相关数据进行管理。
(三)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
1、区政府印发了《临淄区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分配意见》(临政办字【2018】75号),明确了各镇办用水定额和初始水权,为推进总量控制、总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实现节水增效提供了政策支撑。截至目前,共发放水权使用证486份,农户灌溉用水管理手册486份。
2、区政府出台了《临淄区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字【2018】96号),对水权交易的程序、方式、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托临淄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水权交易制度,鼓励项目区管护组织节约用水,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用水的前提下,允许农业灌溉用水权转让,并获得收益。
共颁发水利工程产权证、使用证各37份,明确了工程产权人和使用人,为管好用好水利设施打下了基础。
3、实施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主要指对用水主体或供水组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给予部分补贴;用水主体主要指不同用水规模的村集体、农民用水户以及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水组织,主要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护组织以及供水经营组织。
4、实施农业节水奖励
节水奖励标准采取将一般灌溉定额和节水灌溉定额的差值作为节水奖励的基础,达到目标产量的前提下,节约水量占一般灌溉定额和节水灌溉定额的差值50%以内的部分,政府按照每方水在原价基础上加价0.05元标准进行奖励;节约水量占一般灌溉定额和节水灌溉定额的差值50%以上部分,按每方水在原价基础上加价0.08元标准进行奖励。
(四)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
1、区政府出台了《临淄区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2】138号),我区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10个水利站工作机制得到完善,人员配备得到加强,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全区10个镇办422个村共选聘村级水管员422名,实行登记造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2、区政府研究制订了《临淄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管理维护办法(暂行)》(临政办发【2014】104号)、《关于印发临淄区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及奖惩办法。齐陵街道印发了《齐陵街道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办法》(临齐办发【2018】76号),规范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保障农业生产。
五、工作体会
(一)做好农田水利设施普查审核登记工作
对已建成的农田水利设施,包括地下输水管网、机井房、机井配套设备、出水口、射频控制器等设施的数量、完好性和运行情况以村为单位认真摸查登记,全区共发放填报各类普查登记表9000余份,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水电双控,以电折水
根据临淄区物价局和水务局印发的《关于公布临淄区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的通知》(临价字【2018】54号)相关规定,选取典型地片、典型机井,实行水表电表双配套,水表计量,电表计费,及时掌握每个典型地片、典型机井的用水用电情况。水费以电费的形式收取,让水费体现在电费上。易管理、易操作,群众易接受。
(三)发挥效益是根本
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政府来说主要目的是节水,对用水户来说是节资增效才能推动工作的开展。通过2018年试点灌区的改革,取得了四个方面效益:
1、节省灌溉费用。由于灌溉用水量的减少,降低了年灌溉总费用,农业灌溉提水用电普遍降低2—5%;
2、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区科学灌水,降低了灌溉用工成本,人工成本降低一半以上,增加了群众收益;
3、提高了管护水平。由于管护组织自身能力提升,通过水费收取到一定的维护资金,增加了管理维护的积极性,减轻了政府全方位管理的负担,又规范了用水秩序,降低了用水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工程效益;
4、节水增效。通过农业水价的改革,项目区灌溉用水明显减少,亩次用水量由原来的60方减少到40—50方,省水25%—40%。
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上新台阶。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按照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2018年整建制完成齐陵街道3.9万亩水价改革的基础上,2019年将全面完成朱台镇6.87万亩、敬仲镇6.3万亩的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到2022年将建设镇级信息化平台9处,安装远程用水用电监测设备500台套,整建制完成全区农业水价改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我区42.9万亩农田用水用电、水权交易、补贴奖励、工程信息等有关数据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区水利工程体系,制定水权交易以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具体实施细则,推行以电折水、水电双控的农业水价计量计费模式,全面完成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