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3-11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2.《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

(1)《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linzi.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d_n_1605680376.4687/)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赠阅点: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方式:0533-7177777,开放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3.临淄发布(微信号:LZTV777)、临淄云APP(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s://app.litenews.cn/download/M0RCQmx0ZWV0SEFHalErdFQxWkJVdz09)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汇聚网址:http://www.linzi.gov.cn/gongkai/channel_618245d96005c619aac00358/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齐都文化城6号馆;查档电话:0533-722071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临淄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54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400。联系电话:0533-7310554

3.网上申请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linzi.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

邮政编码:  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54 

传真:0533-7310554

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

本指南实时更新。

注: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7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310554;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优化主动公开清单,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制,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政府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201条。其中,业务工作25条、机构职能6条、部门会议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2条、行政执法信息18条、市场监管信息11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其他16条

 

 

图1.机构职能信息截图

 

 

2.财政信息截图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截图

 

 

4.知识产权监管信息截图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截图

 

 

6.行政执法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同比增长50%,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本机关已主动公开1件,部分公开11件,不予公开2件。所有申请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与优化,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及责任科室,确保目录分类清晰、内容全面、更新及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开展信息梳理清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统筹线下线上,拓宽公开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安排专人负责专栏日常运维,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时限要求,确保常规信息按时更新、重要信息即时公开。建立线上线下同源发布机制,确保各渠道信息内容一致、更新同步。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政府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能力和政策解读能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8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9

行政强制

68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有待加强,发布的信息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理解把握不够。

(二)改进情况:1、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2、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区局2025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示均未收取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44号、53号、76号、86号、89号、94号、97号、102号9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2号、9号、33号、38号、65号、76号、103号、123号8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严格对照《2025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公开工作落地。强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区特种设备监管、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及食品抽检、药品、化妆品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民生实事工作。2025年公示抽检信息通告9期,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规范经营行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工作发布临淄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主动公开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4年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4.2025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310554;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社会支持的市场监管。

        (一)主动公开情况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391条。其中,业务工作16条、机构职能6条、部门会议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4条、行政执法信息20条、市场监管信息14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条、其他92条

 

 

图1.机构职能信息截图

 

 

2.财政信息截图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截图

 

 

4.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截图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截图

 

 

6.行政执法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同比增长425%,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本机关已主动公开4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7件,无法提供2件,结转2025年3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工作安排,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任务分工和对应负责板块,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制定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及相应要求。建立多层级审核流程,信息提供人员先自查,再由科室负责人复审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最后经分管领导终审把关,重大信息需主要领导签批,严格杜绝错误或敏感信息对外发布。同时安排专人定期对信息进行维护,及时更新失效、变更的内容,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围绕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新媒体+监管+服务”宣传模式,加强新媒体政务公开力度,狠抓微信公众号政务建设,在区局微信公众号增加“企业服务、办事大厅、消费维权”等政务公开内容,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方式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促进服务企业效能提升。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板块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最新惠企政策及政策解读,提高知晓率,扩大覆盖面,有利于企业把政策用好用足用实。与此同时,将今年开展的“服务走在监管前,你点我办”专场活动情况、知识产权“大调研、送服务”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经验做法等进行深入报道和及时推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发展。2024年,区局共制作公众号信息369篇。

 

 

7.微信公众号信息截图

 

(五)监督保障方面。政务公开工作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批机制,严格把关公开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符合规定。同时,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抽查核实,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对于收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核实处理并回复,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筑牢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6

行政强制

137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思想认识不足。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相关内容不能及时提交给办公室,导致一些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发布不全面。

(二)改进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区十届人大次会议第811项建议,区政协十次会议35号、48号、53号、58号、140号、143号6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区局2024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示均未收取费用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强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区特种设备监管、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及食品抽检、药品、化妆品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民生实事工作。2024年公示抽检信息通告17期,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规范经营行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工作发布临淄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四)2024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310554;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维护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事项,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301条。其中,业务工作46条、机构职能7条、部门会议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1条、行政执法信息83条、市场监管信息12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其他7条。

图1.机构职能信息截图

                                                                      2.财政信息截图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截图

4.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截图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截图

6.行政执法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同比增长 33.3%,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本机关已主动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1件,相关材料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1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把政务公开做细做好,创先争优2023年,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标职能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服务效能,提升平台建设与公开内容契合度。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做好临淄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积极探索“新媒体+监管+服务”宣传模式,围绕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运用新颖活泼的语言撰写推送推送鲜活生动 “接地气”的微信公众号,通过一个个真实的工作场景展现区局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的方方面面。2023 年,我局共发布公众号信息468条,以更加公开、透明、趣味的方式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推动社会共治,凝聚监管合力,打造更加新型的宣传阵地,取得了良好的群众反响。

                                                           7.微信公众号信息截图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9

行政强制

179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还需加强时效性。二是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增加群众满意度。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区局2023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示均未收取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号、20号、21号、26号、47号、53号、6566号、79号、85号、109号、111号、123号、125号、142号、151号16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同时,明确1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2023年相关政务公开主要内容,要点我局已充分落实。

(四)2023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310554;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471条。其中,业务工作117条、规划计划6条、机构职能5条、政策文件2条、部门会议22条、重大行政决策1条、公益事业6条、脱贫攻坚3条、重要部署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2条、行政执法信息97条、降费措施1条、优化营商环境3条、市场监管130条、应急管理2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条、其他12条

 


1.机构职能信息截图

 

 

2.财政信息截图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截图

 

4.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截图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截图

 

6.行政执法信息截图

 

(二)2022年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本机关已主动公开1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相关证据材料属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1件,办结率100%。  

政府信息管理。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项座谈会,听取次多方意见建议,力争把政务公开做细做好,创先争优2022年,对标职能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平台是单位的窗口,我局积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局依托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沿用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随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公开目录,面向社会公开是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做好临淄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运营。随着自媒体运营的广泛发展,公众号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发布公众号的形式,将单位开展的工作以更加公开、透明、趣味的方式传播取得了良好的群众反响2022年,我局共发布公众号信息433条,包含日常监管情况、食品药品抽检情况、创新举措、商户表彰奖惩情况、党建信息、节日祝愿等

 

 

7.微信公众号信息截图

 

监督保障对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秉持一贯的工作作风,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明确任务,抓好落实。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各科室对标政务公开目录下所分管的内容,及时对接负责人传送相关信息,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机制化、常态化。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抓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通报落实,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5

行政强制

291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受科室部门调整、合并等影响,相关职责不够明确,有待改进。二是部分时效性工作(疫情防控督查)影响,商户停业良久,部分抽检情况较去年相比有所减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站位、明确职责、积极主动、勇当先锋。针对前期业务调整工作,各科室对标职责、狠抓落实,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争着干、比着干的良好氛围。二是随着疫情管控全面放开,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经济形势向好发展。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针对百姓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信息,增加数量,倾斜监管力量抓安全、保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区十届人大次会议171项建议,区政协十次会议35号、4977号、78号4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2、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区局2022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示均未收取费用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强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区特种设备监管、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及食品抽检、药品、化妆品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民生实事工作。2022年公示抽检信息通告5期,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规范经营行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工作发布临淄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4、2022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481条。其中,业务工作116条、规划计划6条、机构职能7条、政策文件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会议14条、重大行政决策2条、公益事业3条、脱贫攻坚2条、重要部署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7条、行政执法信息182条、降费措施1条、优化营商环境3条、市场监管76条、应急管理2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其他10条

 

1.机构职能信息截图

2.财政信息截图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截图

 

4.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截图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截图

 

6.行政执法信息截图

(二)2021年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本机关已主动公开7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办结率100%。  

政府信息管理。区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2021年,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公开时限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局依托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调整公开目录是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开通临淄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使我局信息公开方式更加多样,提升了公开信息的传播广度。

 

7.微信公众号信息截图

监督保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区局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并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75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3

行政强制

250

第二十条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市场监管局

4775

4775

0

0

合计

4775

4775

0

0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

被行政复议应诉数量

移送司法机关数量

 

立案数量

结案数量

警告

罚款

没收 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

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罚没金额

(万元)

被行政复议数量

被行政复议纠错数量

被行政诉讼数量

行政诉讼败诉数量

 

市场监管局

680

617

 

0

 

2270346

 

0

 

0

 

0

 

200

 

0

 

0

 

0

 

11

 

0

 

3

 

0

 

0

 

合计

680

617

0

2270346

0

0

0

200

0

0

0

11

0

3

0

0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合计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合计

 

 

 

市场监管局

109

0

0

0

109

0

0

0

0

0

0

0

15

0

 

合计

109

0

0

0

109

0

0

0

0

0

0

0

15

0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

 

行政收费(次)

行政收费数额(万元)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

 

市场监管局

0

0

0

0

合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63号、6465号、66号4项建议,区政协十届次会议81号、8486号、88号、89号、131号5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2、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区局2021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示均未收取费用。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强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区特种设备监管、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及食品抽检、药品、化妆品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民生实事工作。2021年公示抽检信息通告9期,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规范经营行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工作发布临淄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4、2021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cjdgl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大顺路63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310554;传真:0533-7310554;电子信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20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中业务工作129条、规划计划3条、机构职能34条、政策文件1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会议13条、重大行政决策2条、公益事业5条、脱贫攻坚3条、重要部署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3条、行政执法信息149条、信用“双公示”58条、降费措施1条、证明事项实施清单1条、优化营商环境2条、市场监管36条、应急管理1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说明2条、其他40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部门文件信息截图

 

图2.“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截图

 

图3.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截图

图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截图

(二)2020年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目前,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4号、1415号、17号4项建议,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712号、20号、35号、36号、46号、58号、61号、98号、128号、143号11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息管理。2020年区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完善《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办公室对照目录对需要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后发布到相应栏目

(五)平台建设。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设置了业务工作”“法规公文”“政策解读”“民生公益”“管理和服务公开公共监管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六)监督保障。一是成立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科室、事业单位市场监管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公示公开。围绕食品抽检、质量抽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抽检信息15有效地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将考核重点聚焦在食品药品监管公开和发布信息的质量上,增加政务公开工作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以考核促落实,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30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1

0

463

行政强制

20

0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35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目前,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日益迫切。区局在政务公开专业性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改进情况:一是做好新改版主动公开栏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开、产品质量监管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为公开内容,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明白、干部清白为最基本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2019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1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7条、部门公文11条、统计分析12条、食品药品安全165条、双公示395条、业务公开信息361条、建议提案6件。(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规范性文件信息截图


图2.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截图


图3.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二)2019年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全年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电话、邮件或信件等方式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19年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14号、132号2项建议,政协十届三次会议18、19、94、110号4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并将办理结果进行了回复、公开,接受监督。 


    
    图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息截图

(四)信息管理。2019年区局机构改革期间暂时由综合规划科归口管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所有政务公开信息根据信息类型不同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后报综合规划科进行信息公开。

(五)平台建设。区市场监管局为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根据要求在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同时,在“临淄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建立“权威发布”“工作动态”等栏目和“办事大厅”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接受政务信息查询。

(六)监督保障。社会评议方面,2019年区市场监管局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沟通、日常巡查、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局筹备组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事业单位、各监管所开展了征求意见走访活动。通过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布专门电话及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1500余份、宣传册600余份。同时安排专人对意见要求进行收集整理,认真分析研判。工作考核方面,建立区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每季度根据区政府办反馈的季度公开情况通报进行信息公开自查自纠,限期整改。责任追究方面,全年信息公开未出现信息舆情或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许可1833条,同比下降16.15%;发布行政处罚491条,同比增长82.53%,行政强制10条,同比增长25%,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22条,采购总金额359.9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6

18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9

491

行政强制

8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35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全年未通过电话、邮件或信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群众对网上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流程还不了解。

(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打算。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公开能力。要以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把“知网、懂网、用网”纳入机关干部能力培训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要建立一个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网站建设管理的机构,建设起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要持续开展对《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强化政务公开最新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公职人员认识,稳定工作队伍、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2、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提高公开时效。坚持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目录专栏等内容保障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好省、市、区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制度,认真把好公开“安全关”,把真实有效、群众急需的各类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活动,依托工商办公OA一体化平台,开展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单位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进行审查,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3、进一步优化载体建设,提高公开效能。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政策等信息,依法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强化信息发布更新保障能力。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搭建政群交流“直通车”。

4、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登记、审核、送达、归档等各项流程,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台账,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的人员类型、所需信息、等内容,制定易学、易懂、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水平,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升群众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8

本年度报告由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落实。

一、 概述

2018年,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下,积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局内部考核机制,年终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一并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信箱、聘请监督员等方式,构建多层面的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真正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审核和发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制度、约谈制度、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需要公开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完善了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平台及时发布食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并充分利用局微信平台留言功能,对公民在微信平台等地留言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解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并于每月在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更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二是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及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平台每周更新食药安全消费提示。

五、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示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及执法监管、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二是积极开展扶贫及志愿服务活动,我局党员干部与朱台镇大夫店村、东台村,辛店街道毛托村20户贫困户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并购买米、面、食用油等暖冬物资,对朱台镇大夫店村10户、东台村3户、辛店街道毛托村7户空巢老人、残疾人、贫困党员等进行看望、慰问,干部党员“一对一帮扶200余人次。帮助贫困户安排就业,争取完成扶贫任务。三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目前全区已有270余家餐饮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其中全区16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实现全覆盖。“三小”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四是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今年3月份,我区被省食安委认定为“省级食品安全区”。自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以来,全系统不畏艰难,砥砺奋进,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验收评估,通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更加重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社会共治更加有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五条途径,一是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信息;二是通过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三是在我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信息;四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各类宣传活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五是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在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信息56条。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以全区统一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linzi.zibo.gov.cn/)为主。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5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已按要求及时公开并予以回复。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全年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接到投诉电话、信函。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所以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了信息安全。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共有一个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措施根据局机关规定执行,并于每月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信息。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需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载体建设,提高公开效能。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政策等信息,依法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强化信息发布更新保障能力。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搭建政群交流“直通车”。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登记、审核、送达、归档等各项流程,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台账,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的人员类型、所需信息、等内容,制定易学、易懂、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水平,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升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