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5-04-08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机关领导的分工;本机关领导的重要活动及讲话。

(3)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1)部门发文:以本机关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2)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政策解读:本系统业务重要政策解读。

(4)其他:不能列入以上几类的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计划

(1)行业规划: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信息。

(2)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4.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生育收养、卫生健康、医养结合、职业卫生、疾病预防等方面的信息。

5.统计数据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每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7.财政信息

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8.重点民生领域

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9.工作动态

(1)系统动态:本机关及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的工作信息。

(2)监督检查:卫生执法检查信息。

(3)其他工作:其他没有列入上述主题的其他工作动态信息

10.行政处罚公示

卫生健康相关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处理结果。

11.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2.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wsjkj

  2.“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号:lzwsjk)微信公众号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8109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9号,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400;联系电话:0533-7181093。

3.网上申请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linzi.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晏婴路199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81093

传真:0533-7181093

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卫生健康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093;电子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紧盯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0,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55条“健康临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25条,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共享一是机构及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公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考、招聘等相关信息。二是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2024单位、部门预算和2023单位、部门决算。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计划和抽查结果等13条公开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4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9条;同时,公开医疗资源配置、医疗服务、年度重点业务工作等方面信息。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去年相比增加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动态更新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年初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运行”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做到职责明确、科学合理、内容保障、规范发布。

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加强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建设,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在临淄电视台上线“健康临淄”专栏节目,全年播出144期,普及医疗健康、中医养生、预防保健等知识,宣传全民健康理念。二是不断拓展新媒体作用。积极发挥“健康临淄”微信公众号服务群众的便利作用,全年推送卫健动态和健康信息1025条,展现卫生健康领域工作要点,普及卫生健康、疾病预防科普知识,提高政策知晓度。

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确定3名人员具体负责,明确各科室职责、主动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规定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及时梳理问题,认真整改,保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安全顺畅。加强系统内各单位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存在着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严谨、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一是强化流程意识,推动依申请公开规范运行。制定严谨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依法依规、无缝衔接。二是找准着力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在抓好现有公开方式的同时,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让信息“好”又“好看”,贴近群众生活,持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范围和受众面,更好地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三是盯紧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区属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指导,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组织集中办公查缺补漏,不断提升各单位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11件、政协提案16件,办复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持续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提升医疗智慧化水平。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接入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实现了不同医院、科室之间检查检验结果的实时上传和快速查询,有效避免了患者重复检查,节约了医疗资源。

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对相关工作细化到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任务清单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工作方向,明晰责任边界,明细任务措施系统内各单位确定1-2名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二是继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系统内各单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组织管理,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在各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专项评估,重点加强对区属医疗单位网站栏目设置的监督指导,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更新及时。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三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每年组织1—2次集中办公集合区属医疗单位既懂公开业务又懂网站技术工作人员互相交流学习、查缺补漏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乡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093;电子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打造“临淄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品牌为契机,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把脉”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关切。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0件,普通政府文件4件。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临淄卫生健康”新浪微博、临淄电视台等,全方位、多平台向群众宣传医疗卫生相关法规政策,展示我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一老一小”、爱国卫生等工作亮点和显著成果。202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76。二是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对咨询和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理念,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2023年,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每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信息填写。二是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对不予公开的文件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强化公开属性判定。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工作,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不公开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等原则,从根本上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新增设“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信息”栏目,优化“公示公告”“招考、招聘信息”专题;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9541人,全年发布信息共1304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安排3名人员、系统内各单位分别安排至少1名兼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市、区各级业务培训,系统内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组织政务公开相关人员系统性学习政务公开知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二是开展医院开放活动,邀请市民群众走进医疗卫生机构对运行、管理、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小组日常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深入浅出、图文并茂的形式,让卫生健康政策听得懂、落得实、用得上;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业务能力培训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人才建设和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20件,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一老一小”、爱国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强化服务理念,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方式,积极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进一步提高答复效率。二是持续抓好公开水平提升。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强化新媒体平台宣传,创新解读形式,运用数字化、可视化等方式,并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讲好卫健故事。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保障措施。强化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系统内各单位协同联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联合办公,统一汇总审核并对外发布信息,重点栏目按照时间节点更新,强化时效性;新媒体平台新采取漫画、对话等形式,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6日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093;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落实《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6号)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群众体验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平台、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载体互补和时效互补。2022年,区卫健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临淄卫生健康”新浪微博、临淄电视台、“今日临淄”等“传统媒体+新媒体”模式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等相关法规政策,展示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尤其是品质医疗工作相关进展及取得成果,普及科学健康知识。2022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45条,通过“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送我区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工作进展、健康科普信息等共1079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区卫健局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涉及本区区妇保院床位数、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2020年职业病诊断医师名单,按要求予以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在全系统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员,完善分工体系。二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公开信息的发布,实行专人、专岗负责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从根本上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经由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开拓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传统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网站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实现信息公开扩大化、深度化、有效化、互动化,多管齐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区卫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人员兼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各级业务培训并在卫健系统内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及时栏目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