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融媒体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9-22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本中心编制《临淄区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由临淄区融媒体中心制定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临淄区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rmtzx/
2、“临淄云”APP平台、“临淄融媒”(微信号:LZTV777)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今日临淄》报纸、临淄电视台、临淄电台等途径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临淄区融媒体中心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五)收费标准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中心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处理
本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七)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开事项
(一)融媒体规划统计
1.融媒体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融媒体工作年度要点;
3.融媒体事业发展。
(二)与公众相关的事项
1.重大媒体活动;
2.融媒体信息与动态;
(三)机构设置等情况
1.区融媒体中心管理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人事任免、联系方式等;
2.区融媒体中心单位地址、电话;
三、不予公开的事项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上报公文涉密不得对外公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机构
办公室为临淄区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438号
附近公交:91路公交
邮编: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0397
传真:0533-7180397
邮箱:lztv@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流程.docx
本信息适时更新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