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cxjsswfwzx/)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分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领导姓名、职务、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单位公文
以本单位印发或者本单位起草由区住建局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三)规划计划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
本单位的工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cxjsswfwzx/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过网上申请。
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依申请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淄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晏婴路179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192123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晏婴路179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192123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