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5-03-13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临淄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单位制定、与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组织党建、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1、公开形式

一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cjdglj/

二是临淄市场监管(微信号:lzgsj12315)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54

传真:0533-7310554

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54

传真:0533-7310554

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7310554,传真:0533-7310554,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邮政编码:255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临淄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投诉电话:0533-7220118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

邮政编码:255400 

 

行政复议机关:临淄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

邮政编码:255400

 

行政诉讼机关:临淄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邮政编码:255400

 

 

附件: 1、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

 

本指南实时更新。

注: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310554;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社会支持的市场监管。

        (一)主动公开情况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391条。其中,业务工作16条、机构职能6条、部门会议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4条、行政执法信息20条、市场监管信息14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条、其他92条

 

 

图1.机构职能信息截图

 

 

2.财政信息截图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截图

 

 

4.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截图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截图

 

 

6.行政执法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同比增长425%,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本机关已主动公开4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7件,无法提供2件,结转2025年3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工作安排,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任务分工和对应负责板块,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制定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及相应要求。建立多层级审核流程,信息提供人员先自查,再由科室负责人复审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最后经分管领导终审把关,重大信息需主要领导签批,严格杜绝错误或敏感信息对外发布。同时安排专人定期对信息进行维护,及时更新失效、变更的内容,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围绕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新媒体+监管+服务”宣传模式,加强新媒体政务公开力度,狠抓微信公众号政务建设,在区局微信公众号增加“企业服务、办事大厅、消费维权”等政务公开内容,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方式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促进服务企业效能提升。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板块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最新惠企政策及政策解读,提高知晓率,扩大覆盖面,有利于企业把政策用好用足用实。与此同时,将今年开展的“服务走在监管前,你点我办”专场活动情况、知识产权“大调研、送服务”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经验做法等进行深入报道和及时推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发展。2024年,区局共制作公众号信息369篇。

 

 

7.微信公众号信息截图

 

(五)监督保障方面。政务公开工作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批机制,严格把关公开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符合规定。同时,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抽查核实,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对于收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核实处理并回复,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筑牢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6

行政强制

137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思想认识不足。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相关内容不能及时提交给办公室,导致一些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发布不全面。

(二)改进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区十届人大次会议第811项建议,区政协十次会议35号、48号、53号、58号、140号、143号6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区局2024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示均未收取费用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强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区特种设备监管、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及食品抽检、药品、化妆品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民生实事工作。2024年公示抽检信息通告17期,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规范经营行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工作发布临淄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四)2024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