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5-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上查阅本《指南》。  

 一、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

 1、机构概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机关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三)镇街道部门公文

主要包括: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规定、政策、通知等文件。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工作、政策、活动开展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要包括:本机关公示信息类别、时限、方式。

(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公示信息分类、公示方式、公示时间、依申请公开方式以及时限。 

(七)权责清单

主要包括:本单位职责、依据等。

(八)社会救助

 主要包括: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助、护理补贴、城乡特困人员发放明细表格。

(九)提案办理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办理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 公开形式

 临淄区民政局公开网站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mzj/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 公开时限

 临淄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通过网上发送邮箱即可。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名称)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20364

 传   真:7220364

 邮   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7220364  传真:7220364  电子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  邮政编码:255400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临淄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4;电子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淄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同时,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临淄区民政局共制发业务工作25条、镇街部门文件1条、其他文件1条、政府会议2条、规划计划1条、民生公益41条、社会救助57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41条,社会福利38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条、财政信息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6条、其他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情况。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众需求,构建了全面细致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涵盖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对各领域信息进行分类细化,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和方式。建立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从信息产生、收集、整理、存储、发布到归档,各环节均有明确规范。信息产生时,责任部门及时登记关键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主体、流程、责任。定期开展保密审查培训与监督检查,对违反审查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据公众需求和政府工作重点,科学设置网站专栏。安排专人负责内容维护,按照信息更新频率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确保专栏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定期对专栏内容进行梳理优化,根据反馈调整设置,提升用户体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信息公开计划、协调部门间工作、监督考核等。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层层落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针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基础业务培训,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流程等内容,帮助其快速熟悉工作。针对业务骨干,开展提升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解读最新政策、分析典型案例等,拓宽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2024年共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12次,培训人员达300人次。同时,通过线上学习平台、工作群分享学习资料等方式,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大多是文字解读,缺乏生动形象的视频、图片等多种解读方式,让群众难以理解政策内容。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赖于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不能有计划、有目的的主动开展工作。

(二)改进情况。一是优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同时,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运用图表、动画、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将政策背景、目的、举措及对公众的影响讲深讲透,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和易懂性。二是拓展公开平台,开展线上直播、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公众参与感。此外,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在基层社区设置电子信息屏,滚动播放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内容。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制定详细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纳入考核范围,定期对各科室进行考核评估。加大培训力度,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定制分层分类培训课程,邀请专家进行案例教学、经验分享,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18号、40号、50号、54号、62号、100号、1187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21号、26号、32号、45号、88号、94号、131号、132号、146号、149号10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建议提案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围绕重点领域进行信息公开,严格对照部门工作职责,发布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权力事项、责任事项,动态调整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与监督。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信息一致,方便群众办事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结果,保障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知情权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完善搜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构建了“动态更新+精准反馈”的政务公开制度。打破传统年度固定更新模式,针对政策调整、社会热点等,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公众能及时获取最新政务信息。

临淄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4电子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临淄区民政局共制发业务工作39条、镇街部门文件2条、其他文件1条、政府会议3条、规划计划1条、民生公益45条、社会救助60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54条,社会福利38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财政信息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7条、其他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情况。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报告的统计、编制和报送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公开事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平台建设,丰富公开类别,优化公开内容,加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社会关心、公众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满足了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体现出民政特色,全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予以推进,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各类错误和问题;制定 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有待改进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的现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积极性不高三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具体,多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培训会,不断转变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把惠民政策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5号、48号、56号、57号、1045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36号、40号、43号、62号、67号、107号、116号、120号、131号、139号、140号、163号、164号、165号14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建议提案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对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对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栏目进行实时更新及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公示工作等。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严格落实《2023 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会议和培训会议,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践行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民政领域的信息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我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4;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临淄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建设;紧抓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强化责任监督,确保公开成效。并且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问题,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其中业务工作33条、镇街部门文件9条、其他文件4条、政府会议3条、规划计划2条、民生公益29条、社会救助59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77条,社会福利4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5条、财政信息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0条、其他6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业务工作截图

图2.民生公益截图

图3.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截图

图4.社会救助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落细信息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相关责任人,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审查工作,尤其是保密审查工作,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统一整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及时关注民政领域热点工作,不断扩充信息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临淄民政”微信公众号功能,力求做到信息同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栏目设置,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进行了调整,并及时公开各项信息,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适时调整临淄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参加全区业务培训会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更新保障栏目信息,不断扩充信息公开范围,确保监督途径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