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淄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淄博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期财政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投资评审、农村综合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棚户区改造、财政监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涉及本部门相关信息。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机关文化建设、“三型”机关建设、系统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1.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

本机关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临淄财政)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czj/)依申请公开栏填写相应内容,通过网上向本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申请受理机构:临淄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7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81582

传真:0533—7181582

邮箱:lzqczjbangongshi@zb.shandong.cn (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docx

临淄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pdf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临淄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582;邮箱lzqczjbangongshi@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临淄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法规文件类16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国资信息类223条、报告指南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较去年增长2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临淄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坚决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执行信息编撰、信息检验、信息预览、信息审核、信息发布规范程序,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运用政府网站、临淄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截至2023年底,临淄财政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5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责任到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区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推动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提质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时会出现信息发布滞后的情况,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财政、国资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二是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调整较快,工作衔接性不够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新媒体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努力提高财政、国资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科室公开信息,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信息发布规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代表委员对区财政局办理态度满意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对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开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政务公开任务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

                 

 

 

临淄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582;邮箱lzqczjbangongshi@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和各级政府工作部署,2022年,临淄区财政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法规文件类17条、规划计划类1条、部门会议类8条、财政信息类261条、业务工作类29条、报告南类1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上传相关内容,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

 

财政信息截图

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作为,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来信0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结,无意见投诉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临淄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了相关信息公开制度,修订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加强信息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截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府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加强门户网站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在认真研究近年来财政舆情基础上,增强网内容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年内通过临淄财政公众号宣传平台,共推送信息139

 

临淄财政公众号截图

监督保障。围绕“谁来公开”的问题,明确主体责任,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区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栏目截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情况。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二是要明确各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三是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代表委员对区财政局办理态度满意率100%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

    (四)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同时积极通过媒体解读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政策文件和解读内容真正传递到人民群众中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临淄区财政局

                           2023129

临淄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根据2021财政工作安排,聚焦中心工作、重点领域、热点难点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中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47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法规文件类18条、规划计划类1条、部门会议类7条、财政信息类93条、业务工作类118条、报告指南7条。通过电话、信函、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多渠道受理咨询、投诉0件,均按期办结,无逾期受理情况

 

财政信息截图

 

依申请公开本单位持续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1年,本单位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时限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和日常维护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发布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截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借助政府网站互动管理系统,加强临淄财政微信公众号政民互动建设,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互动交流模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成立区财政局宣传小分队,积极开展惠民政策宣传和财政宣传手册发放工作。在机关大厅内设有群众来访登记本和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并对群众意见进行整理登记,有效地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信息,完善临淄财政公众号宣传平台,共推送信息378条,切实加强政策宣讲力度,确保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管理到位。

 

临淄财政公众号截图

 

督保障制定《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区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财政领域政务公开有关指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在年底科室综合考核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不断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保障机制截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时效性上有待增强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财政工作和贯彻落实任务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力求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代表委员对区财政局办理态度满意率100%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

(四)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的事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率,以深化公开促政府职能转变,以优化服务促政府效能提升,切实维护好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不断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临淄区财政局

                          2022117

临淄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根据2020年财政工作安排,将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重点情况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中主动公开财政信息353条,其中机构职能22条、法规文件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部门会议类3条、财政信息类121条、业务工作类126条、公告公示类72条,报告指南5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代表委员对区财政局办理态度满意率100%。通过电话、信函、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多渠道受理咨询、投诉0件,均按期办结,无逾期受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本单位持续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0年,本单位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政策解读工作,在政府网站、微信等渠道上多途径宣传各项财政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把握舆论主动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信息,完善“临淄财政”公众号宣传平台,共推送微信205条,切实加强政策宣讲力度,确保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管理到位。

平台建设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日常维护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发布。对外积极投稿200余篇,其中:在财政部新闻报道板块发稿5篇、省财政厅公众号发稿6篇、《淄博日报》要闻版发稿1篇,“四大活动”工作简报发布信息4篇,临淄云发布信息70余篇,及时传达党组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反映财政工作新成就新问题。

监督保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财政领域政务公开有关指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在年底科室综合考核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不断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补齐短板、创新举措,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回应群众关切要更加及时。二是急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丰富、群众贴近性不够,公开形式要进一步丰富和多样,政策解读质量要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指示要求,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务公开和服务实效,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具体到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更加规范、有效的政务公开机制。

(二)注重回应群众诉求。坚持充实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业务工作、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有关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财政工作流程,完善财政系统办事指南,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财政运行体系,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  

(三)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加强财政政策宣传,进一步开展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不断推动财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淄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淄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区财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把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凝聚各部门合力,坚决按照政策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成立由班子成员参与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影响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年对外发布信息128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124条,回复互动留言信息4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条并高质量办结,满意度百分之百,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增强信息公开专业性。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全面掌握条例各项规定并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研究讨论,把握精神、吃透政策

(四)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通过通报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科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2020,区财政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淄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将临淄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7181582)。

一、概述

区财政局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保障有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及时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建立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办公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大类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区里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18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区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各科室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财政部门政府信息的透明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的资料,重点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事项目录、设定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多项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作全面的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局还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一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二在我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信息。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了信息14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收到两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按时答复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全年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接到投诉电话、信函。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所以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了信息安全。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在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二要统筹兼顾,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打造阳光财政,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财政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要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增强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五是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公开资料。

                                                                                                           

临淄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0

详情见附件页

临淄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7

临淄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05

临淄区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0

临淄区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7

2012年临淄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7181582)。

一、概述

区财政局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乐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保障有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及时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工作,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建立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办公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大类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区里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12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区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各科室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财政部门政府信息的透明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的资料,重点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事项目录、设定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多项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作全面的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局还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财税方面的政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财政和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财政重大事件;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等。

按照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对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管理办法和工作总结上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各科室也根据局机关统一要求,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内容,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2、公共查阅点

电子触摸屏为区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另一查询方式。在触摸屏中发布政府信息。此外,在契税征管窗口公开宣传,就窗口简介、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印制《办税服务工作流程》等指南等涉税宣传资料,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努力把服务全方位地推广到广大服务对象手中,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在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二要统筹兼顾,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打造阳光财政,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财政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要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增强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五是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公开资料。

2011年临淄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7181582)。

一、概述

区财政局201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乐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保障有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及时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工作,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建立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办公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大类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区里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11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区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各科室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财政部门政府信息的透明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的资料,重点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事项目录、设定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多项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作全面的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局还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财税方面的政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财政和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财政重大事件;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等。

按照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对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管理办法和工作总结上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各科室也根据局机关统一要求,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内容,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2、公共查阅点

电子触摸屏为区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另一查询方式。在触摸屏中发布政府信息。此外,在契税征管窗口公开宣传,就窗口简介、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印制《办税服务工作流程》等指南等涉税宣传资料,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努力把服务全方位地推广到广大服务对象手中,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在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二要统筹兼顾,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打造阳光财政,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财政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要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增强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五是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公开资料。

2010年度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7181582)。

一、概述

区财政局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专门成立了由李文远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乐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晶同志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保障有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及时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工作,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建立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办公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大类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区里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10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区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各科室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财政部门政府信息的透明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的资料,重点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事项目录、设定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多项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作全面的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局还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财税方面的政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财政和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财政重大事件;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等。

按照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对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管理办法和工作总结上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各科室也根据局机关统一要求,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内容,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2、公共查阅点

电子触摸屏为区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另一查询方式。在触摸屏中发布政府信息全文407件、目录407条。此外,在契税征管窗口公开宣传,就窗口简介、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印制《办税服务工作流程》等指南等涉税宣传资料,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努力把服务全方位地推广到广大服务对象手中,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在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二要统筹兼顾,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打造阳光财政,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财政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要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增强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五是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公开资料。

2009年临淄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0-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7181582)。

一、概述

区财政局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专门成立了由李文远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乐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晶同志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保障有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及时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工作,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建立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办公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大类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区里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09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区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各科室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财政部门政府信息的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添了电子触摸查询系统,重点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事项目录、设定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多项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作全面的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局还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财税方面的政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财政和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财政重大事件;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等。

按照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财经法规公开工作,对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管理办法和工作总结上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各科室也根据局机关统一要求,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内容,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2、公共查阅点

电子触摸屏为区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另一查询方式。在触摸屏中发布政府信息全文369件、目录369条。此外,在契税征管窗口公开宣传,就窗口简介、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印制《办税服务工作流程》等指南等涉税宣传资料,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努力把服务全方位地推广到广大服务对象手中,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在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二要统筹兼顾,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打造阳光财政,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财政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要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增强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08年临淄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正式建立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7181582)。

一、概述

我局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二)明确责任,保障有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及时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工作,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建立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办公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大类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区里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08年5月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区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各科室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财政部门政府信息的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添了电子触摸查询系统,重点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事项目录、设定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多项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作全面的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局还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财税方面的政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财政和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财政重大事件;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等。

按照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财经法规公开工作,对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管理办法和工作总结上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各科室也根据局机关统一要求,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内容,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2、公共查阅点

电子触摸屏为区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另一查询方式。在触摸屏中发布政府信息全文369件、目录369条。此外,在契税征管窗口公开宣传,就窗口简介、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印制《办税服务工作流程》等指南等涉税宣传资料,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努力把服务全方位地推广到广大服务对象手中,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二要统筹兼顾,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打造阳光财政,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财政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要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增强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