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12-10

《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分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单位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部门公文‍‍‍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三)业务工作

本单位的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zdxmfwzx。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两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书面提交申请。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名称)

办公地址:晏婴路197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213377

传真:0533-7213377

邮箱:lzqzdb@zb.shandong.cn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广场路1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212036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12月23日

本指南适时更新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附件3: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docx

 

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如对本年报或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有疑问,请与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财政局五楼,电话:721337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项目、改善项目、保障项目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26条,其中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1篇。2020年,未收到需要办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具体负责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据项目所属,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告或公示。公开区重点项目的总量、投资、建设内容、开工月份、投资完成率、开工率等;公开申报重点项目所需条件;公开区重点项目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等。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平台建设,做好日常维护,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借助淄博市政务公开新平台,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板块,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平台规范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按月通报,督促各科室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接受社会大众的广泛监督和意见建议。2020年,我单位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经济发展对项目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中心仍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时效性滞后、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联合临淄电视台、相关单位微信公众号平台,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公开相关政策解读、项目建设动态等信息。二是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管理,规定信息发布时限,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等业务板块,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如对本年报或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有疑问,请与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财政局五楼,电话:721337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项目、改善项目、保障项目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19年度,共制作规范性文件1条、主动公开信息85条,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收到或处理人大建议0条,政协提案0条。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并在办公室岗位职责中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公开时效。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

我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了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通过中国临淄和微信公众号等通道广泛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信息。

(三)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工作公告公示制度

开展重点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对于纳入年度重大项目的,凡涉及问题不能及时开工推进的,及时与相关乡镇、部门协调对接,确保重大项目分管领导、乡镇、相关企业人员对项目信息应知尽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渠道比较单一。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充分发挥“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临淄电视台的宣传力度,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将相关的政策解读、项目建设动态等信息传递给公众,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0

2018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情况

(一)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正面教育。对照中央、省委提出的“五个着力解决”问题,明确做合格党员,边学边改、以学促做。坚持集中学习、讨论。充分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领导带头。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讨论,带头讲党课,带头整改存在问题,走在前面、作出示范。坚持长效性和实效性。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党员教育经常化、组织生活正常化、作用发挥常态化。

(二)班子建设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保持领导班子先进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内部合力;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执行,扎实推行实名编制,现为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额为11,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2名,无超编用人情况。无内设机构。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人员配备齐全且全部在岗。

(五)财务审计管理情况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治理违法违纪行为。

(六)业务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思路及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现101个市区重点项目开工率、年度投资完成率两个100%的目标,聚力抓机关党建和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018年我区共确定重点项目101个,其中市重大项目38个,区重点项目63个;总投资81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4亿元,平均单体投资8.1亿元,比2017年增长24.6个百分点。

1.开工投资方面。1-12月,101个市区重点项目(含市重大38个)已开工73个,完成年度投资182.94亿元。其中,市重大项目开工29个,完成投资86.64亿元。除去受化工重点监测点、土地指标、涉水限批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无法推进的项目外,市区重点项目开工率为100%,年度投资完成率为100.02%。

2.策划储备方面。建立了重点项目储备库,实现了对重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每月对储备库项目进行更新,及时对全区重点项目名单进行半年调整和策划储备。半年调整后,全区重点项目个数101个,重点项目数量历史首次过百比,创历史新高;总投资81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4亿元,平均单体投资8.1亿元,比2017年增长24.6个百分点。新策划2019年市重大项目28个,总投资346亿元,年度投资127亿元2019年区重点项目50个,总投资226亿元,年度投资98亿元;2019年区重点储备项目19个,总投资139亿元,年度投资33亿元。这些产业项目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将成为我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载体。

3.对上争取方面。为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MCP联产新型化工材料及配套工程项目争取到贷款贴息资金114.8万元,为项目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年中争取守正农膜高分子分光生态膜、鹏翔集团新型高科技塑料加工及电缆料、洁林塑料新型环保保温管道及技术研发中心、临淄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等4个项目调整到市重大项目中,2018年38个市重大项目为历年之最

4.项目竣工方面。济青高铁临淄北站及站前广场和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凯威尔高性能树脂、蓝帆集团健康防护工业园医用手套、永浩锂电池新材料、马莲台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天齐渊森林公园)、齐鲁石化固废弃物处置合资合作、清源集团140万吨/年延迟焦化、中豪能源临淄区工业蒸汽供热建设、胜炼化工3万吨溶剂油、合兴塑料2万吨环保PVC印刷膜等25个项目已竣工或基本竣工。

(七)管理运营情况

2018年,临淄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内部管理运营良好,领导班子运行正常,较好地发挥了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单位资产安全,运营正常。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土地问题制约性较大

截止目前,齐都药业集团包装新材料产业园、华谊合丰甲基丙烯酸特种酯、蓝帆护理6万吨高档水刺非织造新材料及深加工等部分市重大项目因保障的用地指标尚未落地而无法开工建设;鑫谱塑业年产10万吨塑料制品及5万吨填充母料搬迁改造、齐鲁机械专用车等8个区重点项目因无法保障用地指标影响开工建设。

(二)部分续建项目推进困难重重

市民文化中心、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新外科病房楼、区医疗中心、首拓危废处置中心、斐讯大数据产业园、齐古城、水生态等已开工项目因受资金、规划、文物发掘、山地平整、市场环境等不利影响,目前仍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

(三)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未批复影响项目建设

因化工重点监控点至今尚未取得批复,导致鑫泰石化公司MCP联产新型化工材料及配套工程等总投资53.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9亿元的3个项目因环评、土地等手续无法办理,项目建设无法正常推进。

(四)部分项目征地拆迁速度慢

由于近年来被征地居民诉求越来越高,征地拆迁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阻力,严重影响市区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如2018年市重大青亿置业临淄城市汽车生活广场项目原计划6月份开工建设,但因征地拆迁导致桑家坡部分村民不断上访,至今问题未解决,项目无法进地开工。

(五)重点项目工作机制仍需继续完备

在2018年市“十个新突破”考核排名的通报中,我单位负责的市“十个新突破考核指标”中的突破事项“重大项目建设要有新突破”全市考核排名我区第9,位次末尾。这说明我们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仍有不完备的地方,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力抓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

围绕实现重大项目年度开工率、投资完成率两个100%目标要求,不断创新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对尚未开工和建设缓慢的项目,抓住有利的时机,切实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压实各方责任,加强与项目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二)紧盯化工重点监控点的审批

做更加周密细致的安排,加大对上协调力度,指定专人密切关注省化安转办对我区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审批的动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尽快完成我区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审批。

(三)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征地拆迁工作,协助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做好征地组卷材料的准备和报批。加强与市发改、国土等上级部门的沟通,积极协助区国土部门研究采取使用土地点供、增减挂钩指标、跨省购买挂钩指标及年度新增计划指标等多种途径为项目建设保障更多用地。

(四)精心做好重点项目策划储备

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重点,围绕“高、新、轻、绿”的新旧动能转换方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精心做好2019年全区重点项目的策划储备。重点策划落实一批高端化工、智能制造、健康医药、新材料、高端特种纸、厨房设备、文化旅游等全区优势产业项目列入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序列中,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储备库,推动形成“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确保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接续有力。

(五)加大重点项目对上争取力度

紧紧扭住当前国家、省、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和我区被确定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机遇期,加大对2019年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对上争取力度。一方面努力为全区重点项目对上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切实减轻企业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努力争取更多的重点项目列入上级计划盘子,确保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临淄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6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临淄区重点项目办坚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项目、改善项目、保障项目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区重点项目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并在办公室岗位职责中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公开时效,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

我办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我办结合重点项目工作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健全了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通过中国临淄政务网和区广电局等通道广泛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根据项目所属,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告或公示。公开区重点项目的总量、投资、建设内容、开工月份等;公开申报区重点项目所需的前期手续和申报条件;公开区重点项目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工作公告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开展重点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对于纳入年度区重点的项目,凡涉及水源地或八项断然措施的,及时与相关乡镇、部门协调对接,确保重点项目分管领导、乡镇、相关企业人员对项目信息应知尽知。

四、结合自身职能,扎实有序开展了政务公开试点推进工作

(一)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做好制度支撑。积极学习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立足单位实际,制定出《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章立制,明确工作任务、划定进度安排、完善保障措施。

(二)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做好内容支撑。进一步把2018年市重大项目、区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做实做细。市重大项目方面,通过和市水资办、市大武水管处、市重点办协调,目前已取得市水资办批复意见,后续工作加紧推进;区重点项目方面,通过首轮筛选后又征求了发改、环保、国土、规划、林业等5个部门的意见,将《2018年区重点项目名单》(建议稿)报区领导。

(三)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做好平台支撑。加紧推进“临淄区重点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主页和“临淄区重点项目办”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目前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建设到了后期完善收尾阶段,按照节点计划正常推进,届时将作为重大项目领域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之一。

四、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我办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我办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如对本年报或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有疑问,请与临淄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财政局五楼,电话:721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